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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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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2024-08-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1360 证券简称:荣旗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8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

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上海腾祈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性质为股份减少,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腾祈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腾祈”)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666,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8%。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腾祈提交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上海腾祈以集中竞价交易(含盘后定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550,600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322%,导致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降至5%以下。现将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上海腾祈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1、上海腾祈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上海腾祈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9日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荣旗科技

股票代码:30136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上海腾祈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鹤庆路398号41幢

通讯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鹤庆路398号41幢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减持),持股比例下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八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旗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荣旗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注:本报告书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均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满足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资金需求而减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33,4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33,4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后续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资金需求情况以及证券市场整体状况等因素,决定是否进一步减持其在上市公司持有的股份。若今后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是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含盘后定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导致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降低。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荣旗科技股票3,217,500股,占荣旗科技总股本的6.0321%。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2,666,900股,占荣旗科技总股本的4.9998%,具体情况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发行人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力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除上述披露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荣旗科技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案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次权益变动报告书原件;

4、证监会或深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上海腾祈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上海腾祈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