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ST华铁 公告编号:2024-093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9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8月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9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3)召开地点:北京市顺义区裕东路7号五层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5)召集人: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石松山先生
(7)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刊登在2024年7月24日、2024年8月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2、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76人,代表股份428,452,02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8845%。
其中:通过线上及线下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04,351,65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372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46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4,100,368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22%。
【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4年8月2日)公司股份总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放弃表决权的股份数=1,595,678,796-2,002,500=1,593,676,296股】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其中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线上会议的方式出席或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同时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2、具体表决情况
(1)1.00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10,342,2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732%;反对17,914,7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813%;弃权195,0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80,6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9484%;反对17,914,7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2650%;弃权195,0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6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曲海波、张瑞红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全文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8月09日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ST华铁 公告编号:2024-094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
披露定期报告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文简称“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股票在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7月25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均低于1元,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公司股票已自2024年7月26日开市起停牌,并于同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根据《上市规则》第9.4.10条第一款的规定,上市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披露,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应当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直至相应情形消除或出现《上市规则》第9.4.18条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1、公司股票在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7月25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均低于1元,触及《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公司股票已自2024年7月26日开市起停牌,并于同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收到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
2、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2024年4月30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4年5月6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在停牌两个月内仍无法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24年7月9日开市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2023年年度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第9.4.18条第(一)项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二、其他说明
1、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8月09日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ST华铁 公告编号:2024-095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责令改正事项进展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责令改正事项及其进展情况说明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对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宣瑞国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24号)(以下简称“《责令改正措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1日披露的《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资金占用方以现金方式累计归还占用资金金额11,114.94万元(其中本金金额10,625.37万元,利息489.57万元),尚未归还的公司及北京全通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青岛亚通达铁路设备有限公司、山东嘉泰交通设备有限公司等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占用资金余额合计为127,986.80万元(其中本金余额115,760.11万元,利息12,226.69万元)。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的要求,采取积极措施清收被占用的资金,争取早日完成整改,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二、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在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7月25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均低于1元,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2.1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公司股票已自2024年7月26日开市起停牌,并于同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收到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8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