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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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00证券简称:ST浩源 公告编号:2024-066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8月6日下午18:00时在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兰干街道海江社区英阿瓦提路 2号商业楼B座D22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5人,实际参会董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杜刚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关于改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董事康莹女士回避表决,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已补选产生了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第五届董事会由五人组成,分别为李猛龙先生、康莹女士、杜刚先生、龚巧莉女士、蔺怀华先生(其中龚巧莉女士和蔺怀华先生为独立董事)。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改选康莹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止。杜刚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一职。康莹女士的简历详见2024年7月2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2. 审议《关于改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和主任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合规管理委员会六个专门委员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改选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和主任委员(召集人)组成人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由李猛龙、康莹、蔺怀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由李猛龙任战略委员会主任。

(2)审计委员会由龚巧莉、蔺怀华、康莹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由独立董事龚巧莉任审计委员会主任。

(3)提名委员会由蔺怀华、龚巧莉、李猛龙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由独立董事蔺怀华任提名委员会主任。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龚巧莉、蔺怀华、康莹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由独立董事龚巧莉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

(5)安全生产委员会由杜刚、李猛龙、康莹三名董事及公司高管樊新军、彭旭组成,其中由杜刚任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

(6)合规管理委员会由康莹、杜刚、蔺怀华、樊新军、杨磊、朱明、彭旭组成,其中康莹任合规管理委员会主任。

上述委员的任期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止。

3. 审议《关于改聘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改聘虎晓伟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止,虎晓伟先生简历附后。张园园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一职。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7日

简 历

虎晓伟先生,汉族,1986年9月出生,籍贯宁夏,中共党员,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税务师。2012年4月至2019年1月,就职于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自2015年起任财务部长;2019年2月至2021年8月,在广汇国际天然气贸易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21年9月至2024年4月,在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部长;2024年5月至今在新疆顺发能源有限公司任董事。

虎晓伟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虎晓伟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178条、《公司章程》第103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不适合任职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700证券简称:ST浩源 公告编号:2024-067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6日18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钟志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关于改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已分别补选产生第五届监事会成员。第五届监事会由3人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分别为钟志刚先生和梁承瑞先生,职工代表监事为马哲先生。经与会监事一致审议,同意改选钟志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至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届满止。钟志刚先生的简历详见2024年7月2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