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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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2024-08-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500 股票简称:通用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0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04号)核准,公司本次实际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92,528,735股,发行价格为3.4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17,999,997.8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14,604,743.85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03,395,253.95元。截至2023年3月10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公W[2023]B015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柬埔寨高性能子午胎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2024年5月,柬埔寨高性能子午胎项目建设完成。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单个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且节余金额低于100万元或者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的,可以免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且无需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截至账户注销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金额为1,680.33万元,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的5%,免于履行前款程序,且无需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已完成注销手续,并将该事项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上述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