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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加贵州省贵文文化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公司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同时参与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24-08-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经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贵州省贵文文化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文基金”)协商一致,自2024年8月6日起,新增贵文基金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业务(仅限前端申购模式),并参与申购(不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及业务类型

备注:

1.东方品质消费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鑫享价值成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欣益一年持有期偏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1年的最短持有期限,即: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认购份额而言)、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至该日次年的年度对日的期间内,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该日次年的年度对日之后,投资者可以提出赎回申请。东方欣冉九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九个月的最短持有期限,即: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认购份额而言)、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对转换转入份额而言)至该日九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的期间内,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该日九个月后的月度对日之后,投资者可以提出赎回申请。若该日历月度实际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2.东方锦合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3.东方中债绿色普惠主题金融债券优选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本基金暂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发售,如未来本基金开放向个人投资者公开发售或对发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4.东方永兴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永泰纯债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卓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永悦18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臻萃3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锦合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尚在封闭期内,待封闭期结束,本公司会及时发布相关开放公告,敬请留意。具体业务办理流程、规则请遵循相关销售机构的规定。

5.东方享悦9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90天的滚动运作期。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前,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对于每份基金份额,第一个运作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即第一个运作期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后的第90天(即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止。第二个运作期指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的次一日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后的第180天(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止。以此类推。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未申请赎回或赎回被确认失败,则自该运作期到期日下一日起该基金份额进入下一个运作期。本基金投资者范围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本基金暂不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销售(基金管理人自有资金除外)。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发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如未来本基金开放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公开销售或对募集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不超过 1000 万元(个人投资者、公募资产管理产品、职业年金、企业年金计划和基金管理人自有资金除外),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6.东方享誉3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30天的滚动运作期。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前,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对于每份基金份额,第一个运作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即第一个运作期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后的第 30 天(即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止。第二个运作期指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的次一日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后的第 60 天(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止。以此类推。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未申请赎回或赎回被确认失败,则自该运作期到期日下一日起该基金份额进入下一个运作期。本基金暂不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销售(基金管理人自有资金除外)。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发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如未来本基金开放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公开销售或对募集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单日认购金额不超过 1000 万元(个人投资者、公募资产管理产品、职业年金、企业年金计划和基金管理人自有资金除外),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单一投资者单日认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7.东方养老目标日期2050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5年的最短持有期限,即: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至该日5年后的年度对日的期间内,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该日5年后的年度对日之后的第1个工作日起,投资者可以提出赎回申请。目标日期到达后即2051年1月1日起,本基金名称变更为“东方泰成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本基金不再设置每份基金份额的锁定期,申购、赎回等业务将按照普通开放式基金规则办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转型前申购本基金,至转型日持有基金份额不足5年的,在转型日之后的第1个工作日起可以提出赎回申请,不受5年持有期限制。

8.自2022年5月27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非直销机构对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的单笔金额500万元以上(不含500万元)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申请,且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金额不得超过500万元以上(不含500万元)。对于超过限额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不予确认。2023年7月20日起取消本基金A/B类基金份额自动升降级业务,同时调整本基金份额最低交易限额为0.01元/份。

9.自2024年5月6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对东方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A类份额(基金代码001987)的单笔金额3000万元以上(不含3000万元)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申请,且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金额不得超过3000万元以上(不含3000万元)。对于超过限额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不予确认。

10.自2024年5月6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对东方金证通货币市场基金的单笔金额5000万元以上(不含5000万元)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申请,且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金额不得超过5000万元以上(不含5000万元)。对于超过限额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不予确认。

11.自2020年8月31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对东方盛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单笔金额100万元以上(不含100万元)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申请,且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金额不得超过100万元以上(不含100万元)。对于超过限额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不予确认。

12.自2021年3月8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对东方成长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单笔金额50万元以上(不含50万元)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申请,且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金额不得超过50万元以上(不含50万元)。对于超过限额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不予确认。

13.自2022年5月25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对东方臻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单笔金额100元以上(含100元)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申请,且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金额不得超过100元以上(含100元)。对于超过限额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不予确认。

14.自2022年7月6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投资者对东方民丰回报赢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单笔金额100万元以上(不含100万元)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申请,且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金额不得超过100万元以上(不含100万元)。对于超过限额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不予确认。

15.自2023年12月19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对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单笔金额100元以上(含100元)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申请,且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 及转换转入金额不得超过100元以上(含100元)。对于超过限额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不予确认。

16.自2024年2月19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对东方臻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E类份额(代码019097)的单笔金额300万元以上(不含300万元)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申请,且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 及转换转入金额不得超过300万元(不含300万元)。自2024年3月7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对东方臻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代码016319)的单笔金额10万元以上(不含10万元)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申请,且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 及转换转入金额不得超过10万元(不含10万元)。自2024年6月4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对东方臻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代码016318)的单笔金额100万元以上(不含100万元)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申请,且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 及转换转入金额不得超过100万元(不含100万元)。对于超过限额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不予确认。

17.自2024年6月14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投资者对东方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单笔金额1000元以上(不含1000元)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申请,且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金额不得超过1000元以上(不含1000元)。对于超过限额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不予确认。

18.2023年11月28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对东方臻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暂停办理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转换转出及赎回等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

19.2024年6月20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对东方兴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暂停办理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转换转出及赎回等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

20.2022年11月28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对东方臻宝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暂停办理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转换转出及赎回等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

21.2022年11月28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对东方臻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暂停办理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转换转出及赎回等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

22.后续产品上线及业务开通事宜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二、费率优惠安排

1.费率优惠内容

自2024年8月6日起,投资者通过贵文基金申购(不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上述基金(仅限前端申购模式),申购(不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费率享有优惠,具体费率折扣和优惠活动期限以贵文基金规定为准。优惠前基金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或固定费用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2.适用基金范围

本公司管理的且在贵文基金销售的非零申购费率开放式基金。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贵文基金销售的基金,则自该基金开放申购(不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当日起,自动参与上述费率优惠活动(仅限前端申购模式),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3.费率优惠期限

截止时间以贵文基金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三、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不额外收取手续费用,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相关基金的日常的申购费率相同。

3.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份额的交易行为。上述基金列表中的基金,若同时采用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则只开通前端收费模式下的转换业务。

4.业务办理的业务规则和流程以上述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相关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以上述机构网站或平台的最新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贵州省贵文文化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851-85407888

网址:www.gwcaifu.com

2.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28-5888

网址:www.orient-fund.com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绩不构成对其他 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买者自负”的原则,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 全面认识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在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