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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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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8-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35 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0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8月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路明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其中董事马超先生、范海滨先生,独立董事王素玲女士、李姚矿先生和朱超先生以视频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7人,其中监事唐卫新先生、丁少江先生和司成莉女士以视频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毕刚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议案名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议案名称: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控股股东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1、2、3、4、5、6、9、10、1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7、8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均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本次会议第1、2、3、4、5、6、9、10、11项议案涉及关联股东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4、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获得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律师:毛文斌、朱华耀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天禾律师认为,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9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