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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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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519 公司简称:南亚新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240,941,6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17,632,253股后的股本223,309,347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2,330,934.70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0.39%。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4-067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2024年半年度确认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总额为1,809.6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及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公司2024年半年度应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52.79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公司2024年半年度应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1,756.81万元。

三、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4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1,809.60万元,对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1,809.60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四、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9日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4-068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65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86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2.60元,共计募集资金191,036.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0,718.3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80,317.7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709.7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78,607.9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09号)。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441号《关于同意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文件同意注册,公司于2024年1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19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17元,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100,092,3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3,009,435.8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082,864.1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39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当前余额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万元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具体情况如下: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2日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川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南亚新材料科技(江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南亚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分别于2020年8月12日、2021年3月25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南亚新材料技术(东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南亚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嘉定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2月2日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和附件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作为公司研发能力建设,不直接产生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主要是为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提高公司研发能力,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整体竞争力。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年产1500万平方米5G通讯等领域用高频高速电子电路基材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2020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将募投资金项目之一的“年产1500万平方米5G通讯等领域用高频高速电子电路基材建设项目”的部分建设内容实施地点做了如下调整变更:

2、“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变更

2020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将募投资金项目之一的“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部分内容做了如下调整变更:

(1)变更前

(2)变更后

3、“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变更

2022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目前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经过谨慎研究,对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项目进度调整主要由于覆铜板行业及技术的不断发展,为保证研发项目质量,研发中心场地规划、实验室布局、设备购置等内容均需与第三方专业机构及设备厂商等进行反复论证与优化调整,影响了项目实施进度;同时自2022年上半年以来,该项目场地建设和设备采购等均受到较大影响,导致项目整体进展滞后。

4、“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变更

2023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并进行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募投项目之一的“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变更

①变更前

②变更后

[注]具体实施主体为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具体新建地址尚未最终确定

“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之“研发中心”,该募投项目最初拟利用公司现有厂区车间进行改建,同时购置先进研发设备,建设新型研发实验室,虽然已在前期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项目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原有场地基础建设及空间无法满足新型研发实验室要求,加之行业及市场环境变化情况,公司对于产品设计、技术研发等方面的要求愈加严格,因此,公司在相应的技术研发投入上更为谨慎。同时结合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募投项目战略规划和实际业务开展需求,公司拟将“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之“研发中心”拆分实施,其中公司在上海新建厂房设立研发总部,拟另觅新址新建研发试验线。该项目推进过程中,投资项目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2)“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变更

“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延期,主要系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场地建设、设备购置等各方面均受到了一定制约,项目整体进度放缓。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以及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

5、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施“年产1000万平方米5G通讯等领域用高频高速电子电路基材扩建项目”

2021年2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扩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7,97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江西南亚公司增资以实施年产1000万平方米5G通讯等领域用高频高速电子电路基材扩建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二)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9日

附件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1-6月

编制单位: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大于调整后投资总额,差异1,148.05万元,系公司将超募资金的部分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2]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差异36.42万元,系公司将超募资金账户销户前收到的利息收入净额一次性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附件2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1-6月

编制单位: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3] 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差异16.66万元,系公司将超募资金账户销户前收到的利息收入净额一次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4-069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291,311.08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13,329,463.64元。经公司2024年8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240,941,6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17,632,253股后的股本223,309,347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2,330,934.70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0.39%。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9日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4-070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4年8月8日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表决方式召开会议。本次会议由包秀银先生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现场及通讯方式表决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投票结果:同意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投票结果:同意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投票结果:同意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2024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2024年上半年具体举措实施情况。

投票结果:同意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投票结果:同意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9日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4-071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4年8月8日以通讯会议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金建中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投票结果:同意3名,反对0名,弃权0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投票结果:同意3名,反对0名,弃权0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投票结果:同意3名,反对0名,弃权0名。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9日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4-072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8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8月2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昌翔路158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8月26日

至2024年8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8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8月22日9:00-11:30,13:00-16:00之前,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4年8月22日16:00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昌翔路158号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8月22日16:00前)送达,信函或传真登记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四)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须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联系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昌翔路158号

证券部联系电话:021-69178431

联系人:张柳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8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