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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的公告

2024-08-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07 证券简称:多氟多 公告编号:2024-058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的公告

李凌云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截至2024年8月7日,李凌云女士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内,李凌云女士未减持公司股份。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李凌云女士计划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310,74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0.20%)。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前述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前述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进行。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李凌云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至2024年8月7日,李凌云女士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日,李凌云女士未减持公司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届满前后持股变化

注:占总股本比例均以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1,169,007,558为基数计算。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截至2024年8月7日,李凌云女士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3、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李凌云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