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122 证券简称:西部超导 公告编号:2024-023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8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8月2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3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8月29日
至2024年8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及文件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公司将在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8月28日 9:00-16:00
(二)现场登记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明光路12号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律部
联系电话:029-86537819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相关证明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证明文件须在2024年8月28日下午16:00时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西部超导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注明有效联系方式。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由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自理。
(二)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提前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明光路12号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邮编:710018)
联系电话:029-86537819
电子邮箱:ir@c-wst.com
联系人:证券法律部
特此公告。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8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88122 证券简称:西部超导 公告编号:2024-022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7月3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6日在公司103会议室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6名,实到监事6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已经连续9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公司拟将2024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聘请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与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应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提名于泽铭、曾令炜、宁波、李智远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五届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制度,拟定了第五届监事薪酬方案。基于审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7日
证券代码:688122 证券简称:西部超导 公告编号:2024-021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冯勇、李建峰、裴尉植、冯建情、吴献文、杜予晅6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提名张俊瑞、凤建军、苗冰3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中张俊瑞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本次换届选举的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上述候选人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将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6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于泽铭、曾令炜、宁波、李智远4人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将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三、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上述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此外,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对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7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1.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冯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出生,理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1988年12月至2004年10月就职于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超导所,历任副所长、所长;2004年10月加入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任中国有色金属协会钛锆铪分会副会长。冯勇先生长期从事实用化超导材料、高性能钛合金制备与应用技术的研发与产业化,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2项,省部级一等奖7项、二等奖5项,获得发明专利90余项,发表研究论文100篇。冯勇先生还被遴选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陕西省“三五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和西安市“5211”人才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和“三秦人才津贴”,获得陕西省重点领域顶尖人才、陕西省有突出贡献专家、陕西省优秀留学归国人员、陕西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陕西省优秀岗位能手、西安市科技创新企业家和西安科技之星、十佳杰出西商等荣誉称号。
截至目前,冯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1%。冯勇先生为公司在任董事长,担任公司前十大股东永春天汇科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担任公司下属控股公司西安聚能超导线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西安聚能超导磁体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西燕超导量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担任公司参股公司广东科近超导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除此之外无其他关联关系。
冯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建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12月出生,博士,教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部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国家级创新团队带头人,全国青年岗位能手。西北工业大学、东北大学、北京工业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兼职教授。历任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副院长、常务副院长。2023年12月至今任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党委书记。李建峰先生长期致力于超导材料和特种难熔金属材料的研究、开发及生产工作。先后承担或参加国家“973”、“863”及国际科技合作、省市项目等40余项,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省部级科技一等奖3项。先后在国内外知名刊物发表论文50余篇,申请专利90余项,已授权60余项。
截至目前,李建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李建峰先生是公司在任董事,担任公司控股股东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下属控股公司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西安优耐特容器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除此之外无其他关联关系。
李建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裴尉植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10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1988年9月至2019年9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服役;2019年9月至今任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党委副书记。
截至目前,裴尉植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裴尉植先生担任公司控股股东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下属控股公司西安泰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除此之外无其他关联关系。
裴尉植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冯建情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9月出生,西北工业大学材料学博士研究生。2017年2月获得陕西省人民政府颁发的陕西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高强度高电导铜铌微观复合线材关键制备技术研究”;2018年2月获得陕西省人民政府颁发的陕西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超导磁共振成像仪用高性能超导线材”。2010年3月至2017年6月在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超导材料研究所任所长助理,2017年6月至2022年4月在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超导材料研究所任副所长,2022年4月至2023年5月在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超导材料研究所任所长,2023年5月至今在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担任党委组织部部长。
截至目前,冯建情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冯建情先生担任公司控股股东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下属控股公司西安稀有金属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西部宝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西安汉唐分析检测有限公司董事。除此之外无其他关联关系。
冯建情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吴献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出生,工学学士,拥有多年从事铁矿石、钢材、有色金属及大宗商品贸易和管理工作经验。1994年加入中信金属有限公司工作,2004年任矿产资源部总经理、2009年任中信金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任中信金属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任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至今。
截至目前,吴献文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吴献文先生为公司在任董事,担任公司前十大股东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除此之外无其他关联关系。
吴献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杜予晅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出生,工学博士,正高级工程师,现任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西北工业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工业大学硕士生导师。杜予晅先生自2007年初加入公司以来一直从事钛合金材料的研究开发工作,负责国家863项目1项,提出了钛合金组织均匀性控制技术,解决了TC18、TA15钛合金大棒材产业化的技术难题,为我国大型飞机项目及航空工业做出了积极贡献,获得陕西省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1项、陕西省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1项、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1项,荣获陕西省五一劳动奖章、三秦英才特支计划产业领军人才、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西安市质量工匠、西安之星、陕西稀有金属科工集团劳动模范。
截至目前,杜予晅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9,9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1%。杜予晅先生为公司在任总经理,担任公司下属控股公司西安聚能医工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西安聚能高温合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担任公司控股股东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下属控股公司西安欧中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西安汉唐分析检测有限公司董事、西安稀有金属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除此之外无其他关联关系。
杜予晅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2.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俊瑞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1年出生,经济学(会计学)博士,1982年7月至1997年12月就职于陕西财经学院会计系,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1997年12月至2000年4月就职于陕西财经学院财会学院,任教授、副院长;2000年4月至2004年7月就职于西安交通大学会计学院,任教授、副院长;2004年7月至2011年3月就职于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2011年3月至今,就职于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任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通用技术高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思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张俊瑞先生曾获财政部“会计名家”称号、教育部“新世纪人才”、宝钢优秀教师奖、陕西省先进会计工作者、第六届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教育部人文社科奖三等奖、陕西省教学成果一等奖3项、二等奖3项、陕西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1项及三等奖2项、陕西省哲学社科奖一等奖2项、三等奖4项。
截至目前,张俊瑞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张俊瑞先生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凤建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5月出生,汉族,毕业于清华大学法学专业,博士学历,副教授,中国证券法研究会常务理事。2003年8月至今,任西北政法大学教师,资本市场法治研究中心主任,陕西省法学会资本市场市场法治研究会副会长,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破产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2022年5月至今,任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2月至今,任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凤建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凤建军先生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苗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出生,1984年于北京航空学院飞行器设计与力学系获学士学位,1987年于南京航空学院飞机系获硕士学位。现任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航空工业某研究所工作研究室主任、科技部部长、副总师,航空工业重大项目部副主任,项目管理中心总监。长期从事飞机结构和材料的设计研究和管理。
截至目前,苗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苗冰先生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3.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于泽铭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1月出生,博士,正高级工程师。1997年10月至2008年10月,任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研究人员,2008年10月至2015年4月,在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超导材料研究所任所长助理、副所长,2015年4月至今历任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外事处副处长、处长。
截至目前,于泽铭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于泽铭先生担任公司控股股东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下属控股公司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西部宝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除此之外无其他关联关系。
于泽铭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曾令炜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10月出生,硕士,中级经济师。2008年4月至2011年12月就职于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律部;2012年1月至2022年4月,历任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资产运营处处长助理、资产财务处处长助理、副处长;2022年5月至今任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资本运营处处长。现兼任遵义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凯立铂翠(铜川)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董事、彬州凯泰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曾令炜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曾令炜先生担任公司控股股东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下属控股公司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西安西北院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及总经理。除此之外无其他关联关系。
曾令炜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宁波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出生,硕士,2012年加入中信集团,2014年8月加入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任实业投资部项目助理、项目经理、高级项目经理、部门总经理助理,自2021年至今任实业投资部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宁波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宁波先生未在公司相关关联公司任职董事、监事或高管。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
宁波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智远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年出生,本科,2011年加入西安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至今任西安工业投资集团投资发展部业务主管。
截至目前,李智远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李智远先生担任公司前十大股东西安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除此之外无其他关联关系。
李智远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122 证券简称:西部超导 公告编号:2024-020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
鉴于中审众环已经连续9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同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公司拟将2024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为信永中和。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中审众环进行了沟通,中审众环对本次变更事项无异议。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2.人员信息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3.业务规模
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近三年度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徐伟东先生,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王仁平先生,199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邹凯先生,201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的市公司审计报告为5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内控审计费用合计不超过90万元。具体金额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经验、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综合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中审众环已连续9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3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任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中审众环已连续9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同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公司拟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中审众环和信永中和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且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系落实《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要求,有利于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审计委员会已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选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选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业务,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内控审计费用合计不超过90万元。具体金额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经验、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综合确定。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