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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4-054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5日上午10:15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蔡荣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型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为了提高公司应对外汇市场风险的能力,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结构性远期、利率掉期、货币互换等,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40,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且单笔金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交割期限与业务周期保持一致,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授权经营层在此金额范围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要审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申请。

同时,公司对开展套期保值型衍生品交易进行了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并编制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型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本议案,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开展套期保值型衍生品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及《关于开展套期保值型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公司定于2024年8月22日14:30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一项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6。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7日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4-055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套期保值型衍生品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为了提高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外汇市场风险的能力,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结构性远期、利率掉期、货币互换等,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40,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且单笔金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交割期限与业务周期保持一致,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交易场所为经监管机构批准、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本次交易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2、本次开展套期保值型衍生品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客户违约风险及其他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4年8月5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开展套期保值型衍生品交易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海外业务持续拓展,海外经营主要以美元进行结算,也有部分的欧元、港币、日元等其他币种。为了提高公司应对外汇市场风险的能力,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结构性远期、利率掉期、货币互换等。本次交易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交易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40,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且单笔金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公司授权经营层在此金额范围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要审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申请。

(三)交易方式

1、交易场所:经监管机构批准、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2、交易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品种:

(1)外汇远期:拟开展外汇远期业务将与金融机构按约定的外汇币种、数额、汇率和交割时间,在约定的时间按照合同规定条件完成交割的外汇交易。

(2)外汇掉期:拟开展外汇掉期业务将与金融机构约定以一种货币交换一定数量的另一种货币,并以约定价格在未来的约定日期进行反向的同等数量的货币买卖。

(3)外汇期权:拟开展外汇期权业务将向金融机构支付一定期权费后,获得在未来约定日期,按照约定价格买卖一定数量外汇的选择权的外汇交易。

(4)结构性远期:拟开展结构性远期业务对外汇远期、外汇期权等一般性远期产品在结构上进行组合,形成带有一定执行条件的外汇产品,以满足特定的保值需求。

(5)利率掉期:拟开展利率掉期业务与金融机构约定将目前外币借款浮动利率锁定为固定利率,并在约定时间内以约定利率完成利息交割。

(6)货币互换:拟开展货币互换业务与金融机构约定将公司目前外币借款本金及浮动利率锁定为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固定利率,并在约定时间根据锁定的汇率及利率进行交割。

(四)交易期限:交割期限与业务周期保持一致,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以及公司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5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开展套期保值型衍生品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2、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有足额资金供结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资金需求。

3、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对象均为信用良好且已与公司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履约风险低。

4、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收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5、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

(二)对外汇衍生品交易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公司已制定《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并严格遵循此制度执行,对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并由经验丰富、分工明确的专门人员进行。

3、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衍生品业务前,由公司资金部评估衍生品的业务风险,分析该业务的可行性与必要性,并提交公司衍生品交易领导审批。涉及衍生品交易的相关工作部门配备了交易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相关人员已充分理解衍生品交易的特点和潜在风险,严格执行衍生品交易的业务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上报风险评估变化情况并提出可行的应急止损措施。

5、为防止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制定安全管理措施,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现象。

6、公司审计部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四、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随着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及子公司部分产品涉及进出口业务,主要结算币种为美元,也有部分的欧元、港币、日元等其他币种。目前,受国际政治、经济不确定因素影响,国际外汇市场波动频繁,公司经营不确定因素增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的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助于锁定成本、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与公司业务紧密相关,基于公司外汇资产、负债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能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利率市场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公司对开展套期保值型衍生品交易进行了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并编制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型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开展套期保值型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报告》。

五、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确认计量,公允价值基本按照交易对手提供的价格或公开市场可取得的价格确定,公司进行公允价值计量与确认。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型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审查意见: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型衍生品交易是围绕公司实际外汇收支业务进行的,以具体经营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为目的,是出于公司稳健经营的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应对外汇市场风险的能力,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同时公司建立健全了《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明确风险应对措施,交易业务风险可控。公司开展套期保值型衍生品交易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40,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且单笔金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关于开展套期保值型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4、《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7日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4-056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8月22日14:30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提交的相关提案,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4年8月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22日(星期四)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22日9:15-15:00。

5. 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24年8月16日

7. 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的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航空城大道欧菲光未来城综合办公楼7楼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提案编码

说明:(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开展套期保值型衍生品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式

1. 登记时间:2024年8月19日(星期一)(上午9:00-11:00,下午15:30-17:30),异地股东可用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商海路91号太子湾商务广场T6栋9层。

3.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4. 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加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 会议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商海路91号太子湾商务广场T6栋9层公司证券部。

3. 会议联系电话:0755-27555331

4. 会议联系传真:0755-27545688

5. 会议联系邮箱:ir@ofilm.com

6. 联系人:周 亮 程晓华

六、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456;

2. 投票简称:欧菲投票;

3.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或“弃权”;

4. 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提案,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4年8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24年8月22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4年8月22日召开的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

1. 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2.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回避”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如不做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3. 本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签字方为有效,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人处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