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4年

8月10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51 证券简称:航天机电 编号:2024-032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年8月9日,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航天机电”)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以书面、邮件或电话方式告知全体董事。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半数以上董事认可,会议于2024年8月9日在上海元江路3883号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名,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5名监事及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并全票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荆怀靖为公司董事长。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战略委员会:董事长荆怀靖、独立董事曾赛星、董事赵立,荆怀靖任主任委员;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独立董事赵春光、独立董事郭斌、董事徐秀强,赵春光任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曾赛星、独立董事郭斌、董事何学宽,曾赛星任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郭斌、独立董事赵春光、董事张伟国,郭斌任主任委员。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3、《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赵立为公司总经理,万潞为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以上成员符合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可以胜任所聘任的工作。

公司独立董事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决定。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4、《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贺宁坡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聘任史佳超、徐勇勤为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以上成员符合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可以胜任所聘任的工作。

公司独立董事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决定。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5、《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盛静文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上述议案3、4、5人员的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日

附简历:

荆怀靖:1974年4月生,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学位,研究员。曾任149厂党委副书记、副厂长、上海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上海康巴塞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上海能航机电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上海航天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埃斯创汽车系统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首席执行官)、上海爱斯达克汽车空调系统有限公司董事长、埃斯创(常熟)汽车空调系统有限公司董事长、航天机电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航天机电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现任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上海航天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航天控股(卢森堡)有限公司董事长、航天机电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

赵立:1968年2月生,大学学历,工学学士学位,研究员。曾任八院质量技术部副部长、副总工艺师、物资管理部部长等、航天机电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现任上海航天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上海爱斯达克汽车空调系统有限公司董事、埃斯创(常熟)汽车空调系统有限公司董事、航天机电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

史佳超:1981年5月生,大学学历,工程硕士学位,研究员。曾任上海空间电源研究所事业部副部长、部长,所长助理、航天光伏(土耳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爱斯达克汽车空调系统有限公司总经理、航天机电副总经理等。现任上海爱斯达克汽车空调系统有限公司董事长、埃斯创(常熟)汽车空调系统有限公司董事长、航天控股(卢森堡)有限公司董事、埃斯创汽车系统有限公司董事长、航天机电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等。

张伟国:1967年4月生,大学学历,工学学士,高级政工师。曾任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民用产业部副部长、上海航天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党群工作部副部长、部长,纪检监察部部长、上海航天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兼纪委书记、副总经理、航天机电第八届董事会专职董事。现任上海航天设备制造总厂有限公司专职董事、上海航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专职董事、航天机电第九届董事会专职董事等。

何学宽:1967年9月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动力所副所长、内蒙古神舟硅业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动力所党委副书记、航天机电第八届董事会专职董事。现任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动力所三级业务经理、总法律顾问、上海航天设备制造总厂有限公司专职董事、航天机电第九届董事会专职董事等。

徐秀强:1967年5月生,大学学历,硕士学位,高级政工师。曾任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动力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监事长、总法律顾问,上海航天控制研究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航天机电第八届董事会专职董事。现任上海航天控制研究所三级业务经理、总法律顾问、上海航天设备制造总厂有限公司专职董事、航天机电第九届董事会专职董事等。

赵春光:1972年10月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研部副主任、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专家、航天机电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授、博士后导师,上海财经大学博士生导师、中国研究会理事、天合光能(688599)独立董事、新中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航天机电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郭斌:1975年9月生,研究生学历,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EMBA,二级律师。曾任春兰集团律师部律师、永乐电器法务部负责人、航天机电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争端解决业务委员会顾问,复旦大学兼职硕士生导师、航天机电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曾赛星:1966年1月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曾任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管理科学系系主任、创新与战略系系主任。现任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航天机电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等。

贺宁坡:1983年11月生,大学学历,会计硕士学位,正高级会计师,中央国家机关会计领军人才,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ACCA)会员,入选财政部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培养(高端班)项目。曾任上海航天动力技术研究所财务处副处长,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财务部预算处副处长(主持工作),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兼太阳能系统工程分公司总经理,上海航天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财金管理部总经理,AerospaceSolar1S.R.L.董事、董事长、总经理,ManselSolarS.R.L董事、董事长、总经理,上海航天光伏电力意大利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董事长,埃斯创汽车系统有限公司董事、航天机电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等。现任航天机电工会主席、上海航天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爱斯达克汽车空调系统有限公司董事、埃斯创(常熟)汽车空调系统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航天机电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等。

徐勇勤:1979年11月生,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学位,研究员。曾任上海机电工程研究所科技处副处长、财务处处长、副总经济师、上海神箭机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执行董事、总经理、党支部书记、航天机电副总经理等。现任上海爱斯达克汽车空调系统有限公司董事、埃斯创(常熟)汽车空调系统有限公司董事、埃斯创汽车系统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航天机电副总经理。

万潞:1974年4月生,本科学历,金融学学士,会计师。曾任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金桥财务中心财务部副主任、上海清洁汽车能源系统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汽车电子分公司财务总监、内蒙古神舟硅业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上海航天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航天机电第八届董事会秘书。现任航天机电第九届董事会秘书。

盛静文:1979年10月生,大学本科学历,工学学士学位,公共管理学硕士,工程师,风险评估师。曾任航天机电证券事务主管及风险管理主管、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航天机电证券事务代表。现任航天机电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00151 证券简称:航天机电 编号:2024-034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职工代表民主选举由王戎、苏培博担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两位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由股东代表出任的三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日

附简历:

王戎:1981年11月生,大学学历,法学学士学位,经济师。曾任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民用产业部公司管理处处长,上海航天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兼纪检监察部部长、副总法律顾问,上海航天电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上海航天科技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上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上海航天智慧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监事、上海能航机电发展有限公司监事、航天机电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等。现任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审计风控部经理、上海爱斯达克汽车空调系统有限公司监事、埃斯创(常熟)汽车空调系统有限公司监事、航天机电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等。

苏培博:1982年8月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研究员。曾任上海航天设备制造总厂有限公司二分厂、三分厂、四分厂厂长等。现任航天机电战略运营部经理、航天机电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证券代码:600151 证券简称:航天机电 公告编号:2024-033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年8月9日在上海元江路3883号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监事 5名,亲自出席的监事4名,监事许艳因公务原因无法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监事张利群代为出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次会议出席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监事在列席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后,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并全票通过以下议案:

一、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许艳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

二、监事会认为,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等议案,程序合法合规。

特此公告。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日

附简历:

许艳:1972年5月生,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曾任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动力所总会计师、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财务部副部长、航天机电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现任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审计与风险管理部部长、航天机电第九届监事会主席。

证券代码:600151 证券简称:航天机电 公告编号:2024-031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8月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元江路3883号上海(航天)创新创业中心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大会由董事长荆怀靖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监事许艳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4、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选举产生的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许艳、张利群、胡伟浩与经职工代表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王戎、苏培博,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朱嘉靖、俞挺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