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摘牌完成暨部分股份拟解除质押的提示性公告

2024-08-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118 证券简称:海南橡胶 公告编号:2024-059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摘牌完成暨部分股份拟解除质押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垦控股集团”)于2021年8月4日非公开发行了2021年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可交换债券”)。本期可交换债券简称“21海垦EB”,债券代码“137125.SH”,实际发行规模为5亿元,发行期限为3年,标的股票为公司A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完成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根据有关规定和《海垦控股集团2021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期可交换债券于2022年2月5日进入换股期,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本期可交换债券已于2024年8月5日到期并完成本息兑付及摘牌,债券持有人均未换股。

二、控股股东为可交换公司债券办理质押划转股份的情况

海垦控股集团已与本次可交换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相关协议,开立了账户名为“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专户”(以下简称“质押专户”),在质押专户中共存放132,000,000股公司股份,为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和本息偿付提供担保。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完成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鉴于本期可交换债券已到期并完成摘牌工作,海垦控股集团拟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质押专户中未换股的132,000,000股股份的解除质押手续。上述股份将在解除质押后划转至海垦控股集团的自有证券账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垦控股集团共持有公司股份2,754,012,0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35%,其中共质押本公司股份132,00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79%,占公司总股本的3.08%。解除质押后,海垦控股集团无质押股份。

公司将持续关注海垦控股集团本次可交换债券股份质押解除事宜,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