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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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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暨相关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4-08-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5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暨相关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融资租赁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融资租赁概述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暨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经营发展需求,公司拟作为承租人与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银金租”)开展售后回租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800.00万元,融资期限不超过36个月。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侨飞城市管理有限公司以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街道环卫作业一体化服务项目的应收账款为公司本次融资租赁事项提供质押担保,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倍华、刘少云、韩丹为本次融资租赁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7月2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暨相关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

(二)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其中,子公司拟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45,000.00万元,担保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及关联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其中,子公司拟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55,000.00万元,担保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6月7日披露的《关于增加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综上,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合计为100,000.00万元,尚未使用担保额度100,000.00万元。

二、融资租赁及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邦银金租签署《融资租赁合同》,公司作为承租人与邦银金租开展售后回租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800.00万元,融资期限不超过36个月。

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侨飞城市管理有限公司与邦银金租签署《应收账款质押合同》,以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街道环卫作业一体化服务项目不超过6,296.11万元应收账款为本次融资租赁事项提供质押担保。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倍华、刘少云、韩丹为本次融资租赁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

本次担保开始履行前,公司累计获批且有效的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额度为100,000.00万元,本次担保后,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余额为6,296.11万元,尚余担保额度为93,703.89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33号美盛中心(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33号美盛中心)

3.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4.法人代表:潘文尧

5.注册资金:300,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3-08-16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07592059XH

8.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关联关系:邦银金租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10.经查询,邦银金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40,866.4953万元

3.注册地址:广州市从化街口街开源路23号三层自编A318(仅限办公用途)

4.法定代表人:郭倍华

5.成立时间:2001年11月27日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847329631528

7.经营范围:城乡市容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城市公园管理;机械设备销售;停车场服务;打捞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汽车新车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人工造林;农业园艺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防洪除涝设施管理;机械设备租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固体废物治理;物业管理;建筑物清洁服务;共享自行车服务;自行车及零配件批发;自行车及零配件零售;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自行车制造;商务代理代办服务;电动自行车维修;5G通信技术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分布式交流充电桩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电机制造;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公路管理与养护;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劳务派遣服务;供电业务

8.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其中2023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正常经营,履约能力良好。

五、融资租赁合同及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融资租赁合同》

1.出租人: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承租人: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租赁物:车辆或设备等适租租赁物

4.租赁融资额:不超过人民币8,800万元

5.租赁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自起租日起算

6.租赁方式:售后回租,租赁期届满,公司以合同中的名义价购回融资租赁资产的所有权

(二)《应收账款质押合同》

1.承租人: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质权人(甲方):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3.出质人(乙方):福州侨飞城市管理有限公司

4.质押标的:以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街道环卫作业一体化服务项目不超过6,296.11万元应收账款为本次融资租赁事项提供质押担保。

5.质押担保范围:《融资租赁合同》项下承租人应向甲方履行的全部债务(无论该债务是否基于融资租赁关系产生),以及《融资租赁合同》未生效、全部或部分无效或被撤销或被解除后,应由该承租人承担的返还财产及损害赔偿责任。

六、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以上融资租赁物为公司拥有的部分设备,标的资产均不存在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七、本次融资租赁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盘活现有资产,拓宽融资渠道,实现筹资结构的优化。本次交易不影响公司对相关资产的使用,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八、累计对外提供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161,032.48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3.53%。其中对合并报表外主体提供的担保总余额10,057.97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59%,是公司为项目公司提供的担保;其余全部为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或子公司对母公司提供的担保。

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其他第三方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况。

九、备查文件

1.《融资租赁合同》;

2.《应收账款质押合同》。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日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4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郭倍华女士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及解除质押的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注:郭倍华女士上述股份质押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2.股东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1: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股份不存在被冻结的情况,上述限售股不包含高管锁定股。

注2:以上比例数据与合计数若有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三、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质押不用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郭倍华女士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郭倍华女士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及资金偿付能力。

3.郭倍华女士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产生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公司控股股东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证明文件;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