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组草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4-065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组草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对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组草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4】090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在10个交易日内针对《问询函》中的问题做出书面回复并对重大资产重组草案作出相应修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根据相关要求,对相应信息进行补充完善。为确保回复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不超过5个交易日回复。在此期间,公司将积极协调各方加快工作进度,以期尽快提交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4-064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公告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以下简称“原公告”)。尔后,公司董事吴丹毛先生又进一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更新提交了其配偶的交易记录,公司根据监管机构最终出具的文件,按照审慎性要求,对原公告“一、本次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进行补充披露,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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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上述交易情况后,本次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汇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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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黄卓女士作为公司董事吴丹毛先生的配偶,其上述交易行为构成短线交易行为,本次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按“卖出数量×卖出均价-买入数量×买入均价”计算为-131678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卓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