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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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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1269 证券简称:华大九天 公告编号:2024-028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301269 证券简称:华大九天 公告编号:2024-032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的规定,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51号)核准,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8,588,354股,发行价格为每股32.69元。截止2022年7月25日,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8,588,354股,募集资金总额3,549,753,292.26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83,727,753.8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66,025,538.44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2]第14-00015号的验资报告。

(二)累计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为1,774,249,610.64元,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活期存款1,774,249,610.64元。明细如下表:

单位: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2年8月,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包括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大九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华大九天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华大九天科技有限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及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9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301269 证券简称:华大九天 公告编号:2024-033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2023年10月25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的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且未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要求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而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9日

证券代码:301269 证券简称:华大九天 公告编号:2024-030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2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10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0人,其中董事董大伟、张帅、刘方园、孙小莉杨晓东、吴革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伟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全面审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后,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10票赞成,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专项审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专项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刘伟平、董大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9日

证券代码:301269 证券简称:华大九天 公告编号:2024-031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2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8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监事张凯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专项审计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风险评估报告对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进行了客观、充分的评估。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专项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张凯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