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0
债券代码:111007 债券简称:永和转债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邵武永和金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邵武永和”)、浙江冰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冰龙环保”)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2024年7月,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计为上述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金额为30,0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上述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1,174.74万元(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及子公司均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2024年7月,为支持下属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公司就邵武永和及冰龙环保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等事项合计新增30,000.00万元的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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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5月23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共同或单独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153,000.00万元的融资担保额度,其中为全资子公司邵武永和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18,000.00万元,为控股子公司冰龙环保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0,000.00万元。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邵武永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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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邵武永和资产总额228,961.13万元,负债总额124,901.51万元,其中银行贷款31,381.00万元,流动负债106,230.09万元,净资产104,059.6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4.55%;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81,235.04万元,净利润-6,688.96万元。
截至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邵武永和资产总额245,058.48万元,负债总额141,264.69万元,净资产103,793.8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7.65%;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26,691.47万元,净利润-2,188.50万元。
(二)冰龙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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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冰龙环保资产总额4,930.80万元,负债总额3,770.99万元,其中银行贷款 0万元,流动负债3,770.99万元,净资产1,159.8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6.48%;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7,062.52万元,净利润216.51万元。
截至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冰龙环保资产总额11,920.23万元,负债总额10,328.64万元,净资产1,591.5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6.65%;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0,031.97万元,净利润429.99万元。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邵武永和提供担保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
债务人:邵武永和金塘新材料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人民币25,000.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担保时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公司为冰龙环保提供担保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
债务人:浙江冰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人民币5,000.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担保时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公司为了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要而提供的担保,有助于促进子公司筹措资金和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整体利益。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拥有决策和控制权,能够及时掌握其经营情况和资信状况,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为57,300.6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1.69%。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况,亦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