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广汇物流 公告编号:2024-067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汇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新疆广汇化工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统称“广汇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股份573,467,090股,占公司总股本1,230,550,151股的46.60%。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109,20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9.04%,占公司总股本的8.87%
一、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日接到广汇集团关于其持有公司部分股份质押的通知,广汇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200,000股质押给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述股权已完成质押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质押股份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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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汇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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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广汇集团质押股份中的79,200,000股将于未来半年内到期,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3.81%,占公司总股本的6.44%,对应融资余额35,00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79,20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比例13.81%,占公司总股本的6.44%,对应融资余额35,000万元。
2、广汇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包括营业收入、营业利润、投资收益等。
3、广汇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4、广汇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此次质押股份不设预警线,不存在平仓或强制平仓可能,本次质押股票的相关风险可控。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