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212 证券简称:中旗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5
转债代码:127081 债券简称:中旗转债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9日,以口头通知、电话通知及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12日下午14:30在万科金融中心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部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 7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根据公司的战略定位、经营规划,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旗(湖北)新材料一期建设项目”、“中旗(湖北)新材料二期建设项目”未使用募集资金23,944.34万元用途变更为“年产1万吨半导体级、光伏坩埚用高纯砂项目”。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57)。
本议案事项已经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发表核查意见。
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此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 7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同意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下午15:00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8)。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001212 证券简称:中旗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6
转债代码:127081 债券简称:中旗转债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9日,以口头通知、电话通知及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12日下午15:00在万科金融中心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邓向东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部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是公司根据人造石英石和石英硅晶新材料市场发展现状,并结合自身业务发展规划做出的合理战略调整,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未来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且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部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变更。具体议案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57)。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001212 证券简称:中旗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7
转债代码:127081 债券简称:中旗转债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旗新材”)于2024年8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公司拟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旗(湖北)新材料一期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湖北一期项目)、“中旗(湖北)新材料二期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湖北二期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年产1万吨半导体级、光伏坩埚用高纯砂项目”(以下简称“新募投项目”),本次变更的募集资金金额为23,944.34万元。
本次变更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46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670,000.00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1.67元,募集资金为人民币717,958,9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88,561,800.00元(不含税金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9,397,1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L10349号)。
截至2024年8月12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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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2022年10月份,高明二厂二期扩建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结项,详见《关于部分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额包含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注2:2024年6月24日和2024年7月10日,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决定变更“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剩余资金的用途,改用于“高纯石英砂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关于部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注3:根据募投建设计划,湖北二期项目投建时间为湖北一期项目建成投产后。
注4: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额未经审计。
(二)本次变更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市场环境、行业的发展趋势,并结合公司未来发展布局、原项目建设进度及公司资金使用规划,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变更,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湖北一期项目”和“湖北二期项目”变更为“年产1万吨半导体级、光伏坩埚用高纯砂项目”(以下简称“新募投项目”),原计划投入原项目的未使用募集资金23,944.34万元将全部用于投资建新募投项目。本次拟变更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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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包含募集资金的利息收入以及银行手续费等。
注2:截至2024年8月12日已签合同待付款金额主要为设备尾款、工程质保金等。
本次变更后,原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湖北一期项目”和“湖北二期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分别变更为28,476.07万元和4.00万元,新募投项目“年产1万吨半导体级、光伏坩埚用高纯砂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23,944.34万元。
二、变更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一)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原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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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原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湖北一期项目”和“湖北二期项目”为人造石英石生产基地的建设和扩建,主要系公司于2020年结合当时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制定。目前受国内房地产市场低迷和人造石英石板材市场需求增速放缓等因素影响,公司人造石英石板材销售增速有所放缓。公司目前已建成人造石英石产能已可满足当前市场需求,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并落实公司向石英硅晶材料领域发展的战略规划,拟将“湖北一期项目”和“湖北二期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投入“年产1万吨半导体级、光伏坩埚用高纯砂项目”。
三、新募投项目情况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1万吨半导体级、光伏坩埚用高纯砂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2、实施主体:中旗(湖北)新材料有限公司。
3、实施地点: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禹王街道华海大道特1号。
4、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为24,84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23,944.34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的专户余额扣除待支付尾款及相应手续费为准),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募集资金主要用途为本项目生产办公场所土建及装修、生产办公设备及软件购置、人员招聘及培训等。具体投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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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本项目预计整体建设期为18个月(自审议本事项的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算)。项目建设期的主要工作内容有:工程设计及准备工作、土建、装修及水电工程、设备和软件购置、人员招聘、试运行与验收。
6、项目预计经济效益
本项目具备良好的经济效益,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目标。项目全部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税后为5.29年,全部投资内部收益率税后为30.45%。以上数据为公司依据历史情况、目前市场状况及成本费用水平初步测算的结果,不构成公司的业绩承诺,实际业绩受未来市场环境、市场需求等多方面不确定因素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7、项目用地、备案及审批等相关情况
公司将利用现有土地实施本项目。本项目正在履行投资备案手续,后续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环评、能评等审批手续。
(二)项目必要性
1、响应国家战略、积极落实公司业务布局
新材料产业是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是各国战略竞争的焦点。近年来,国家不断出台相关政策以提升新材料的基础支撑能力,实现我国从材料大国到材料强国的转变。石英硅晶材料是最重要的新材料之一,公司投资建设“年产1万吨半导体级、光伏坩埚用高纯砂项目”是顺应行业发展之需,也会落实向石英硅晶新材料行业布局的关键举措,有利于公司实现人造石英石和石英硅晶新材料双轮驱动战略目标。
2、抓住下游行业发展机遇,实现公司快速发展
随着光伏行业步入“平价上网”时代,以及为了完成《巴黎协议》目标,世界各国和各地区积极推进能源转型,预计可再生能源占一次能源供应总量的份额从2017年的14%提高到2050年的65%,届时,太阳能将成为全球最主要的一次能源。此外,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也积极履行“双碳”承诺,将光伏发电作为能源结构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因此,光伏行业仍处于重要机遇期。
中国是全球最大半导体终端产品消费市场和制造市场。近年来,在国家政策、下游终端应用市场扩展的推动下,我国半导体行业市场规模快速增长。此外,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汽车电子等新兴应用领域的扩张,也引领全球半导体行业进入新一轮上行周期。
本项目生产的高纯石英砂主要用于生产光伏和半导体石英坩埚。因此,通过本项目实施,将有助于公司充分掌握下游光伏行业和半导体行业发展机遇。
3、扩大生产规模,形成规模经济效益
公司确立了人造石英石和石英硅晶新材料的双轮驱动战略,在夯实人造石英石板材业务基础上,近年来不断加大对高纯石英砂生产建设项目的投入。目前,公司的高纯石英砂一期项目已经投产,光伏石英坩埚用中层砂及外层砂产品已经实现销售,光伏石英坩埚用内层砂已经向部分下游客户送样,客户验证结果良好。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公司将扩大高纯石英砂产品的生产规模,形成规模经济效益,更好的为客户提供低成本、稳定、均一的高纯石英砂产品。
(三)项目可行性
1、国家政策产业支持和鼓励
高纯度石英材料是太阳能、光纤、光学、激光、航天、军工和半导体等产业不可或缺的重要基础性材料。近年来,我国各级政府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的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明确支持高纯度石英材料的发展。
2023年12月,国家发改委修订颁发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将“高纯石英原料(纯度大于等于99.999%)”列为鼓励类发展产业;2022年1月,工信部、国家能源局等部门颁发的《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要求夯实配套产业基础,推动智能光伏关键原辅料、设备、零部件等技术升级。国家政策的支持为行业的健康与稳定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广阔的市场前景为本项目建设提供有利市场支持
本项目生产的高纯石英砂主要用于半导体和光伏领域,目前,我国光伏行业和半导体行业均处于重大战略发展机遇期,具体分析详见“三、新募投项目情况说明”之“(二)项目必要性”之“2、抓住下游行业发展机遇,实现公司快速发展”。因此,本项目下游光伏和半导体行业广阔的市场前景,为本项目的实施和产能消化提供良好的市场基础支持。
3、技术和人才保障
在石英硅晶材料方面,公司十分重视产品与生产工艺的研发创新,已经引进和培养了一批专业素质高、经验丰富的石英硅晶新材料研发人员。经过研发人员不懈努力,公司已掌握杂质元素检测技术、石英砂包裹体富集程度快速检测技术、高温氯化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同时,公司已建成年产6,000吨高纯石英砂产线,并实现光伏石英坩埚用外层砂和中层砂的产品销售,内层砂送样效果良好。
因此,公司已掌握的核心技术和优秀研发团队,将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的技术和人才保障。
四、本次部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是公司根据人造石英石和石英硅晶新材料市场发展现状,并结合自身业务发展规划做出的合理战略调整,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未来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安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和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五、主要风险提示与风险应对
公司对新募投项目的选择是在充分考虑了公司战略、业务发展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的,并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分析论证,新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将有助于扩大高纯石英砂产品的生产规模,更好的为客户提供低成本、稳定、均一的高纯石英砂产品,进一步强化公司石英硅晶新材料业务的竞争优势、扩大市场份额、提升盈利能力。同时,公司也将在新募投项目实施过程面临如下风险:
(一)本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本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的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环境、公司经营状况等因素做出的。虽然新项目经过了充分的论证,具备较强的可行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经营需要,但是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宏观经济、产业政策、市场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所处行业竞争加剧,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等情形出现,都可能对本项目的顺利实施造成不利影响。
(二)新增产能消化风险
本项目主要产品为内层砂、中层砂和外层砂等高纯石英砂,虽然本项目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市场需求,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发行人面对的市场需求、行业政策、同类企业产品竞争等因素发生不利变化,可能导致新增产能无法充分消化,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影响未来经营业绩的风险
本项目建成后,公司的固定资产较本次发行前有较大规模的增加,由此带来每年固定资产折旧的增长。虽然本项目建成后,公司扣除上述折旧费用的预计净利润增长幅度将大大超过折旧费用的增长幅度,但项目建成后折旧费用的增加仍可能在短期内影响公司收益的增长。
针对上述项目可能面临的风险,公司积极采取以下措施应对:
1、针对项目实施风险的措施:公司已充分考虑未来产品的生产需求,并将密切关注外部市场环境和行业趋势变化情况,提前做好需求分析及内外部资源配置,降低项目实施风险。
2、针对新增产能消化风险的措施:公司以市场为导向,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和竞争环境变化并快速作出反应,更好地满足下游客户需求;同时,公司持续保持高水平研发资源投入,不断优化产品性能,提升项目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以保障新增产能消化。
3、针对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影响未来经营业绩风险的措施:公司采取的防范措施主要为严格控制相关成本费用。为了使项目的利润率保持稳定,降低折旧所造成的利润率下降,公司在项目投入运营阶段,在保证项目正常运转的情况下,严格把控其他方面的成本损耗。
六、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4年8月12日第二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目前公司战略和业务发展等情况,对部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部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是公司根据人造石英石和石英硅晶新材料市场发展现状,并结合自身业务发展规划做出的合理战略调整,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未来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且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部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变更。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首发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是公司根据人造石英石市场现状,并结合自身业务发展战略做出的审慎决定,上述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部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相关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8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上述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综上,保荐机构对中旗新材本次部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核查意见;
4、年产1万吨半导体级、光伏坩埚用高纯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001212 证券简称:中旗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8
转债代码:127081 债券简称:中旗转债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12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8月28日(星期三)15: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8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8月2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平台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28日上午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8月20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8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小长安镇工业园区河池港片区,中旗(广西)硅晶新材料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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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2024年8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3、上述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8月21日9:00-12:00,13:30-17:0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小长安镇工业园区河池港片区,中旗(广西)硅晶新材料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联系人:证券部 蒋晶晶
电话:0757-88830998
传真:0757-88830893
邮编:528500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212
2、投票简称:中旗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8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2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8月28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如没有做出明确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
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传真均有效,有效期为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1.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自然人股东须签名、法人股东及有限合伙企业股东须法定代表人/执行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人持有股份数及所占比例:
3.受委托人签名:
4.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5.签署日期:2024年 月 日
备注:该授权委托书用于股东委托他人参会使用。如股东亲自参加、或法人股东委派法定代表人参加、有限合伙企业股东委派执行事务合伙人参加、或委派方有全权授权决议或其他授权文件,可不填写该授权委托书。 附件3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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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请用正楷字体填写全名及地址(与股东名册上所载一致)。
2、填写完整的参会登记表及相应资料应于2024年8月21日下午17:00之前以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送到公司,地址为: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57号万科金融中心B座17层公司证券部,邮政编码:528500。
3、不接受电话登记。
4、上述参会登记表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