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4088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4年8月12日9时在公司十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10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宋德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经与会董事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关联方为全资子公司发行中期票据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葛立新先生回避表决。
《关于关联方为全资子公司发行中期票据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1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与关联方签订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葛立新先生回避表决。
《关于与关联方签订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1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三、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1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1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4089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4年8月12日11时在公司十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倪瑶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关联方为全资子公司发行中期票据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关联方为全资子公司发行中期票据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1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与关联方签订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与关联方签订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1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1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4090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方为全资子公司发行中期票据提供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为全资子公司发行中期票据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葛立新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同意安徽省兴泰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泰担保”)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工投工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业科技”)发行中期票据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上述议案经2023年10月18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工业科技于2023年12月11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3〕MTN1286 号),注册金额为7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工业科技2024年度第一期3亿元中期票据已于2024年1月29日完成发行。工业科技计划于近期发行2024年度第二期4亿元中期票据,拟选择兴泰担保为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3年,担保费率7%。/年,担保费用预计约840万元。
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泰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兴泰集团持有兴泰担保51.6752%股权,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安徽省兴泰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祁门路1688号
注册资本:533,364.95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锐
经营范围:主营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再担保、债券发行担保业务;兼营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等业务。
与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控股股东兴泰集团之控股子公司。
兴泰担保主要财务指标:
■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安徽省兴泰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合肥工投工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4亿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3年
担保费用:840万元人民币
担保费用:7%。/年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兴泰担保为工业科技发行中期票据提供担保。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参照了担保行业相关收费标准和行业惯例,并结合市场实际情况,担保费率由兴泰担保与公司协商确定,遵循了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原则。
五、本次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按市场化原则确定交易的具体事项及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的独立性亦无不利影响。
六、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
2024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与上述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12日召开,对《关于关联方为全资子公司发行中期票据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需要,交易的定价按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交易和关联交易》等规章指引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4、担保协议;
5、兴泰担保营业执照;
6、兴泰担保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4091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签订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订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葛立新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合肥工投工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业科技”)分别与合肥市数智城市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智投资”)签订采购合同,预计合同价款为59.4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数智投资系控股股东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泰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合肥市大数据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数据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合肥市数智城市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湖光路1201号自主创新产业基地三期(南区)B座14层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宝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安防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大数据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络技术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园区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与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控股股东兴泰集团控股子公司大数据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数智投资主要财务指标:
■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采购关联方数智投资提供的国资国企在线监管平台技术服务,预计合同价款人民币59.4万元。供应商数智投资由公开招标产生,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是在公开招标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具体签订的业务合同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建立在公开招标的基础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的独立性亦无不利影响。
五、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
2024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与上述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12日召开,对《关于与关联方签订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数字化监管系统建设的需要,供应商由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交易的定价按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交易和关联交易》等规章指引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4、采购合同;
5、数智投资营业执照;
6、数智投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八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4092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肥城建拟以自有资金对参股公司合肥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华侨城”)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概述
合肥华侨城系公司参股公司之参股公司,深圳华侨城港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合肥华兴空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兴投资”)分别持有其51%和49%股权,公司持有华兴投资28.5714%股权。合肥华侨城主要负责合肥空港国际小镇项目的开发建设。为满足项目开发建设的资金需求,各股东方拟按照持股比例同比例对合肥华侨城提供财务资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相关规定,鉴于华兴投资系公司控股股东之控股子公司,公司无法向参股公司华兴投资提供财务资助。为推进项目开发建设进度,切实履行股东出资义务,因此,公司拟对合肥华侨城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该事项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财务资助协议主要内容
(1)财务资助对象:合肥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
(3)资金用途:用于华侨城空港国际小镇项目开发
(4)本次财务资助的期限:不超过三年
(5)财务资助利率:4.75%
(6)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三)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合肥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住所:合肥市经开区华侨城国际小镇2号地块商业S3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成立时间:2019年6月20日
(5)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
(6)法定代表人:蒋澄炜
(7)经营范围:新型城镇化投资及开发运营;产业园区开发、招商及运营;文化旅游项目投资及开发运营;一级土地整理;房地产开发;酒店、餐饮项目的投资与开发;住宿服务;餐饮服务;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学校、会展项目的投资及开发、招商、运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数据:
■
二、财务资助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本次财务资助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财务资助的风险防控措施
本次财务资助符合房地产项目开发惯例,参股公司合肥华侨城的重大事项需经其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共同商议后决策,同时公司将委派相关人员至合肥华侨城进行工程、财务、经营方面的有效管控,保证资金安全。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12日召开,对《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对参股公司合肥华侨城提供的财务资助主要用于空港国际小镇项目的开发,有利于加快项目的开发进程,使项目顺利完工并销售,合肥华侨城的其它股东也约定按出资比例以同等条件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包括本次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未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无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逾期的情况,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额度占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80%。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4、借款协议;
5、合肥华侨城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八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4093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28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8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28日的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其首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8月22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8月22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潜山路100号琥珀五环国际A座十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的议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8月1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内容。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规定,对影响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时间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24年8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潜山路100号琥珀五环国际A座十一楼1103室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峰、胡远航
电 话:0551-62661906
传 真:0551-62661906
邮政编码:230031
5、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委托人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详见本通知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二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08
2、投票简称:合城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8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进行表决。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反对或弃权。
■
委托人姓名(名称):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份性质及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日期:
附注: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何一栏内打“√”;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