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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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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711 公司简称:ST盛屯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ST盛屯 公告编号:2024-065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矿业”或“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9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张振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完成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 2024年半年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监事会对2024年半年度报告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结合未来发展战略及公司激励规模、激励效果等因素,董事会同意公司对于2024年5月7日实施完毕的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A股股份32,057,729股变更用途,将回购股份的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的股份注销后,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每股收益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率,进一步提振投资者信心。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122,669,280股减少为3,090,611,551股,注册资本将由3,122,669,280元减少为3,090,611,551元。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办理上述回购股份注销的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回购股份注销、通知债权人等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将实施完毕的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A股股份32,057,729股变更用途,将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后,公司将对32,057,729股已回购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文件要求,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122,669,280股减少为3,090,611,551股,注册资本将由3,122,669,280元减少为3,090,611,551元。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上述回购股份注销后对注册资本进行变更,并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

本次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章程》修订事宜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本次减少注册资本事项的债权人申报期满45天、公司未收到债权人关于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也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本次回购事项提出的异议时,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不再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的核准结果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公告》《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24年8月修订)》。

四、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华玮镍业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为进一步扩大公司业务规模,增加并稳定原料自给能力,并且跟国内以镍为核心的多元产品生产项目产生一体化协同效应,提高公司在友山镍业印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山镍业”)权益份额,提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权益和盈利水平,增强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宏盛国际资源有限公司与华友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友控股香港”)签署《股份购买协议》,通过现金方式收购华友控股香港持有的华玮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玮镍业”)45%的股份,以间接获得华玮镍业项下的友山镍业29.25%的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华玮镍业有限公司2023年度、2024年1-3月审计报告》及聘请了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坤元资评”)承担本次交易的评估工作。根据坤元资评以2023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PT Youshan Nickel Indonesia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估值报告》(坤元评咨(2024)146号),经双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的对价为162,819,811.12美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全资子公司宏盛国际将持有华玮镍业100%股权,间接持有友山镍业65%股权。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华玮镍业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择机处置股票类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议案》。

为了优化资产结构,提高公司资产流动性及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通过二级市场择机处置所持有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等股票类金融资产,处置股数分别不超过3,417,722股、3,602,953股、1,150,760股。具体实施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环境、股票行情等来确定交易价格、交易数量,通过二级市场择机处置。

本次公司通过二级市场择机处置股票类交易性金融资产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会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择机处置股票类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审核并发表同意意见,董事会同意聘任周华林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8月28日下午14点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相应发出《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ST盛屯 公告编号:2024-073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盛屯矿业”)控股股东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盛屯集团”)持有公司股份457,494,89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65%;公司实际控制人姚雄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0,305,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554,799,89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7.77%;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310,57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55.98%,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9.95%。

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深圳盛屯集团的通知,获悉深圳盛屯集团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进行了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解除质押

经与深圳盛屯集团确认,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后续是否会用于质押尚不确定。截至本公告日,深圳盛屯集团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 600711 证券简称:ST盛屯 公告编号: 2024-072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被担保人: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盛屯矿业”或“上市公司”)。

●公司全资子科立鑫(珠海)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立鑫(珠海)”)为公司在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厦门国际银行厦门分行”)申请的最高额不超过15,000万元整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否

●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为公司提供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科立鑫(珠海)拟与厦门国际银行厦门分行签订《保证合同》,同意为公司在厦门国际银行厦门分行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壹亿伍仟万元整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科立鑫(珠海)已履行内部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7年01月14日

3、注册地址:厦门市翔安区莲亭路836号3#楼101号A单元

4、法定代表人:张振鹏

5、注册资本:312,266.928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对矿山、矿山工程建设业的投资与管理;批发零售矿产品、有色金属;黄金和白银现货销售;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信息咨询;智能高新技术产品的销售、服务;接受委托经营管理资产和股权;投资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7、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如下: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议程序,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资产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总余额为751,050.55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4.14%,其中对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总余额为11,968.17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总余额为701,161.78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54%,公司对外担保均无逾期。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ST盛屯 公告编号:2024-070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择机处置股票类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优化资产结构,提高公司资产流动性及使用效率,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处置股票类交易性金融资产,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环境、股票行情等来确定交易价格、交易数量,通过二级市场择机处置。以上金融资产处置事项授权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

一、本次交易概述

2024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择机处置股票类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通过二级市场择机处置所持有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钨新能”)、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福科技”)、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帕瓦股份”)等股票类金融资产,处置股数分别不超过3,417,722股、3,602,953股、1,150,760股。具体实施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环境、股票行情等来确定交易价格、交易数量,通过二级市场择机处置。

本次公司拟处置股票类交易性金融资产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会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公司持有的厦钨新能、德福科技、帕瓦股份等股票类金融资产。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厦钨新能(证券代码:688778)

企业名称: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2,077.1001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杨金洪

成立日期:2016-12-20

注册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柯井社300号之一

经营范围: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锂电池材料及其配件的研发、制造、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其他未列明制造业(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未列明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公司持有的厦钨新能股票系公司于2018年公司通过增资方式入股,一直持有至今;2020年5月29日,公司与厦钨新能源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旨在加强双方的业务合作;2021年8月5日,厦钨新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持有厦钨新能3,417,722股,占厦钨新能总流通股本的0.81%。

公司持有的厦钨新能股票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也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以及被查封、冻结等情形。

2、德福科技(证券代码:301511)

企业名称: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3,032.2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马科

成立日期:1985-09-14

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开发区汽车工业园顺意路15号

经营范围:电子材料及电子设备制造、销售及相关的进出口业务(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公司持有的德福科技股票系公司于2021年通过增资方式入股,一直持有至今;2023年8月17日,德福科技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持有德福科技3,602,953股,占德福科技总流通股本的0.80%。

公司持有的德福科技股票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也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以及被查封、冻结等情形。

3、帕瓦股份(证券代码:688184)

企业名称: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6,125.3874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宝

成立日期:2014-07-15

注册地址: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友谊北路57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锂离子电池及原材料研发、制造、销售;生产、销售:硫酸钠、粗氢氧化镍(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公司持有的帕瓦股份股票系公司于2022年通过战略配售方式入股,一直持有至今;2022年9月16日,帕瓦股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持有帕瓦股份1,150,760股,占帕瓦股份总流通股本的0.71%。

公司持有的帕瓦股份股票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也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以及被查封、冻结等情形。

三、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公司择机处置股票类金融资产有利于公司规避证券市场投资风险,收回投资资金,优化资产结构,提高公司资产流动性及使用效率。处置上述金融资产可能会对公司当期利润带来一定影响,但鉴于证券市场股价波动性大,具体收益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目前尚无法准确估计处置上述金融资产对公司业绩的具体影响数额。后续公司将依照实际出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ST盛屯 公告编号:2024-069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华玮镍业有限公司股权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资子公司宏盛国际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盛国际”)拟通过现金方式收购华友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友控股香港”)持有的华玮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玮镍业”)45%的股权,以间接获得华玮镍业持有的友山镍业印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山镍业”)的29.25%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的对价为162,819,811.12美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全资子公司宏盛国际将持有华玮镍业100%股权,间接持有友山镍业65%股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扩大公司业务规模,增加并稳定原料自给能力,并且跟国内以镍为核心的多元产品生产项目产生一体化协同效应,提高公司在友山镍业印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山镍业”)权益份额,提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权益和盈利水平,增强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全资子公司宏盛国际资源有限公司拟与华友控股香港签署《股份购买协议》,通过现金方式收购华友控股香港持有的华玮镍业45%的股份,以间接获得华玮镍业项下的友山镍业29.25%的股份。本次交易的对价为162,819,811.12美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全资子公司宏盛国际将持有华玮镍业100%股权,间接持有友山镍业65%股权。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华玮镍业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二)股权结构

华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三)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华友控股香港主要从事产业投资,经营状况良好。

(四)资信情况说明

华友控股香港资信情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名称和类别

华玮镍业45%股权,以间接获得其持有的友山镍业29.25%股份。

(二)权属情况说明

本次交易标的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华玮镍业

公司名称:华玮镍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

注册地址:FLAT/RM 01 14/F NAN ON COMMERCIAL BUILDING NO 69A WU HU STREET HUNG HOM KL

股权结构:宏盛国际持股55%,华友控股香港持股45%。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2、友山镍业

公司名称:友山镍业印尼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9,000万美元

注册地址:Sopo Del 0fl.rce Tower A Lantai 21. 11. Mega Kuningan Barat IIlL0T 10 1-6, Kawasan Mega Kuningan, Kel. Kuningan Timur, Kec. Setiabudi,K.ota Adm. Jakarta Selatan, Prop. DKI Jakarta

股权结构:华玮镍业持股65%,恒通亚洲科技有限公司持股35%。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四、交易标的审计评估、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华玮镍业有限公司2023年度、2024年1-3月审计报告》及聘请了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坤元资评”)承担本次交易的评估工作。根据坤元资评以2023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PT Youshan Nickel Indonesia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估值报告》(坤元评咨(2024)146号),本次标的资产采用市场法对友山镍业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估值测算。

根据前述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被评估单位友山镍业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账面价值为472,537,003.34美元,估算价值为585,950,000.00美元(大写为伍亿捌仟伍佰玖拾伍万美元整),估值增值113,412,996.66美元,增值率为24.00%。经双方协商一致,本次以162,819,811.12美元收购华玮镍业45%的股份,以间接获得华玮镍业项下的友山镍业29.25%的股份,符合市场定价原则。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合同主体

买方:宏盛国际资源有限公司

卖方:华友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华玮镍业有限公司

(二)转让标的、价格及付款方式

1、转让标的:买方拟向卖方购买标的公司45%的股份,以间接获得友山镍业的29.25%的股份。

2、转让价格:162,819,811.12美元。

3、付款方式:协议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买方应向卖方支付购买价格首期款80,000,000.00美元;本协议生效之日起90日内,且双方完成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后,买方应向卖方支付购买价格剩余款项 82,819,811.12 美元。

4、交割

交割安排:在符合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的情况下,在各方同意的地点和时间进行,并完成买卖双方交割义务。

5、违约责任

任一方违反协议及协议项下的附件、补充、修订等书面约定,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另一方因一方违约造成的所有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价格及资金占用费、交易差价、直接经济损失、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仲裁费、财产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律师费、公证费、取证费、差旅费等)。

协议签署后,买方迟延支付相关款项的,每迟延一日,应按迟延履行金额的年化率8%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6、协议生效

卖方知悉并同意本协议生效取决于买方就本协议项下交易取得买方关联方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即取得买方关联方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决议批准之日为本协议生效之日。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友山镍业项目位于印度尼西亚北马鲁古省中哈马黑拉县,具体建设地点在纬达贝工业园(IWIP)内,项目地南临省道及镍矿外运码头,工业园地区交通便利。项目周边拥有丰富的红土镍矿资源,友山镍业项目采购红土镍矿通过RKEF工艺加工成镍铁或低冰镍,镍铁供应至下游进入不锈钢领域,低冰镍供应至下游动力电池原材料领域。友山镍业现股权架构为华玮镍业持股65%,恒通亚洲科技有限公司持股35%,此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全资子公司将持有华玮镍业100%股权,间接将持有友山镍业65%股权。

友山镍业作为公司重要的并表非全资子公司,持续实现稳定生产经营。2023年在镍价全年持续下跌的情况下,公司通过提升其管理水平、优化生产工艺、合理安排生产经营等综合举措,友山镍业全年实现营收35.51亿元人民币,净利润5.70亿元人民币。同时公司贵州新材料项目通过采购硫化镍精矿、镍铁、高冰镍等来生产硫酸镍等多元产品,友山镍业可与国内以镍为核心的多元产品生产项目形成协同效应,增加原料自给能力,成为贵州项目稳定的原料来源之一,进一步增加公司新能源电池镍材料业务版图。未来公司也将继续在镍板块矿山资源端、冶炼端寻求进一步发展的机会。

本次交易有利于实现公司整体资源的有效配置,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和整体长远发展战略规划,本次股权收购的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ST盛屯 公告编号:2024-068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矿业”或“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1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原因及依据

公司拟将实施完毕的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A股股份32,057,729股变更用途,将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后,公司将对32,057,729股已回购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文件要求,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122,669,280股减少为3,090,611,551股,注册资本将由3,122,669,280元减少为3,090,611,551元。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上述回购股份注销后对注册资本进行变更,并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本次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章程》修订事宜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本次减少注册资本事项的债权人申报期满45天、公司未收到债权人关于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也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本次回购事项提出的异议时,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不再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的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ST盛屯 公告编号:2024-074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8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8月28日 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81号特房波特曼财富中心A座33层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8月28日

至2024年8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2、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4年8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 登记办法:(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8月22日下午17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 登记地点与联系方式: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81号波特曼财富中心A座33层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人:肖静芸

联系电话:0592-5891697

传真:0592-5891699

邮政编码:361012

(四)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8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ST盛屯 公告编号:2024-071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董事、副总裁翁雄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职务变动原因, 翁雄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本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任后,翁雄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副总裁职务,并将依照法律规范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及其做出的各项股份变动承诺。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翁雄先生任职财务总监期间为公司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周华林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周华林先生简历参见附件。

周华林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13日

附件:

一、周华林先生简历

周华林,男,1978年出生,汉族,本科学历。

主要工作经历:

2005年在浙江东方华强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历任统计主管、财务副经理、财务经理;

2009年在宁波银亿集团有限公司任财务主管;

2011年在广西银亿科技矿冶有限公司任财务经理;

2012年在杭州赛石园林集团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

2021年在杭州港流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

2022年在中微生态环境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兼董秘;

2022年6月-2024年5月任四川朗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2023年4月-至今任四川省盈达锂电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

2024年4月-至今任四川朗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2024年6月-至今任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ST盛屯 公告编号:2024-067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盛屯矿业”)拟将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 公司拟将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023年回购方案的32,057,729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122,669,280股变更为3,090,611,551股,注册资本将由3,122,669,280元变更为3,090,611,551元。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及注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拟将回购的股份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8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20,000 万元(含),以不超过 7.87 元/股(含)的价格集中竞价回购公司无限售条件的 A 股流通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3年6月21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3年6月22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2024年5月7日,公司本次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A股股份32,057,729股,累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24%,成交的最高价为5.178元/股,成交的最低价为3.700元/股,累计已支付金额为154,003,057.44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原因及内容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结合未来发展战略及公司激励规模、激励效果等因素,公司拟对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将32,057,729股回购股份的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的股份注销后,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每股收益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率,进一步提振投资者信心。

三、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四、变更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的影响说明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损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债务履行能力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每股收益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率,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五、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决策程序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办理上述回购股份注销的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回购股份注销、通知债权人等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ST盛屯 公告编号:2024-066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矿业”或“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8月12日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9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晓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就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监事会提出审核意见如下:

1、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反映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成果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核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