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24-30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及审议情况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8月5日上午9:00在湖南省长沙市合平路638号1楼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8月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志勇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研究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认真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要求,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分析、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拟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在关联董事刘志勇、张坚、桑瑜回避表决的前提下,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在关联董事刘志勇、张坚、桑瑜回避表决的前提下,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在关联董事刘志勇、张坚、桑瑜回避表决的前提下,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中信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农业”),符合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部门规定的不超过三十五名发行对象的规定。
发行对象中信农业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
在关联董事刘志勇、张坚、桑瑜回避表决的前提下,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2024年8月7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不含定价基准日当天)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与本次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发行价格保留两位小数并向上取整。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因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在关联董事刘志勇、张坚、桑瑜回避表决的前提下,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5、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发行价格计算得出(计算结果出现不足1股的,尾数应向下取整,对于不足1股部分的对价,在认购总价款中自动扣除),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00%。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关于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在关联董事刘志勇、张坚、桑瑜回避表决的前提下,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6、限售期
根据《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中信农业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有关法律、法规对发行对象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若所认购股份的限售期与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规定不相符,则限售期将根据相关监管部门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对象认购取得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届时的有关规定执行。
在关联董事刘志勇、张坚、桑瑜回避表决的前提下,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7、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在关联董事刘志勇、张坚、桑瑜回避表决的前提下,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8、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12.00亿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公司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改善财务状况,增强公司高质量研发投入、运营发展及产业整合的资金实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种业龙头地位。
在关联董事刘志勇、张坚、桑瑜回避表决的前提下,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9、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在关联董事刘志勇、张坚、桑瑜回避表决的前提下,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在关联董事刘志勇、张坚、桑瑜回避表决的前提下,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本议案需逐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在关联董事刘志勇、张坚、桑瑜回避表决的前提下,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在关联董事刘志勇、张坚、桑瑜回避表决的前提下,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在关联董事刘志勇、张坚、桑瑜回避表决的前提下,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有关规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历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说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至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且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
因此,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本次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中信农业,因此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
在关联董事刘志勇、张坚、桑瑜回避表决的前提下,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公司拟与中信农业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对中信农业参与本次发行涉及的认购价格及认购数量、支付方式、协议生效条件、限售期和违约责任等事项进行明确约定。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在关联董事刘志勇、张坚、桑瑜回避表决的前提下,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拟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审慎、客观的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和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在关联董事刘志勇、张坚、桑瑜回避表决的前提下,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本次发行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发行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事宜。
1、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包括其后续修订、补充)允许的范围内,视市场条件变化、政策调整或监管部门和交易所意见等具体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调整、修改、补充、报送、递交、完成、发出和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定价原则、认购方式、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募集资金金额及使用、具体认购办法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事项。
2、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而修改方案;根据监管部门的具体要求,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以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进行完善和相应调整(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
3、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中介机构,签署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保荐协议、聘请中介机构协议,并决定向各中介机构支付报酬等。
4、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及实际募集资金额,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宜;指定或设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签署、修改及执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协议和文件资料。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如国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监管部门有新的要求或者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根据国家规定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包括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的审核反馈意见)和市场情况对募集资金投向进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报和实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宜向有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批准、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文件。
6、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办理股份认购、股份登记、股份锁定及上市等有关事宜;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7、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章程修改、有关工商变更登记等具体事宜,处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有关的其他后续事宜。
8、处理本次发行所涉及的与相关认购方的股东资格审核批准或备案有关的事宜。
9、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允许的情况下,办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有关的、必须的、恰当或合适的所有其他事项。
10、在获得股东大会上述授权后,根据具体情况授权董事会或转授公司董事长、总裁、董事会秘书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上述事宜。
上述第6、7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有效,其他各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十二个月内有效。
在关联董事刘志勇、张坚、桑瑜回避表决的前提下,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本次会议审议的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均经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2024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24-31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及审议情况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于2024年8月5日上午9:30在湖南省长沙市合平路638号1楼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七次(临时)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8月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定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研究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认真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要求,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分析、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拟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在关联监事张伟回避表决的前提下,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监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在关联监事张伟回避表决的前提下,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监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在关联监事张伟回避表决的前提下,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监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中信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农业”),符合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部门规定的不超过三十五名发行对象的规定。
发行对象中信农业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
在关联监事张伟回避表决的前提下,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监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2024年8月7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不含定价基准日当天)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与本次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发行价格保留两位小数并向上取整。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因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在关联监事张伟回避表决的前提下,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监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5、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发行价格计算得出(计算结果出现不足1股的,尾数应向下取整,对于不足1股部分的对价,在认购总价款中自动扣除),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00%。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关于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在关联监事张伟回避表决的前提下,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监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6、限售期
根据《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中信农业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有关法律、法规对发行对象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若所认购股份的限售期与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规定不相符,则限售期将根据相关监管部门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对象认购取得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届时的有关规定执行。
在关联监事张伟回避表决的前提下,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监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7、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在关联监事张伟回避表决的前提下,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监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8、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12.00亿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公司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改善财务状况,增强公司高质量研发投入、运营发展及产业整合的资金实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种业龙头地位。
在关联监事张伟回避表决的前提下,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监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9、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在关联监事张伟回避表决的前提下,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监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在关联监事张伟回避表决的前提下,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监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本议案需逐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在关联监事张伟回避表决的前提下,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监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在关联监事张伟回避表决的前提下,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监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在关联监事张伟回避表决的前提下,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监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有关规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历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说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至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且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
因此,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监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本次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中信农业,因此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
在关联监事张伟回避表决的前提下,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监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公司拟与中信农业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对中信农业参与本次发行涉及的认购价格及认购数量、支付方式、协议生效条件、限售期和违约责任等事项进行明确约定。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在关联监事张伟回避表决的前提下,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监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拟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审慎、客观的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和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在关联监事张伟回避表决的前提下,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监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监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24-39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召开的股东大会为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已于2024年8月5日召开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期与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8月27日(星期二)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8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2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8月20日。
(七)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合平路63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
2、披露情况及相关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上述第1-11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
(3)上述第1-5、7-9、11项提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4)上述第1-5、7-11项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及手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请于2024年8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信函、邮件或传真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1、法人股东登记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本通知附件1)。
2、个人股东登记
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二)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合平路638号8楼董事会办公室
2、邮编:410125
3、电话:0731-82183880
4、传真:0731-82183880
5、邮箱:lpht@lpht.com.cn
6、联系人:胡博、罗明燕
(三)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详见“附件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七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权限:代表本单位/本人参加股东大会并对会议审议的以下事项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期限: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期间(如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单位印章):
受托人(签章):
委托日期: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98
2、投票简称:隆平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8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2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8月27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