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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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4-08-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79 证券简称:三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7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16,000万元,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47.65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月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2024年1月2日在《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3)。

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自2024年6月11日起,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47.65元/股调整为不超过47.4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6月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2024年6月5日在《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1月31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4年2月1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月3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2024年2月1日在《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二)2024年8月6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3,723,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1%,回购最高价格35.60元/股,回购最低价格28.87元/股,回购均价32.50元/股,使用资金总额120,989,703.7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1月2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3)。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共计回购股份3,723,100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根据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公司将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完成转让;如未能在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股东大会作出注销回购股份的决议后,办理注销本次已回购未使用股份的相关事宜。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