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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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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6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8月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7月29日以书面通知的形式传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到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蔡清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聘任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置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于2024年1月因公司与徐茂员的合同纠纷案(案号:(2024)粤0304民诉前调1651号)被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冻结一般户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账户资金1,200万元。为盘活公司被冻结资金,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经营活动正常运行,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公司名下非营业用的房产申请财产保全置换,以解除资金冻结,如后续公司在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涉及其他诉讼冻结置换事项,均可根据实际冻结金额使用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非营业用房产进行冻结置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公司拟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日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7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内部审计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蔡清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蔡清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日

附件:

蔡清女士简历

蔡清,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10月出生,大学专科学历,毕业于江西理工大学工程造价专业,中级工程造价师、二级建造师,现任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2003年入职公司,历任公司设计师、成本控制部经理。

蔡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78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8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芝股份”)于2024年8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置换的议案》。

2024年1月29日,公司因合同纠纷案(案号:(2024)粤0304民诉前调1651号)被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田法院”)冻结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账户资金1,200万元。经公司与福田法院积极协商,公司拟以公司名下非营业用的房产申请财产保全置换,如后续公司在福田法院涉及其他诉讼冻结置换事项,均可根据实际冻结金额使用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非营业用房产进行冻结置换,以解除资金冻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案件及被冻结资金的基本情况

因公司与徐茂员在历史工程项目尾款结算方面存在争议,徐茂员向福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工程款及利息,并申请对公司部分财产采取诉讼财产保全。2024年1月29日,福田法院根据申请人徐茂员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依法作出(2024)粤0304民诉前调1651号财产保全民事裁定,冻结了公司名下一般户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账户(***2371)资金1,200万元。目前该案件处于一审审理阶段。

二、财产保全置换的必要性

鉴于案件尚处于一审审理阶段,后续诉讼周期及审结结果均存在不确定性,在本案审结前,公司被冻结资金将持续处于冻结状态,无法用于公司实际经营活动,另外,受公司所处行业特征影响,公司因诉讼导致部分资金被冻结属于常见情况,故如能以法院接受的方式置换冻结资金,则可解除资金冻结,有利于公司资金划转和使用,有效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经营活动正常运行。

三、拟用于置换的资产情况

经与福田法院协商,公司拟以公司名下部分房产申请财产保全置换,该部分房产非公司日常经营使用,均属于历史客户的抵债房产。如后续公司在福田法院涉及其他诉讼冻结置换事项,均可根据实际冻结金额使用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非营业用房产进行冻结置换。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用于置换的房产非公司日常经营使用,均属于历史客户的抵债房产,因置换事项导致该部分房产被冻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公司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置换,既能有效利用暂时闲置的抵债房产,又能有效盘活被冻结资金,提高公司现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公司经营活动正常运行。

案件审结后,公司将依法申请对冻结房产进行解冻。如最终败诉,公司将根据最终判决结果支付款项后再申请对冻结房产进行解冻。公司将积极应诉及答辩、举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五、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