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兴证资管金麒麟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2024-08-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安基金”)协商一致,决定自2024年8月9日起,新增腾安基金为兴证资管金麒麟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的销售机构,并在上述销售机构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定投”)以及参加相关费率优惠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具体公告如下:

一、 适用业务范围

投资人可通过腾安基金办理兴证资管金麒麟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A类份额(产品简称:兴证资管金麒麟3个月(FOF)A,份额代码:970194)、兴证资管金麒麟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C类份额(产品简称:兴证资管金麒麟3个月(FOF)C,份额代码:970195)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等相关销售业务。

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业务开通时间

自 2024年8月9日起。

2、适用产品

3、业务规则

(1)集合计划定投指投资人通过腾安基金提交申请,约定固定扣款时间和扣款金额,由腾安基金于固定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提交集合计划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不构成对相关集合计划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影响,投资者在办理相关集合计划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2)本集合计划定投每期扣款金额为最低10元起,腾安基金可在此最低金额基础之上,根据需要设置等于或高于10元的最低扣款金额,具体扣款金额以腾安基金官方网站页面公示为准。

(3)腾安基金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若遇非集合计划交易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腾安基金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扣款方式按腾安基金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4)集合计划定投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流程及变更和终止等相关规则具体以腾安基金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三、申购或定投费率优惠活动

通过上述机构申购或定投兴证资管金麒麟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A类份额,均按照下述方式享受申购或定投费率优惠。

申购或定投费率按相应渠道折扣优惠,即执行申购或定投费率=原申购费率×折扣率,详细费率请参见集合计划的《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具体优惠折扣率对照如下:

1、原日常申购费率

2、申购或定投费率优惠折扣

注:投资者通过上述销售机构申购或定投本集合计划A类份额可参加相关费率优惠活动,优惠活动开展时间等具体情况以各销售机构相关公告为准。

3、费率优惠期限

以销售机构官方网站所示公告为准。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有关详情

1、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788

网址:https://www.txfund.com/

2、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62-3

网址: http://www.ixzzcgl.com

五、重要提示

1、费率优惠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投资者办理交易等相关业务前,敬请仔细阅读本集合计划的《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文件;

2、各相关机构开展的费率优惠活动适用于正常申购期场外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和定投手续费,不包括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3、本公告涉及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各相关销售机构所有,有关费率优惠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各相关销售机构有关公告; 凡涉及在销售机构办理申购或定投等业务的其他未明事项,敬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安排和规定;

4、本集合计划是混合型基金中基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其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货币型基金中基金、债券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

5、兴证资管金麒麟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A类份额和C类份额,每份份额设定最短持有期,最短持有期为3个月。每份A类份额和C类份额自最短持有期到期日起即进入开放持有期(含该日),期间可以办理赎回业务,每份A类份额和C类份额的开放持有期首日为最短持有期到期日。最短持有期指A类份额和C类份额申购申请确认日/红利再投资确认日起至该A类份额和C类份额申购申请确认日/红利再投资确认日3个月后的对日的前一个工作日,若对日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视同为对日。因此对于投资者而言,存在投资本集合计划A类份额和C类份额后,面临3个月内无法赎回的风险;

6、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集合计划定投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集合计划定投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集合计划定投并不能规避集合计划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集合计划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集合计划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