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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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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91 证券简称:甘源食品 公告编号:2024-039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91,609,959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9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将以前年度个税手续费返还调整到经常性损益。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6月18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4日、2024年6月19日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6月18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93,215,831股扣除截至2024年4月22日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1,043,900股后的股本总数92,171,931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80元(含税),拟分配派发现金红利200,934,809.5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七条: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3年度公司已累计使用自有资金60,093,500.56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公司股份,通过上述两种方式,本次视同现金分红总额为261,028,310.14元,占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79.3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4日、2024年6月19日披露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事项

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02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期间,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后在二个交易日内披露了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6月20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1,605,87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72%,最高成交价为86.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4.4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19,475,193.51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3年10月27日至2024年6月20日。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上述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关于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及解锁条件未成就相关事项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的议案》,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时点分别为2024年6月6日和2024年5月11日,解锁股份数量合计为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所持股份38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2%。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度《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天健审【2024】3-184 号),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锁定期公司层面2023年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根据《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未满足对应考核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所有持有人对应考核期可解锁的股票份额均不得解锁。因公司层面未满足上述考核目标导致未解锁的持股计划权益和份额,由管理委员会予以收回,并于锁定期满后出售该部分标的股票,公司以出售该部分股票所获资金与持有人原始出资额加上利息(以年利率 3%单日计息,按实际持有日计算)之和的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的资金(如有)归属于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4日、2024年5月10日、2024年6月5日 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证券代码:002991 证券简称:甘源食品 公告编号:2024-037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8月2日(星期五)在江西省萍乡市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泉生物医药食品工业园公司行政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7月22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因临时增加议案,公司于2024年8月1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更新的议案内容,取得了全体与会董事的同意。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严斌生、严剑、万厚雄、刘江山、汤正梅以通讯方式出席)。

会议由董事长严斌生先生主持,全体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讨论和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39),《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40)。

(三)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规避和防范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进行花生、白糖、棕榈油、豆油等商品期货期权的套期保值业务。公司计划依据销售订单中生产需求量的情况,适时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降低经营风险,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保障及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所需保证金和权利金最高占用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不含期货期权标的实物交割款项),业务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期货业务小组开展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并按照公司制定的《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及管理。

同时,公司出具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为上述业务的开展提供了充分的可行性分析依据。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及《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同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四)《关于制订〈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了规范公司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防范和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订〈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公司分红决策机制,向股东提供持续、合理、稳定的投资回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制订《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披露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基于公司当前稳定的经营情况以及良好的发展前景,为积极回报广大股东,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3,215,831股,扣除截至2024年8月1日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1,605,872股后的股本总数91,609,959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92元(含税),拟分配派发现金红利100,038,075.23元(含税),占2024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60.07%。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具体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8月20日(星期二)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日

证券代码:002991 证券简称:甘源食品 公告编号:2024-038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2日(星期五)在江西省萍乡市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泉生物医药食品工业园公司行政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7月22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因临时增加议案,于2024年8月1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更新的议案内容,取得了全体与会监事的同意。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甘新开以通讯方式出席)。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国新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张婷女士、证券事务代表李依婷女士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讨论和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39),《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和专项使用,并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40)。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订〈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制订的《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披露的相关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及制定的《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有合法性、合规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8月2日

证券代码:002991 证券简称:甘源食品 公告编号:2024-041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2024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8月6日(星期二)15:00-16: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6日(星期二)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出席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严斌生先生,董事会秘书张婷女士,财务总监、董事涂文莉女士,独立董事汤正梅女士。

三、投资者参与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4年8月6日(星期二)15:00-16: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gx5Ic6igVy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4年8月6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甘源食品证券部

电话:0799-7175598

邮箱:zhengquanbu@ganyuanfood.com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日

证券代码:002991 证券简称:甘源食品 公告编号:2024-042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下: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6,527,929.15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9,684,818.67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845,110,626.25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547,216,856.97元。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为基数,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47,216,856.97元。

基于公司当前稳定的经营情况以及良好的发展前景,为积极回报广大股东,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3,215,831股,扣除截至2024年8月1日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1,605,872股后的股本总数91,609,959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92元(含税),拟分配派发现金红利100,038,075.23元(含税),占2024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60.07%。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605,872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两个月内实施。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具体事宜。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结合行业情况和公司发展阶段,制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的利润分配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具备合理性。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8月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8月2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及制定的《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有合法性、合规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本次预披露的利润分配预案须经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日

证券代码:002991 证券简称:甘源食品 公告编号:2024-043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24年8月20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20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20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20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者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8月13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4年8月1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现场会议地点:江西省萍乡市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泉医药生物食品工业园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特别说明:

以上提案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次会议共审议2项议案,其中议案1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同时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提案编码注意事项

股东大会对提案设置“总议案”(总议案中不包含累积投票提案,累积投票提案需另外填报选票数),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制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8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盖公章,附件一)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原件并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办理登记手续。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请参会股东认真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连同以上相关资料在2024年8月19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办公室,并进行电话确认。

4.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张婷

(2)电话号码:0799-7175598

(3)传真号码:0799-6239955

(4)电子邮箱:zhengquanbu@ganyuanfood.com

(5)联系地址:江西省萍乡市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泉医药生物食品工业园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三。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持股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注意事项:

1.各选项中,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见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91

2.投票简称:甘源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8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8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991 证券简称:甘源食品 公告编号:2024-044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集休闲零食研发、生产和销售一体的企业。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规避和防范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进行花生、白糖、棕榈油、豆油等商品期货期权的套期保值业务。公司计划依据销售订单中生产需求量的情况,适时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降低经营风险,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保障及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2.交易品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商品期货期权交易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花生、白糖、棕榈油、豆油等期货期权及相关场外期权品种。

3.交易工具和交易场所:交易场所为场内或场外。场内为境内商品期货交易所;场外交易对手仅限于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4.交易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所需保证金和权利金最高占用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不含期货期权标的实物交割款项),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5.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所需保证金和权利金最高占用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不含期货期权标的实物交割款项),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期货业务小组在额度范围内负责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有关事宜。本次拟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涉及关联交易。

6. 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以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规避和防范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可能存在价格异常波动风险、资金风险、技术风险、政策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情况概述

1.交易目的:公司是集休闲零食研发、生产和销售一体的企业。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规避和防范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进行花生、白糖、棕榈油、豆油等商品期货期权的套期保值业务。公司计划依据销售订单中生产需求量的情况,适时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降低经营风险,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保障及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2.交易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所需保证金和权利金最高占用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不含期货期权标的实物交割款项),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3.交易方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商品期货期权交易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花生、白糖、棕榈油、豆油等期货期权及相关场外期权品种。交易场所为场内或场外。场内为境内商品期货交易所;场外交易对手仅限于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4.交易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套期保值业务,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所需保证金和权利金最高占用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不含期货期权标的实物交割款项),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期货业务小组在额度范围内负责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有关事宜。本次拟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涉及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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