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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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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07 证券简称:扬州金泉 公告编号:2024-032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金泉”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3日以电话通知、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举手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4)经全体监事推举,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明燕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603307 证券简称:扬州金泉 公告编号:2024-035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理财金额及产品种类: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的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将购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银行结构性存款、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理财概况

(一)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保证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二)理财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理财,前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委托理财产品范围

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银行结构性存款、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在经批准的理财额度、投资品种和决议有效期内,授权经营管理层决定拟投资的具体产品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和保障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理财,投资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银行结构性存款、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前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选择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收益收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董事会的授权,选择规模大、资信及财务状况良好的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公司财务部将建立台账对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公司。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理财,是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和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及业务的正常开展,不涉及公司募集资金。对部分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理财,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603307 证券简称:扬州金泉 公告编号:2024-034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8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8月29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扬州市邗江区杨寿镇回归路63号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8月29日

至2024年8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持股凭证以及出席者身份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股票帐户卡及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截止日前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4、会议登记地点:扬州市邗江区杨寿镇回归路63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5、会议登记时间:

2024年8月27日(周二),上午9∶30-11∶30,下午2∶00-4:00。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赵仁萍

(2)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杨寿镇回归路63号

(3)电话:0514-87728185

(4)传真:0514-87736211

(5)邮编:225124

(6)电子信箱:jane.zhao@yz-jinquan.com

特此公告。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8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07 证券简称:扬州金泉 公告编号:2024-031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集情况

(1)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扬州金泉”)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3日以电话通知、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举手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

(4)经全体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明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员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后办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公司章程》的最终表述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603307 证券简称:扬州金泉 公告编号:2024-033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8月9日,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拟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后办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上述变更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