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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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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082 公司简称:盛美上海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82 证券简称:盛美上海 公告编号:2024-046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9月5日 10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蔡伦路1690号第4幢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5日

至2024年9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8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登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资料

1.法人股东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安排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请于2024年9月3日16时之前将上述登记文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ir@acmrcsh.com进行出席登记(出席现场会议时查验登记材料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 参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 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携带前述登记材料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盛美上海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1-50276506

邮箱:ir@acmrcsh.com

特此公告。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注册地址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2024年6月1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二次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二次行权的激励对象为10人,行权股票数量为446,154股。行权后,公司的股本总额由435,707,409股变更为436,153,563股,公司的注册资本由435,707,409元变更为436,153,563元。

二、公司经营范围变更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业务发展情况及业务开拓需要,结合现行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相关要求,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经营范围进行适当修改,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原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专用设备修理;专业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拟变更为:一般项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专用设备修理;专业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自身经营发展情况,公司注册地址拟由“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蔡伦路1690号第4幢”变更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丹桂路999弄5、6、7、8号全幢”。

四、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情况

鉴于上述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和注册地址的变更,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以上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士办理后续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公司章程》的变更、备案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8日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8月6日,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19年11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二)2019年11月15日,公司通过现场张贴等手段,在公司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

(三)2019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对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议案》。

(四)2019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五)2019年12月3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

(六)2023年2月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七)2023年8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八)2023年9月6日,公司完成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行权激励对象为72人,行权股票数量为2,150,309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九)2023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期的议案》。该事项已经2024年2月22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2024年2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一)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作废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二)2024年6月14日,公司完成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二次行权,行权激励对象为10人,行权股票数量为446,154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三)2024年8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国境外外籍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调整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情况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35,707,409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2700元(含税)。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调整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红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因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二次行权新增股份446,154股,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由435,707,409股增加至436,153,563股。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现金分红金额由0.62700元(含税)调整为0.62636元(含税),上述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7月19日实施完毕。

(二)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一章第二条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派息、配股或增发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若公司未上市,则在行权前发生股票派息情形时,行权价格不予调整。

根据以上公式,本激励计划调整后的行权价格=12.63-0.62636=12.00元/股(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系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所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此次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或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调整后,公司仍将保持良好的财务和经营状况,继续致力于为全体股东创造长期价值。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对股票期权相关事项进行调整,相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部分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行权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8日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就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89号)批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3,355,753股,发行价格为85.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85,239,005.00元,扣除承销商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173,832,028.54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人民币30,148,456.12元(包括:审计费及验资费12,467,000.00元、律师费10,904,467.37元、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4,575,471.70元、发行手续费及材料制作费等2,201,517.0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81,258,520.3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I10561号《验资报告》。

(二)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注:募集资金结余金额详情见本专项报告二、(二)及三、(四)。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的情况。

2021年11月,公司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昌里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开发区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陆家嘴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浦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淮海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北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分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盛帷半导体设备(上海)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2年10月,公司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浦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其中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开发区支行已于2023年5月15日、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已于2023年5月22日销户。截至2024年6月30日,其他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注: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余额与实际结余募集资金余额653,137,925.08元差异200,000,000.00元,系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详见本专项报告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25,000.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本公司于2023年8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盛美半导体设备研发与制造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再次延期至2025年6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8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注1:“募集资金总额”是指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的金额人民币3,481,258,520.34元。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盛美半导体高端半导体设备研发项目、高端半导体设备拓展研发项目:实际投资金额超过承诺投资金额系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投入募投项目所致。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8月6日,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在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蔡伦路1690号第4幢5楼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全体监事认可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间、议案内容等事项,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TRACY DONG LIU女士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票赞成,占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占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该举措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用于现金管理。

表决情况:3票赞成,占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对股票期权相关事项进行调整,相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情况:3票赞成,占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国境外外籍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名单包括10名中国境外外籍激励对象,其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公司拟采取批量行权的方式为上述激励对象办理行权手续,此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为这10名中国境外外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内的股票期权办理行权手续。

表决情况:3票赞成,占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占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占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8月8日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8月6日,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在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蔡伦路1690号第4幢5楼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1名。全体董事认可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间、议案内容等事项。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HUI WANG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11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11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9)。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6票赞成,占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董事HUI WANG、王坚、HAIPING DUN、罗千里、STEPHEN SUN-HAI CHIAO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国境外外籍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6票赞成,占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董事HUI WANG、王坚、HAIPING DUN、罗千里、STEPHEN SUN-HAI CHIAO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国境外外籍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11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6)。

特此公告。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8日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国境外外籍

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436,921份

●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股票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盛美上海”)于2024年8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国境外外籍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履行程序

1、2019年11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2019年11月15日,公司通过现场张贴等手段,在公司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

3、2019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对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议案》。

4、2019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5、2019年12月3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

6、2023年2月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7、2023年8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8、2023年9月6日,公司完成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行权激励对象为72人,行权股票数量为2,150,309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9、2023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期的议案》。该事项已经2024年2月22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0、2024年2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1、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作废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2、2024年6月14日,公司完成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二次行权,行权激励对象为10人,行权股票数量为446,154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3、2024年8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国境外外籍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三)行权数量和行权人数的调整情况

2021年5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作废的议案》,作废因个人原因离职的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300,000份。

2023年8月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1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辞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因此,公司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92,308份。

2024年4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作废的议案》,1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辞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作废/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92,308份。

综上,自股票期权授予以来,公司作废/注销的股票期权合计为484,616份。

(四)行权价格调整情况

2023年8月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13.00元/股调整为12.63元/股。

2024年8月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12.63元/股调整为12.00元/股。

(五)各期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下转7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