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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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27 证券简称:分众传媒 公告编号:2024-031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4,442,199,726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2020年12月31日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等相关议案。根据《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36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即锁定期为2021年1月12日至2024年1月11日,因此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于2024年1月届满。公司已于2024年1月5日对外披露了《公司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详见公告编号:2024-001)。

2、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网络”)实施存续分立,分立为存续公司阿里网络和新设公司杭州灏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灏月”)、传滨科技(杭州)有限公司、传航科技(杭州)有限公司,分立后存续公司及各新设公司的股东及持股比例情况与分立前阿里网络的股东及持股比例一致。阿里网络持有的公司885,100,134股股份将全部由新设公司杭州灏月承继。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已就权益变动事宜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收到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阿里网络向杭州灏月转让的885,100,134股股份已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过户日期为2024年1月2日。公司已于2024年1月5日对外披露了《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完成的公告》(详见公告编号:2024-002)。

3、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江南春(JIANG NANCHUN)先生通过其控制的指定投资主体以现金方式向公司全资子公司Focus Media Overseas Investment III Limited(以下简称“FMOIL III”)增资等值人民币2,207万元的美元。报告期内,江南春(JIANG NANCHUN)先生指定的投资主体JAS Investment Group Limited(以下简称“JAS”)、TOP NEW DEVELOPMENT LIMITED(以下简称“TNDL”)分别签署了相关股份申请认购文件并支付了本次增资的全部款项,截至报告期末,FMOIL III的注册登记及股东备案等程序均已履行完毕,公司持有FMOIL III 70%的股份,江南春(JIANG NANCHUN)先生间接持有FMOIL III 30%的股份(JAS 和TNDL分别持有FMOIL III 15%的股份,其中TNDL所持股份拟用于海外业务扩展团队成员的激励),FMOIL III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详见公告编号:2024-004、2024-005、2024-029)

4、2022年,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分众鸿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出资10,000万元人民币参与投资由苏州众亦为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的天津众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报告期内,基于基金投资行业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基金总体募资和投资节奏等因素,为平稳有序推进基金投资,经管理人提议,基金各方达成一致,基金的投资期延长两年,并相应延长基金经营期限。调整后的投资期为:自基金首次交割日起至主基金首次交割日的第五(5)个周年日止;调整后的经营期限为:自首次交割日起至主基金首次交割日的第八(8)个周年日止。除前述事项外,基金的管理模式、收益分配、退出机制等均保持不变。公司已于2024年2月24日对外披露了《公司关于参与投资基金的进展情况公告》(详见公告编号:2024-006)。

5、2016年8月,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分众鸿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公司业务管理团队成立的投资主体合计出资人民币4亿元参与设立由珠海光控众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的珠海光控众盈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鉴于合伙企业所投项目尚处于逐步退出阶段,根据《珠海光控众盈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经管理人提议,合伙企业各合伙人通过对《合伙协议》进行修订的方式更改《合伙协议》第2.6.2条约定的经营期限,即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至2025年1月22日,同时自2023年10月17日(含)起至2025年1月22日,合伙企业不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除前述事项外,合伙企业的管理模式、收益分配、退出机制等均保持不变,并签署了相关协议文件。公司已于2024年5月30日对外披露了《公司关于参与投资基金的进展情况公告》(详见公告编号:2024-026)。

6、2024年6月,公司实施完成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14,442,199,7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3.30元(含税),即每1股派发现金0.33元(含税),共计派发4,765,925,909.58元。公司已于2024年6月5日对外披露了《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详见公告编号:2024-028)。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9日

证券代码:002027 证券简称:分众传媒 公告编号:2024-030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7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江南春(JIANG NANCHUN)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逐项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特此公告。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9日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工作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027 证券简称:分众传媒 公告编号:2024-033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7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7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培芳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逐项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特此公告。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9日

备查文件: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027 证券简称:分众传媒 公告编号:2024-032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上半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2,493,427,829.20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3,781,125,635.29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435,395,750.61元。

公司拟定的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24年6月30日的总股本14,442,199,7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00元(含税),即每1股派发现金0.10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444,219,972.60元。本次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分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后续分配。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金额占当期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57.92%,现金分红占本次利润分配总额的100%,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充足,本次现金分红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影响。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

公司已于2024年5月29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规划》,同意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条件为:相应期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利润分配现金分红上限为:相应期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80%。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上述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遵循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度-2026年度)》,具备合法性、合规性与合理性。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总体运营情况、所处发展阶段与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践行了“以投资者为本”“质量回报双提升”的发展理念,提升了公司投资价值及投资者获得感。上述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决议的授权下具体制定的,上述方案符合《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规划》《公司章程》及公司制定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也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保障了公司的长远发展并兼顾了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9日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