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93 证券简称:瑞芯微 公告编号:2024-053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6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的说明
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确定以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
根据《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激励对象在行权前/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前/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分别对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因此,公司对相关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鉴于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全部解禁,股票期权尚在第三个行权期,因此对上述剩余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如下:
(1)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61.40元/份调整为61.20元/份;
(2)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64.68元/份调整为64.48元/份。
2、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鉴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尚未到期,因此对上述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如下:
(1)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19.94元/份调整为119.74元/份;
(2)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59.42元/股调整为59.22元/股。
3、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鉴于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以及股票期权第二个、第三个行权期尚未到期,因此对上述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如下:
(1)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71.50元/份调整为71.30元/份;
(2)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39.61元/股调整为39.41元/股。
4、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鉴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均未到期,因此对上述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如下:
(1)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44.82元/份调整为44.62元/份;
(2)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34.27元/股调整为34.07元/股。
同时,由于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尚未授予,因此对预留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如下:
(1)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44.82元/份调整为44.62元/份;
(2)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34.27元/股调整为34.07元/股。
二、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各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4年6月28日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根据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以及各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相关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本次对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的调整安排。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调整的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8日
证券代码:603893 证券简称:瑞芯微 公告编号:2024-052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8月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赛鸿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4年6月28日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根据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以及各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相关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本次对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的调整安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注销58,000份股票期权的相关安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8日
证券代码:603893 证券简称:瑞芯微 公告编号:2024-051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8月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励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确定以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
根据《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激励对象在行权前/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前/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分别对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对相关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58,0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8日
证券代码:603893 证券简称:瑞芯微 公告编号:2024-054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注销股票期权数量:58,000份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6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注销58,000份股票期权。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授权及批准情况
1、2020年9月21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2、2022年2月1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3、2022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4、2024年3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5、2024年8月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合计58,000份股票期权。
二、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相关说明
根据《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第八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被公司辞退、到期不续签劳动合同/雇佣协议而不在公司担任相关职务,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激励计划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及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行权和解除限售,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鉴于:
1、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拟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000份。
2、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有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拟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6,000份。
3、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有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拟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8,000份。
4、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拟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2,000份。
综上,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对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合计58,0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三、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符合各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注销58,000份股票期权的相关安排。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注销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注销的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