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4年

8月3日

查看其他日期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285 公司简称:键邦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www.cs.com.cn、www.cnstock.com、www.zqrb.cn、www.stcn.com、www.jjckb.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为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号),本着能够及时回报股东、增强投资者获得感的原则,公司充分考虑了未来经营资金需求和长期发展战略后,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准实施特别分红。本次特别分红方案如下:拟以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在本报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除上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利润分配公司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方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285 证券简称:键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4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变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72号)公司于2024年7月5日完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0,000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251Z0010号),确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的注册资本由120,000,000元变更为160,000,000元,公司股份总数由120,000,000股变更为160,000,000股。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未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二、本次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及备案的情况为准。

特此公告。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日

证券代码:603285 证券简称:键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7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等)。

●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单日最高余额,含本数),该额度在决议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2024年8月2日,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72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6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4,600.00万元,扣除本次股票发行累计发生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254.8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6,345.20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4年7月2日对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251Z0010号)。

公司已经对上述首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并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拟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等)。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单日最高余额,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五)决议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含12个月)有效。

(六)投资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开展,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现金管理的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科目,到期取得收益计入利润表中“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科目,最终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同时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单日最高余额,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等),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含12个月)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日

证券代码:603285 证券简称:键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0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

《10000t/a高纯乙酰丙酮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10000t/a高纯乙酰丙酮项目

● 投资金额:固定资产投资人民币16,000万元(建设投资,不含土地费)

●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项目投资事项经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部门或机构的备案或审批,能否取得相关的备案或审批,以及最终取得备案或审批时间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项目建设周期和进度可能会受工程进度与管理、原材料供应及价格变化、自然气候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不能按照预定计划如期完工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项目背景和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为了进一步丰富产品种类,提升产品规模,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实力,同时根据公司的自身发展以及市场环境的利好,公司决定投资建设《10000t/a高纯乙酰丙酮项目》,该项目在原有项目(环保助剂新材料及产品生产基地项目)基础上进行建设,原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动,未新增建设用地。本项目为固定资产投资共计人民币16,000万元(建设投资,不含土地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10000t/a高纯乙酰丙酮项目〉的议案》,公司拟在环保助剂新材料及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用地上投资建设该项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项目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10000t/a高纯乙酰丙酮项目

(二)建设单位: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三)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四)法人代表:祁建新

(五)项目投资:固定资产投资人民币16,000万元(建设投资,不含土地费)

(六)建设性质:改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七)所属行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八)建设地址:济宁新材料产业园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环保助剂新材料及产品生产基地项目)内部用地调整

(九)建设规模和产品方案

1、生产规模

按照当前国家产业政策、国家清洁生产的要求、行业发展规划、技术政策、市场需求状况、资源供应情况、企业资金筹措能力、生产工艺技术水平的先进程度、项目经济效益及投资风险性等方面综合考虑确定,生产规模以产品产量计算。

2、产品方案

(十)需要履行的审批手续:本次投资事项尚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部门或机构的备案或审批,以及完成项目所在地的审批或许可。

三、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一)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符合地方政府的整体规划要求。拟建项目选址位于济宁新材料产业园区,交通位置便利。主要原料的供应渠道稳定、水、电、汽、气等配套设施有保障,能满足拟建项目投产后的需求。乙酰丙酮作为公司已配套产品,项目建成投产后有助于丰富公司产品体系,降低公司产品成本,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

(二)具备良好的经济效益

项目建成投产后有助于提高公司产品体系的整体竞争优势。凭借现有成熟可靠的工艺技术,项目技术风险总体可控,项目建成投产后有助于降低乙酰丙酮及乙酰丙酮盐产品成本,提高公司产品竞争力,依托已拥有的市场地位和先发优势,抢占更多的市场空间。

四、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基于《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4一2027年)》提出的引导精细化工产业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发展的方案,本次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结合当地政府的整体规划要求,该项目的实施有助于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种类,提升产品规模,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实力。

五、本次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项目投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部门或机构的备案或审批,能否取得相关的备案或审批,以及最终取得备案或审批时间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项目建设周期和进度可能会受工程进度与管理、原材料供应及价格变化、自然气候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不能按照预定计划如期完工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日

证券代码:603285 证券简称:键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3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7月23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8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崔德馨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该事项的内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内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相关要求,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10000t/a高纯乙酰丙酮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10000t/a高纯乙酰丙酮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包含的内容能够全面地、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信息等情况;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审核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特别分红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特别分红方案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且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特别分红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特别分红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8月3日

证券代码:603285 证券简称:键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5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

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公司监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72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6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4,600.00万元,扣除本次股票发行累计发生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254.8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6,345.20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4年7月2日对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251Z0010号)。

公司已经对上述首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基本情况及原因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4,600.00万元,扣除本次股票发行累计发生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254.8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6,345.20万元,低于《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调整募集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是基于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中募集资金金额的实际情况,并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募集资金的高效使用所做出的决策。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该事项的内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日

证券代码:603285 证券简称:键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6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和

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键邦股份”或“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年产7000吨二苯甲酰甲烷(DBM)智能制造技改及扩产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山东键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键兴新材料”),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11,000.00万元向键兴新材料增资用于实施上述募投项目,本次增资不增加键兴新材料的注册资本,全部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键兴新材料100%股权,键兴新材料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募投项目“研发及运营管理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常州键邦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键邦实业”),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键邦实业提供7,500.00万元借款,根据项目实施需要,逐步拨付。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72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6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4,600.00万元,扣除本次股票发行累计发生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254.8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6,345.20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4年7月2日对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251Z0010号)。

公司已经对上述首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鉴于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的情况

(一)拟使用募集资金向键兴新材料增资

公司募投项目“年产7000吨二苯甲酰甲烷(DBM)智能制造技改及扩产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键兴新材料,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11,000.00万元向键兴新材料增资用于实施上述募投项目,本次增资不增加键兴新材料的注册资本,全部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键兴新材料100%股权,键兴新材料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拟使用募集资金向键邦实业提供借款

公司募投项目“研发及运营管理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键邦实业,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键邦实业提供7,500.00万元借款,根据项目实施需要,逐步拨付。前述借款不计息,借款期限为实际借款之日起3年,借款资金可滚动使用,也可提前偿还;到期后,如双方均无异议,该笔借款可自动续期。公司将就借款具体事宜与键邦实业签署《借款协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实施借款的具体事宜。

四、本次增资和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山东键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注: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6月30日/2024年1-6月数据未经审计。

(二)常州键邦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6月30日/2024年1-6月数据未经审计。

五、本次增资和借款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键兴新材料增资和对键邦实业提供借款,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发展,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项目建设内容,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本次增资和借款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内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键邦股份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无异议

特此公告。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日

证券代码:603285 证券简称:键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8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主要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不用于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

● 投资金额: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单日最高余额,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内及审议批准的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公司拟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投资收益,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单日最高余额,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仅限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等)。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本次现金管理不涉及关联交易。

(五)投资期限

本次现金管理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含12个月)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等),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含12个月)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下转8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