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070 证券简称:*ST富润 公告编号:2024-093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近期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理性决策,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现提示重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回购方案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2024年6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公司回购方案可能面临如下不确定性风险:
(1)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3)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1)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后的营业收入为 9,323.17万元,公司2023年度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7,289.7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1,425.20万元,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3.2 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
(2)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3.2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
综上,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公司股票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1)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2024年5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8号、〔2024〕19号、〔2024〕20号)。公司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负的风险提示
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6,772.1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尚未扭亏,公司连续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公司已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风险提示
2024年5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8号、〔2024〕19号、〔2024〕20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相应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公司后续如被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诉讼,公司将就投资者索赔事项充分计提预计负债,及时披露相关事项进展并提示风险。
五、控股股东股份转让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风险提示
2021年8月17日,富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润集团”)与国信华夏信息系统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国信成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关于公司股份收购之收购协议》。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份转让事项未按预期推进,控股股东股份转让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六、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票质押的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富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诸暨惠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652.070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94%,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0,050万股,占其持股总数的79.43%,占公司总股本的19.81%。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3日
证券代码:600070 证券简称:*ST富润 公告编号:2024-092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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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按回购资金总额人民币2,000-4,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1.50元/股(含)测算,若全部以最高价回购,预计回购股份总数为1333.33万股至2666.66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2.63%至5.26%。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70)。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7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73.59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39%,购买的最高价为0.99元/股、最低价为0.93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63.76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所有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回购方案。
三、其他要求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