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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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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1256 证券简称:华融化学 公告编号:2024-037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80,0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证券代码:301256 证券简称:华融化学 公告编号:2024-038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2〕252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8.05元,募集资金总额966,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4,577,748.2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01,422,251.75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406,422,251.75元),上述资金已于2022年3月16日全部到位,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3月16日出具了川华信验(2022)第0013号《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上半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560.00万元;获得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共计557.18万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12,135.80万元(包括置换先期以自有资金投入的金额),募集资金余额38,928.96万元(含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具体如下: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审批、变更用途、监督及使用情况披露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上述监管规范及《管理制度》,公司会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于2022年3月21日分别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望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兴业银行成都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进行监督。前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与深交所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因新增两个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9月12日,公司、子公司华融化学(成都)有限公司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望江支行、华泰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成都华融化学物流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州支行、华泰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szse.cn)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前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与深交所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公司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上述银行严格履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违反三方监管协议的行为。

2.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三、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2024年半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信息披露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附表1: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2024年半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9日

附表1: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

2024年半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301256 证券简称:华融化学 公告编号:2024-040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5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8月8日9:30在新希望中鼎国际18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有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有7名(其中,邵军、张明贵、姚宁、卜新平、刘磊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邵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调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调整后的委员组成为:刘磊先生、卜新平先生、李建雄先生,其中刘磊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以总股本48,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在册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4,000,000.00元(含税),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解聘总工程师的议案》。

同意免去刘海燕先生的总工程师职务,仍继续在公司任职。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9日

证券代码:301256 证券简称:华融化学 公告编号:2023-041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5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8月8日10:00在新希望中鼎国际18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有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有3名(其中,李红顺、陶泽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红顺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以总股本48,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在册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4,000,000.00元(含税),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8月9日

证券代码:301256 证券简称:华融化学 公告编号:2024-043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积极回报广大股东,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00,470,405.90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06,634,911.72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4年中期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06,634,911.72元。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预期,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总股本48,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在册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4,000,000.00元(含税),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日,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则按分配总额不变的方式实施。

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要求,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等,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二、利润分配预案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认为,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回报投资者的原则。

三、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请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9日

证券代码:301256 证券简称:华融化学 公告编号:2024-039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降风险促转型改造项目(一期)”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转入一般账户,公司近期将上述两个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含银行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所需,同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3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终止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消毒卫生用品扩能技改项目”,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其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鉴于“消毒卫生用品扩能技改项目”已终止且剩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完成,公司于近期注销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2〕252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8.05元,募集资金总额966,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4,577,748.2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01,422,251.75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406,422,251.75元),上述资金已于2022年3月16日全部到位,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3月16日出具了川华信验(2022)第0013号《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并按照监管要求会同子公司、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投资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结项/销户具体情况

(一)降风险促转型改造项目(一期)

该项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于2024年5月31日结项。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银行账号:4402239029100134316,截至2024年6月30日,专户余额为:188,749.21元,均为结余募集资金(含银行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

2024年7月30日,公司办理完成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并将销户办理日的余额188,788.79元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二)补充流动资金

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人民北路支行,银行账号:8111001013000810581,截至2024年6月30日,专户余额为:235,238.64元,均为结余募集资金(含银行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

2024年7月19日,公司办理完成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并将销户办理日的余额235,275.23元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三)消毒卫生用品扩能技改项目

该项目于2023年2月27日履行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项目已终止。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羊支行,银行账号:128902014210504。2024年4月14日,公司按董事会、监事会的会议决议,将剩余募集资金108,362,779.47元(含银行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00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专户余额为:32.82元,均为银行存款利息。

2024年7月25日,公司办理完成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并将销户办理日的余额32.83元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综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了上述3个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工作。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备查文件

1、3个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销户回单。

特此公告。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9日

证券代码:301256 证券简称:华融化学 公告编号:2024-042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3日下午15:30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选刘磊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8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提高独立董事履职质效,选举独立董事刘磊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姚宁先生不再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相应调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组成,具体如下:

调整前:姚宁先生(独立董事)、卜新平先生(独立董事)、李建雄先生,

调整后:刘磊先生(独立董事)、卜新平先生(独立董事)、李建雄先生。

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内部选举,并报请公司董事会批准同意,刘磊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特此公告。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9日

证券代码:301256 证券简称:华融化学 公告编号:2024-045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该解释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进行了规范说明。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对变更部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五)变更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且未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第17号解释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9日

证券代码:301256 证券简称:华融化学 公告编号:2024-046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解聘情况

2024年8月8日,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解聘总工程师的议案》。根据经营实际所需,经总经理提议,免去刘海燕先生的总工程师职务,仍继续在公司任职。刘海燕先生原定任期为第2023年5月9日至2026年5月8日。

截止本公告日,刘海燕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88,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810%。刘海燕先生就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包括间接、直接持股)的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以下简称“锁定期”)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作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后,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申报本人所持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锁定期限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则本人自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日起半年内将不转让本人所持公司的股份。 3.本人作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如本人所持公司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下同);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 4.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减持相关规定。 5.本承诺不会因为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效,本人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

二、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9日

证券代码:301256 证券简称:华融化学 公告编号:2024-044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8月26日15: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二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8月2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366号新希望中鼎国际2号楼18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第1项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8月23日前(含),上午9:00至下午17:30。

2.登记地点:董事会办公室(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366号)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身份证在通知中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在通知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2)异地股东可采用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电子邮件或传真在2024年8月23日17:30前发送或传真至董事会办公室。

(3)本次会议预期半天,参会股东所有费用需自理。会务联系人:李思;联系电话:028-86238215;传真号码:028-86238215;电子邮箱:hrhg.db@newhope.cn。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256;投票简称:“华融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二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8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9:15一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公司)参加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讨论事项按照以下指示进行投票表决,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委托人名称(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华融化学(301256.SZ)股票性质:

委托人持有华融化学(301256.SZ)股票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间: 年 月 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