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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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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24-061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否

以274,389,75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其中:回购账户中1,050股不参与利润分配)。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其他原因:1、因公积金转增股本对基本每股收益与稀释每股收益进行重述;2、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按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至首次执行日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4年半年度主要业务情况介绍

2024年1-6月,公司多个渠道、多个品类实现快速发展,持续聚焦七大核心品类:辣卤零食、深海零食、休闲烘焙、薯类零食、蒟蒻果冻布丁、蛋类零食以及果干坚果,全力打磨供应链,精进升级产品力。产品全规格发展:除优势散装外,全力发展定量装、小商品以及量贩装产品,满足消费者各种场景的零食需求。全渠道覆盖:在保持原有KA、AB类超市优势外,重点发展电商、零食量贩店、CVS、校园店等,与当下热门零食量贩品牌零食很忙、赵一鸣、零食有鸣等深度合作,在抖音平台与主播种草引流,品牌影响力和渠道势能持续增强。2024年,“蛋皇”鹌鹑蛋进驻山姆会员商店,“大魔王”麻酱味素毛肚赢得消费者和线上线下渠道商的广泛认同,品质大单品加上全渠道能力提升,助推鹌鹑蛋、休闲魔芋等品类高速发展。

2、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

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196,060,485股扣减1,050股后196,059,435股测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94,089,152.50元,以股本溢价转增78,423,77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274,484,259股。本年度不送红股。在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总额将按分配比例(即: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2024年5月17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24日,权益分派于2024年5月24日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3月27日、2024年4月17日、2024年5月17日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2024-014、2024-027、2024-033)。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9日

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24-059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张学武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29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的形式送达至各位董事,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2024年8月8日下午15:00在长沙市雨花区长沙大道运达中央广场写字楼A座32楼公司行政总部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投票和通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7人,实际出席董事人数7人(其中:以通讯方式表决3人,无委托出席情况)。

4、董事长张学武先生因工作原因出差,本次董事会由董事、副总经理杨林广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会议决议: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按规定审议并通过本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9,388,863.24元。其中: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400,083,786.24元。

基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情况以及良好的发展前景,为积极回报广大股东,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财务状况、未来业务发展资金需求、资本性支出计划和投资者利益等多方面因素,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同时,此次半年度分红也是为了推动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落地,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按规定审议并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议: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定于2024年8月26日(星期一)下午15:00在长沙市雨花区长沙大道运达中央广场写字楼A座32楼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以下无正文)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9日

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24-060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王勇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29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的形式送达至各位监事,监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监事会于2024年8月8日下午16:00在长沙市雨花区长沙大道运达中央广场写字楼A座32楼公司行政总部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投票和通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人数3人,实际出席监事人数3人。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王勇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会议决议: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9,388,863.24元,其中: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400,083,786.24元。

基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情况以及良好的发展前景,为积极回报广大股东,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财务状况、未来业务发展资金需求、资本性支出计划和投资者利益等多方面因素,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同时,此次半年度分红也是为了推动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落地,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8月9日

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24-062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

3、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化的,维持每股分派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9,388,863.24元。其中: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400,083,786.24元。

基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情况以及良好的发展前景,为积极回报广大股东,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份回购证券专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050股,按照公司目前总股本274,389,759股扣减1,050股后274,388,709股测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64,633,225.40元(含税),占2024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51.55%。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05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对象行权、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金额。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财务状况、未来业务发展资金需求、资本性支出计划和投资者利益等多方面因素,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同时,此次半年度分红也是为了推动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落地,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综上所述,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相关审批程序

1、董事会会议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以7票通过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财务状况、未来业务发展资金需求、资本性支出计划和投资者利益等多方面因素,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同时,此次半年度分红也是为了推动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落地,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因此,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财务状况、未来业务发展资金需求、资本性支出计划和投资者利益等多方面因素,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同时,此次半年度分红也是为了推动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落地,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9日

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24-063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26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8月26日。其中: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15:00。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8月19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4年8月19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长沙大道运达中央广场写字楼A座32楼,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总部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三、特别强调事项:

1、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2、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4年8月9日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以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3),请发传真后电话确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

2024年8月23日(星期五)9:00一11:30,13:30一16:00。

3、登记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长沙大道运达中央广场写字楼A座32楼,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杨、吴瑜

联系电话:0731-85592847

指定传真:0731-85592847

指定邮箱:yjpzzqb@yanjinpuzi.com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长沙大道运达中央广场写字楼A座32楼

邮政邮编:410005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9日

附件1: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47”,投票简称为“盐津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和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8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中的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

委托人股东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截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照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3: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请附上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股东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委托他人出席的还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及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