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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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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董事长、核心技术管理人员增持结果公告

2024-08-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00 证券简称:道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7

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董事长、核心技术管理人员增持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董事长陈贤生先生、核心技术管理人员松田光也先生(中文名:云光义),或其拟参与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信托计划及资管计划等(以下合称“增持主体”),计划自2024年2月5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拟增持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副董事长、核心技术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增持主体合计增持20,061,723.30元,金额已达到增持计划下限,其中陈贤生先生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10,034,160.20元(不含交易费用),松田光也先生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10,027,563.1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副董事长陈贤生先生、核心技术管理人员松田光也先生或其拟参与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信托计划及资管计划等。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陈贤生先生、松田光也先生或其拟参与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信托计划及资管计划等均不持有公司股份。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副董事长、核心技术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增持主体合计增持20,061,723.3元,金额已达到增持计划的下限,陈贤生先生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10,034,160.20元(不含交易费用),松田光也先生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10,027,563.10元(不含交易费用)。

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单位:元

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四、其他说明

1、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已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董监高买卖本公司股份的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公司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日

证券代码:603800 证券简称:道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6

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授予日:2024年8月2日

● 股票期权授予数量:194.18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0,800.00万股的0.9336%

● 股票期权授予价格:15.39元/份

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以2024年8月2日为授予日,以人民币15.39元/份的价格向50名激励对象授予194.18万份股票期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一)本次股票期权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7月1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高文进作为征集人就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

3、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7月2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布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7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69)。

4、2024年8月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72)。

5、2024年8月1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6、2024年8月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内容一致,不存在差异。

(三)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中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四)本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4年8月2日

2、授予数量:194.18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0,800.00万股的0.9336%

3、授予人数:50人

4、授予价格:15.39元/份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可行权日和行权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偿还债务。

(3)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自等待期满后方可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后,公司将为激励对象办理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事宜。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能申请行权的该期股票期权,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00%。

2、本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8、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4-2025年两个会计年度,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行权,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注:1、“扣非净利润”指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营性损益的净利润,且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为计算依据

2、“归母净利润”指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个人层面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分年度进行考核,根据个人的年度绩效考核等级确定考评结果,依照激励对象的考评结果确定其行权的比例如下:

激励对象个人各考核年度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各考核年度计划行权额度×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导致当年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由公司注销。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审核,认为:

1、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4年8月2日,并同意以人民币15.39元/份的价格向50名激励对象授予194.18万份股票期权。

三、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股票期权授予日前6个月卖出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不存在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权益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授予当日对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

董事会已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4年8月2日,公司授予激励对象194.18万份股票期权,测算得出的股票期权总摊销费用为984.49万元(按照2024年8月2日收盘价预测算),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行权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关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实施本次授予符合《管理办法》《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授予登记等事项。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和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授予所必须满足的条件,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本激励计划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等的确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上网公告附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3、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4、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5、法律意见书;

6、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日

证券代码:603800 证券简称:道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5

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日通过口头、电话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于2024年8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4年8月2日为授予日,以人民币15.39元/份的价格向50名激励对象授予194.18万份股票期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3日刊载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8月3日

证券代码:603800 证券简称:道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4

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日通过口头、电话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于2024年8月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伟斌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朱开星先生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4年8月2日为授予日,以人民币15.39元/份的价格向50名激励对象授予194.18万份股票期权。

本议案已经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查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3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其中,董事陈贤生因参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