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法治建设再迈进 制度改革护航金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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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风险要筑牢监管“围栏”。随着机构改革稳步推进,金融管理部门之间的分工协作已然明晰,“一行一局一会”的新监管格局初步形成。地方金融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央地金融监管关系进一步明晰,这有利于压实地方防范风险的主体责任。
防风险的关键在于增强监管有效性。尤其是要加强监管的前瞻性,既要治已病,也要防未病。要建立风险早期纠正硬约束制度,筑牢有效防控系统性风险的金融稳定保障体系。强化监管责任和问责制度,加强中央和地方监管协同。
可以看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长牙带刺、有棱有角”的金融监管体系初具雏形。在杨海平看来,进一步完善金融监管体系,一要提升对违法违规金融活动的打击力度,提高违法违规金融活动的成本;二要从金融立法和监管制度层面,进一步加强对投资者和金融消费者的保护力度;三要加强监管检查力度,利用金融科技手段提升非现场检查效能,强化监管协调联动,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机制。
逐个击破关键领域风险
防控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一段时间以来,金融领域乱象频发,矛盾和问题互相交织,一定程度上反映出金融监管和治理能力较为薄弱。下一步,要推动建立权责对等、激励相容的风险处置机制,积极稳妥推动存量风险处置,这将助推金融业从无序走向有序。
今年以来,多地陆续关停金交所,“钻空子”的“猫鼠游戏”走向终局;安邦保险集团正式进入破产程序,高风险金融机构有序退出历史舞台;《保险资产风险分类办法》迎来修订并公开征求意见,通过制度约束强化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种种迹象表明,非法金融活动被严厉打击,金融机构稳健性进一步强化,金融消费者权益得到切实保护,各类金融风险正在逐步走向收敛。
当前,金融领域仍有三大风险点需要攻坚——房地产风险、地方债风险、中小银行风险很大程度上影响着金融稳定。聚焦这些风险,金融领域积极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各地陆续出台优化房地产支持政策,例如下调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取消全国层面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下调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助推房地产领域加快构建新发展模式等。此外,金融支持地方债务风险化解取得阶段性成效,高风险的中小银行风险逐步被吸收消纳。
总体来看,经过各方主体不懈努力,金融乱象得到有效遏制,金融领域的稳定性持续增强。历史经验表明,金融风险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处置方式如有不当,不仅劳民伤财,更有可能滋生更大的隐患。对此,郭雳建议,扎实稳妥化解风险,要在稳定大局的前提下把握时度效。聚焦重点领域风险,要充分把握市场的风险化解预期与处置承受能力,按照“一省一策”“一行一策”“一司一策”制定风险处置方案,既要推动兼并重组与稳妥出清,又要避免化解风险过程出现新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