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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660 公司简称:福耀玻璃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交所:http://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http://www.hkexnews.hk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局、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局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局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制定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于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股东总数为:A股股东118,045户,H股股东43户,合计118,088户。

单位: 股

注:HKSCC NOMINEES LIMITED即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本公司H股存放于香港联交所旗下的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内,并以香港联交所全资附属成员机构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HKSCC NOMINEES LIMITED)名义登记的H股股份合计数。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4)EBITDA全部债务比=EBITDA/全部债务,其中全部债务=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短期借款+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应付票据+应付短期债券(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租赁负债+长期应付款

(5)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6)现金利息保障倍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现金利息支出+所得税付现)/现金利息支出

(7)EBITDA利息保障倍数=EBITDA/(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8)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100%

(9)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100%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下述“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作为全球汽车玻璃和汽车级浮法玻璃设计、开发、制造、供应及服务一体化解决方案的领导企业,福耀奉行极致质量、技术领先和快速反应的品牌发展战略。在报告期内,福耀为全球汽车厂商和维修市场源源不断地提供凝聚着福耀人智慧和关爱的汽车安全玻璃产品和服务,为全球汽车用户提供了智能、安全、舒适、环保且更加时尚的有关汽车安全玻璃、汽车饰件全解决方案,同时不断提升驾乘人的幸福体验。

2024年上半年,全球经济增速缓慢复苏,国际局势复杂多变,地缘政治冲突加剧,全球产业链和供应链稳定性仍受到挑战。中国汽车行业伴随以旧换新、地方配套政策出台等,主要经济指标呈增长态势,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24年1-6月,汽车产销分别为1389.1万辆和1404.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4.9%和6.1%。

本报告期公司合并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833,973.0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2.01%,高于行业增长水平;实现利润总额人民币412,535.7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4.2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349,860.5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3.35%;实现每股收益人民币1.34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2.94%。

本报告期利润总额比上年同期增长24.26%,若扣除下列因素影响,则本报告期利润总额比上年同期增长59.95%:

(1)本报告期汇兑损失人民币1,421.02万元,上年同期汇兑收益人民币59,920.89万元,使本报告期利润总额比上年同期减少人民币61,341.91万元;

(2)本报告期太原金诺实业有限公司终止履行福耀集团北京福通安全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福通”)剩余24%股权转让的相关约定,公司终止确认应收股权转让款人民币32,140万元并保留北京福通24%股权。公司现时合计持有北京福通49%股权。本次太原金诺实业有限公司终止履行剩余24%股权转让减少投资收益人民币21,212.88万元,使本报告期利润总额比上年同期减少人民币21,212.88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集团经营战略,以“为客户持续创造价值”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以技术创新为支持,以规范管理为保障,致力于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提升全过程质量管控能力:产品质量直接关系到公司的生存和发展,公司从产品设计、原料采购、生产制造到成品进仓每个环节均进行严格的质量把控,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可靠性,有效预防和控制质量问题的发生。

2、提高全球保供能力: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行业趋势提前规划布局,构建完整的全球供应体系;同时对生产过程进行持续创新和优化,缩短产品从投料到进仓的时间,构建柔性敏捷生产能力,保证全球化的交付和能力,与汽车行业相互成就,共同成长。

3、强化创新能力:汽车智能化的发展,汽车玻璃、饰件等从原来的遮风挡雨,变成智能座舱的组成部分,成为与外界感知与交互的平台,为此,公司在技术、管理等各领域持续加大创新力度,智能全景天幕玻璃、可调光玻璃、抬头显示玻璃、超隔绝玻璃、轻量化超薄玻璃、镀膜可加热玻璃、钢化夹层玻璃等高附加值产品占比持续提升,占比较上年同期上升4.82个百分点,价值得以体现。

4、聚焦客户需求提升销售质效:公司始终把客户需求放在第一位,坚持快速反应,高效服务,与客户建立高度的信任关系,持续以为客户创造价值为核心,构建福耀销售组织形式,提升销售管理能力,加大市场拓展力度,拓宽销售渠道。

5、打造积极、高效的国际化团队:公司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团队建设,保障具有竞争力的员工福利待遇,推动福耀的人文建设,树立良好的纪律和工作作风,构建一支更加积极、高效的国际化团队。

证券代码:600660 证券简称:福耀玻璃 公告编号:2024-027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6日上午在福建省福清市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福耀工业村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白照华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7月9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监事2名,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的监事1名),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

1、经审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格式和内容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2、截至监事会提出本意见时止,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全体监事承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四年八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660 证券简称:福耀玻璃 公告编号:2024-026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8月6日上午在福建省福清市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福耀工业村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7月9日以专人递送、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曹德旺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6名,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的董事3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全体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包括A股半年度报告和H股半年度报告,其中的财务报告分别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其中,A股半年度报告包括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系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一一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中国证监会公告〔2021〕16号)等有关规定编制,将与本次董事局会议决议公告同日披露;H股半年度报告包括2024年中期业绩公告和2024年中期报告(印刷版),2024年中期业绩公告将与本次董事局会议决议公告、A股半年度报告同日披露。

公司董事局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格式和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经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本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鉴于近期有关公司审计机构相关事项,结合市场信息,基于审慎原则,考虑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及对未来审计服务的需求,公司董事局同意将2024年度境内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变更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并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董事局同意将2024年度境外审计机构变更为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由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董事局同意公司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拟变更本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8月29日(星期四)下午14:00时,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中国福建省福清市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福耀工业村本公司会议室。

公司A股股东适用的网络投票系统、起止日期、投票时间如下:(1)A股股东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2)A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起止日期:自2024年8月29日至2024年8月29日;(3)A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时间: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4年8月29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4年8月29日)的9:15-15:00。

董事局同意授权公司适时发布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或通告等文件。

特此公告。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二四年八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660 证券简称:福耀玻璃 编号:2024-029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15日(星期四) 上午 09:00-10: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

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4年8月8日(星期四)至8月14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600660@fuyaogroup.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6日发布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8月15日 上午 09:00-10:00举行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15日 上午 09:00-10: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参加本次说明会的人员包括:董事兼总经理叶舒先生,董事兼财务总监陈向明先生,董事局秘书李小溪女士。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8月15日 上午 0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8月8日(星期四)至8月14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600660@fuyaogroup.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局秘书办公室

电话:0591-85363763

邮箱:600660@fuyaogroup.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二四年八月七日

证券简称:福耀玻璃 证券代码:600660 公告编号:2024-028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及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香港”)(以下对前述两家会计师事务所合称“安永”)。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及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罗兵咸永道”)。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近期有关公司审计机构相关事项,结合市场信息,基于审慎原则,考虑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及对未来审计服务的需求,公司拟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境内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拟聘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境外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聘任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和罗兵咸永道进行了充分沟通,普华永道中天和罗兵咸永道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无异议。

● 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董事局已审议通过了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安永华明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3年末拥有合伙人245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3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近18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近500人。安永华明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9.5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5.8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4.38亿元。2023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37家,收费总额人民币9.05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与公司同行业(制造业)的A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一次,涉及两名从业人员。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曾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所的两名从业人员出具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亦不涉及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管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2、安永香港

安永香港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安永香港自1976年起在香港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安永香港自成立之日起即为安永全球网络的成员,与安永华明一样是独立的法律实体。

自2019年10月1日起,安永香港根据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安永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和日本金融厅(Japanese 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安永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自2020年起,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对作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安永香港每年进行检查,而在此之前则由香港会计师公会每年对安永香港进行同类的独立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安永香港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任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谢枫先生,于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近三年签署/复核5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采矿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生物医药等多个行业。

(2)拟任签字注册会计师符俊先生,于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近三年签署/复核3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多个行业。

(3)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徐菲女士,于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近三年签署/复核6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包括:专用设备制造业,生物医药,零售业,其他制造业,商务服务业等多个行业。

2、诚信记录

上述拟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也从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拟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安永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各级别员工投入的工时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对公司2024年度审计服务最终的审计收费。公司董事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上述定价原则与安永协商确定2024年度的审计业务服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根据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4年度境内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本公司2024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的议案》,本公司原聘任的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普华永道中天及罗兵咸永道。

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关于同意设立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通合伙)的批复》(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的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罗兵咸永道是一家注册于香港的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与普华永道中天同属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所,注册地址为香港中环雪厂街5号太子大厦22楼,经营范围为审计鉴证业务、咨询业务、并购业务、风险鉴证业务、税务咨询等。

在执行完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普华永道中天已为公司提供22年审计服务,罗兵咸永道已为公司提供9年审计服务。普华永道中天及罗兵咸永道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近期有关公司审计机构相关事项,结合市场信息,基于审慎原则,考虑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及对未来审计服务的需求,公司拟将2024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为安永华明及安永香港。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包括普华永道中天及罗兵咸永道)进行了沟通,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公司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要求,适时积极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4年8月6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本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近期有关公司审计机构相关事项,结合市场信息,基于审慎原则,考虑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及对未来审计服务的需求,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同意变更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对拟聘任的安永华明及安永香港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安永华明及安永香港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综上所述,董事局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及安永香港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需求,同意向公司董事局提议变更安永华明为公司2024年度境内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向公司董事局提议变更安永香港为公司2024年度境外审计机构。

(二)董事局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8月6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本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局同意将2024年度境内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变更为安永华明,由安永华明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并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董事局同意将2024年度境外审计机构变更为安永香港,由安永香港对公司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三)生效日期

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经公司董事局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二四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