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389 证券简称:长龄液压 公告编号:2024-032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公司同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后,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参会董事5名,实际参会董事5名,其中:卞钱忠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并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全体董事推举董事夏泽民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全体参会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召开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成员,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夏泽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夏泽民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董事会选举以下人员组成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1、关于选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夏泽民先生、朱芳女士、卞钱忠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夏泽民先生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关于选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夏泽民先生、刘德强先生、卞钱忠先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卞钱忠先生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关于选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夏泽民先生、刘德强先生、卞钱忠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刘德强先生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关于选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刘德强先生、陈叶兴先生、卞钱忠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刘德强先生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其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担任主任委员及召集人,且审计委员会中主任委员及召集人独立董事刘德强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不存在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上述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专门委员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的需要,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并发表同意意见,董事会同意聘任夏泽民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并发表同意意见,董事会同意聘任邬逵清先生、朱芳女士、戴正平先生、马永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邬逵清先生、戴正平先生、马永生先生简历见附件,朱芳女士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审核并发表同意意见,董事会同意聘任朱芳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并发表同意意见,董事会同意聘任戴正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为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聘任缪嫦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缪嫦女士已经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缪嫦女士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3日
附件:
1.邬逵清,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南京林业大学,大专学历,1997年至2004年,任江阴市长龄液压机具厂技术科科长;2004年至2010年,任江阴市液压机具厂技术副总经理;2010年至2011年,任江阴市长龄液压机具厂生产副总经理;2012年至2018年7月,任江阴市长龄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2.戴正平,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天津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本科学历。1995年至1998年,任职于江阴市云亭派出所;1998年至2009年,历任江苏新伍集团公司安保部部长、办公室主任、副总经理;2009年至2010年,任江阴市长龄液压机具厂厂长助理;2010年至2018年7月,任江阴市长龄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3.马永生,男,1970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四川大学铸造专业,本科学历。1995年7月至2020年5月,就职广西柳工机械有限公司,1995年7月至2008年3月,历任柳州柳工铸造有限公司助理工程师、技术质量主管、技术副厂长、厂长;2008年4月至2014年4月,历任柳工无锡路面有限公司车间主任、副总经理;2014年5月至2014年12月,任柳州柳工液压件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1月至2020年5月,任柳州柳工叉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6月至2021年1月,任涟源金鑫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年2月至2021年8月,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2021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4.缪嫦,女,199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6年至2023年1月,任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3年2月至2024年6月,任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法务专员,2024年7月起就职于本公司。
证券代码:605389 证券简称:长龄液压 公告编号:2024-033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公司同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监事会成员后,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推举监事李彩华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全体参会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选举李彩华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李彩华女士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8月3日
证券代码:605389 证券简称:长龄液压 公告编号:2024-031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8月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江阴市云亭街道云顾路885号长龄液压三楼大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夏继发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其中:独立董事刘云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戴正平先生出席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4.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5.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6.00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序号4、议案5、议案6以累积投票方式投票,全部候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均当选。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律师:姚思静、姚培琪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