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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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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4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已于2024年8月5日以电话和邮件形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肖光辉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出具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意见》,同意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4年8月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汇丰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4年8月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向汇丰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3.1 新筑交科向招商银行申请授信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2 长客新筑向广发银行申请授信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3 长客新筑向成都银行申请授信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4 长客新筑向光大银行申请授信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4年8月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详见2024年8月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8日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5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审计机构大信已连续8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相关规定,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合规性、独立性和客观性,经公开招标,公司拟聘任上会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上会原名上海会计师事务所,于1981年正式成立,由财政部在上海试点成立的全国第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并成为全国第一批具有上市公司、证券、期货、金融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12月27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体制,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上会建所逾四十年来,讲究业务质量和服务质量,崇尚职业道德,拥有较高执业素质的团队,业务不断扩展,深得客户信赖。

2、人员信息

上会首席合伙人为张晓荣。截至2023年末,上会合伙人数量为108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506人,较2022年末增加3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79人。

3、业务信息

上会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7.06亿元,其中2023年度审计业务收入为4.64亿元,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为2.11亿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为68家,收费总额为0.69亿元。涉及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环保;建筑业;农林牧渔。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上会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余额之和为10,000.00万元。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12〕2号)的规定,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不得低于8,000万元,上会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上会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上会2021年已审结的案件1项,系中州期货有限公司民事诉讼案件,已执行完毕。

5、诚信记录

上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晓荣,上会首席合伙人。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澳洲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职称,199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年开始在上会执业,拟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作为签字会计师,先后为交运股份、兰生股份、思源电气、豫园股份、智莱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服务。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邱晓波,中国注册会计师,上会合伙人。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上会执业,拟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蒲艳,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上会执业,拟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过1家以上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过去三年无不良诚信记录。

3、独立性

上会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符合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审计费用为144.8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及与年报相关的各类专项审计费为124.80万元,较上期减少0.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为20万元,较上期不变。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由大信承担,其已连续8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3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公司原审计机构大信已连续8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相关规定,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合规性、独立性和客观性,经公开招标,公司拟聘任上会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事先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前任注册会计师与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8月5日召开了2024年第七次会议,以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2024年-2026年度审计机构中标候选人的议案》,并发表了如下审核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过程中,对选聘程序、招投标文件以及上会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认真审核和评价,认为上会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可以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相关规定,同意聘任上会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上会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意见;

(三)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8日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6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汇丰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汇丰银行”)申请授信,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请授信的基本情况

(一)授信额度:敞口额度不超过5,000.00万元。

(二)授信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三)授信品种:流动资金贷款(年利率不超过4.0%)。

(四)担保方式:信用。

(五)借款目的:补充流动资金。

(六)授信主体: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上述融资业务具体以公司与汇丰银行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2024年8月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汇丰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公司向汇丰银行申请授信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向汇丰银行申请授信能有效缓解公司融资压力,增强流动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8日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7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都市新筑交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筑交科”)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申请授信,控股子公司成都长客新筑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客新筑”)拟分别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以下简称“成都银行”)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蜀汉路支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申请授信,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请授信的基本情况

(一)新筑交科向招商银行申请授信

1、授信额度:敞口额度不超过1,000.00万元。

2、授信期限:不超过12个月。

3、授信品种:国内保函(单笔业务期限不超过3年,保证金比例30%)。

4、担保方式:信用。

5、授信目的:流动经营周转。

6、授信主体: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二)长客新筑向广发银行申请授信

1、授信额度:敞口额度不超过5,000.00万元。

2、授信期限:不超过12个月。

3、授信品种: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国内非融资性保函和国内信用证(保证金比例30%)。

4、担保方式:信用。

5、授信目的:日常经营周转。

6、授信主体: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三)长客新筑向成都银行申请授信

1、授信额度:敞口额度不超过60,000.00万元。

2、授信期限:不超过12个月。

3、授信品种:银行承兑汇票(敞口额度不超过10,000.00万元,保证金比例30%)、惠成信(敞口额度不超过50,000.00万元)。

4、担保方式:信用。

5、授信目的:日常经营周转。

6、授信主体: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

(四)长客新筑向光大银行申请授信

1、授信额度:敞口额度不超过8,000.00万元。

2、授信期限:不超过12个月。

3、授信品种:保理买方信用担保额度。

4、担保方式:信用。

5、授信目的:日常经营周转。

6、授信主体: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蜀汉路支行。

上述融资业务具体以与银行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2024年8月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子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二)股权控制关系

新筑交科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的业务为桥梁功能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公司目前持有新筑交科100%股权。长客新筑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的业务为轨道交通车辆的生产、销售和服务,公司目前持有长客新筑80%股权。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有利于保障其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四、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8日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8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8月26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9:15-15:00。

3、股权登记日:2024年8月19日。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六)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8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七)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新津工业园区A区兴园3路99号公司324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提案名称及编码

(二)提案披露情况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告编号:2024-054),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说明

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提案1.00。

需逐项表决的议案:提案3.00。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8月22日 8:30-17:30;

3、登记地点:四川新津工业园区A区兴园3路9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应在2024年8月22日前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二)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简杰;

2、联系电话(传真):028-82550671;

3、地址:四川新津工业园区A区兴园3路9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邮箱:vendition@xinzhu.com;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80

2、投票简称:“新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8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的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1、上述议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对应栏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授权委托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

委托人/单位(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单位股票账号:

委托人/单位持股数:

委托人/单位持有股份的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发日期:

附件三

股东参会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