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96 证券简称:顺博合金 公告编号:2024-053
债券代码:127068 债券简称:顺博转债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3日以通讯结合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真见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本次董事会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关联董事王真见、王增潮、王启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参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7日
证券代码:002996 证券简称:顺博合金 公告编号:2024-054
债券代码:127068 债券简称:顺博转债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8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3日以通讯结合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罗乐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本次监事会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事项的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增持计划延期。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7日
证券代码:002996 证券简称:顺博合金 公告编号:2024-055
债券代码:127068 债券简称:顺博转债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延期实施公司股份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王增潮、王真见、王启、杜福昌《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关于延长增持计划实施期限的告知函》,并于2024年8月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王增潮、王真见、王启、杜福昌。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增持主体合计持有公司360,477,03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3.85%。
二、原增持计划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7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王增潮、王真见、王启、杜福昌计划自2024年2月7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上述人员计划每人增持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4,00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含本数)。
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王增潮、王真见、王启、杜福昌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608,200股,累计增持总金额为45,226,25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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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因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2023年权益派发,故公司总股本由原439,001,247股增加至669,436,061股(其中可转债公司债券转股增加243股),增持主体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上述增持主体增持后持有股份包括2023年权益派发转增股份。
上述表格数据尾数以四舍五入计算。
三、延期实施增持计划的原因及延长期限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间,因受春节假期、定期报告敏感期等客观因素影响,能够实施股份增持的有效时间大幅缩短。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信心,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决定将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履行期限延长12个月,即延长期限自2024年8月7日至2025年8月6日止。除上述增持期限调整之外,原增持计划其他内容不变。
四、关于延期实施增持计划的审议情况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会同意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增持计划延期,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就本议案回避表决。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7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增持计划延期,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就本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延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符合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一致同意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延期实施公司股份增持计划。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控股股东实施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的具体时间和金额视市场情况而定,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或其他不可预见的风险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完成或无法达到预期等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出具的《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关于延长增持计划实施期限的告知函》;
2、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7日
证券代码:002996 证券简称:顺博合金 公告编号:2024-056
债券代码:127068 债券简称:顺博转债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8月26日(星期一)14:00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会议的届次: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
2、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日期: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4年8月26日(星期一)14:00。
(2)互联网投票的日期和时间: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8月20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于2024年8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90号棕榈泉国际中心B座22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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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1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2以上同意。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如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实行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
3、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4、登记时间:2024年8月23日,9:00-11:30,13:30-17:00。
5、登记地点: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电子邮箱:ir@sballoy.com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90号棕榈泉国际中心B座22楼公司会议室;
邮 编:401120
(二)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 系 人:李晓华
联系电话:023- 63202996
2、公司股东参加现场会议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96”,投票简称为“顺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所有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8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09:15一09:25,0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0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