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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2024-08-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中安科 公告编号:2024-067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权拍卖的基本情况

2024年6月3日,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网络公开渠道查询获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7月1日10时至2024年7月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司法拍卖控股股东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汇志”)所持有的公司59,100,000股限售流通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0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2024年6月17日,公司通过“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查询获悉,因当事人对拍卖提起异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中恒汇志持有的公司59,100,000股限售流通股进行的公开拍卖活动已被中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二、股权拍卖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通过“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查询获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8月20日10时至2024年8月2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司法拍卖中恒汇志所持有的公司59,100,000股限售流通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06%,财产处置参考价:11,615.0784万元,起拍价:9,292万元,保证金1,500万元,增价幅度:20万元及其整数倍。其他拍卖相关事宜的具体情况及竞买须知等请登录上述拍卖平台浏览。

三、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况

四、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截至目前,上述司法拍卖事项尚处在公示阶段,后续将涉及竞拍、缴款、股份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如上述程序完成后,公司相关股东持股情况将发生变化。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2、2024年7月14日,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中恒汇志所持有的公司38,890,000股限售流通股股份进行了公开拍卖活动,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代天风证券天泽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最高应价胜出成功竞买,公司已收到天风证券送达的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已确认成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16日、2024年8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超过1%暨股份拍卖成交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司法拍卖确认成交的股份尚未完成过户手续。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恒汇志持有公司股份440,930,464股(其中包含前述司法拍卖已确认成交但尚未完成过户手续的38,8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34%。因中恒汇志自身诉讼事项,其所持公司股权已被司法轮候冻结,累计被冻结股份440,930,464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15.34%。鉴于中恒汇志持有的公司股份质押比例较高且已触碰预警平仓线,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后续仍存在因其他诉讼或诉前保全被冻结或被处置的风险。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本次拍卖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上述对中恒汇志进行司法拍卖的股票为限售流通股,根据中恒汇志及其实际控制人和相关关联方的承诺情况,中恒汇志尚存在与重大资产重组、与资产收购相关的业绩承诺补偿未完成的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申请股票解禁的相关规定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16号)第十六条等规定,如后续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等原因发生非交易过户的(包括司法拍卖过户的情形),相关受让方申请办理股票解禁须遵守相关规定,依法依规申请办理解禁手续。

6、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