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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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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8-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25 证券简称:云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6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8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8月1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日新中路393号广福城写字楼20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8月19日

至2024年8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两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第2项议案已经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3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代理人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法人股东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三)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

(四)登记地点: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五)登记时间:2024年8月16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六、其他事项

(一)公司鼓励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如有意参加现场会议,须遵守相关规定。

(二)与会股东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三)联系人:桂腾雷、姜紫晗

(四)联系电话:0871-65656808

特此公告。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8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25 证券简称:云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24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公司董事和聘任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补李猛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李猛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控股股东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李猛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猛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日

李猛先生简历

李猛,男,汉族,中共党员,1985年9月出生,学士学历,高级会计师。2010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云南省电力投资有限公司财务副经理,云南省配售电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丽江市配售电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宜良县配售电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云县配售电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云南能投滇中配售电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云南省节能技术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分析岗(主管)。现任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李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600725 证券简称:云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23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2日在云南省昆明市日新中路393号广福城写字楼20层公司多功能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当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公司监事会主席李春艳女士书面委托职工监事徐团美女士代为出席主持会议并表决,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对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2024-025号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会议同意本议案,同意提请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日

证券代码:600725 证券简称:云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22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2日在云南省昆明市日新中路393号广福城写字楼20层公司多功能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当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董事长蔡大为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增补李猛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2024-024号公告);

本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聘任李猛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2024-024号公告);

本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对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2024-025号公告);

本议案公司关联董事蔡大为、张跃华、滕卫恒、李斌、杨椿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2024-026号公告)。

特此公告。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日

证券代码:600725 证券简称:云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25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原承诺情况概述

2019年,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能投集团”)以非公开协议方式收购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维股份”或“公司”)原控股股东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持有的23.608%股份,成为公司控股股东。由于其在煤炭贸易业务方面与云维股份存在同业竞争情形,根据相关规则及监管要求,为解决和避免同业竞争,于2019年6月4日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在股份过户之日起5年内积极协调控制的企业,综合采取多种方式稳妥推进与云维股份相关业务的整合。上述股份于2019年9月9日完成过户,相关承诺开始生效。

二、原承诺具体内容

云南能投集团2019年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本次收购完成后,本公司承诺在股份过户之日起5年内积极协调控制的企业,综合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注入、资产重组、委托管理、业务调整等多种方式,稳妥推进与上市公司相关业务的整合,以避免可能对上市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

2、上述事项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其他附属公司不以全资或控股方式参与和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产生竞争关系的业务或经济活动;

3、本公司承诺不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地位谋求不正当利益,从而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权益。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就由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三、承诺延期的原因

云南能投集团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后,高度重视、扎实推进、严格履行承诺,积极协调内部资源,推进公司相关业务整合、资产注入及主业转型等相关研究论证工作,助力公司转型发展。2019年至今五年以来,云南能投集团结合整体战略规划多次对旗下内部资产进行梳理,开展实地尽调,分析遴选能匹配并支撑云维股份转型发展的资产和业务,但由于相关资产的合规性问题整改需要一定时间,且受行业周期影响盈利水平波动较大,暂不满足资产注入条件,资产注入工作推进难度较大。在不具备条件的情况下进行资产注入不利于保护公司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在此情况下,预计无法在2024年9月9日承诺到期前完成资产注入等业务整合工作。

四、承诺变更的具体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第十三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云南能投集团结合资产梳理及资产注入方案论证相关情况,拟对原承诺进行延期。拟将2019年《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第1条之承诺内容“本次收购完成后,本公司承诺在股份过户之日起5年内积极协调控制的企业,综合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注入、资产重组、委托管理、业务调整等多种方式,稳妥推进与上市公司相关业务的整合,以避免可能对上市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变更为“本公司承诺,自《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所承诺之期限到期之日(2024年9月9日)起二年内积极协调控制的企业,综合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注入、资产重组、委托管理、业务调整等多种方式,稳妥推进与上市公司相关业务的整合,以避免可能对上市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

除上述内容外,云南能投集团变更后的承诺将与2019年《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所承诺之内容保持一致。

五、承诺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云南能投集团变更承诺系基于旗下相关资产暂不满足资产注入条件,资产注入工作推进难度较大的客观情况作出,有利于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第十三条“可以变更、豁免的情形”第(二)款“(二)其他确已无法履行或者履行承诺不利于维护上市公司权益的。”的规定。

云南能投集团将积极履行承诺,尽快推进资产重组、业务调整等相关工作,确保在承诺延期后的到期日前解决同公司目前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

六、审议程序

1.董事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变更的议案》,同意提请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专门会议审核意见: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变更承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方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有利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变更的议案》,5名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董事会同意将本事项提请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云南能投集团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会议同意本议案,同意提请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控股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