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方出售公租房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26 证券简称:沪硅产业 公告编号:2024-036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方出售公租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增强员工对公司的归属感,提高员工凝聚力及工作积极性,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新昇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昇”)根据上海市及临港产业园区关于“先租后售”公租房的相关规定,向上海临港产业区公共租赁房建设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认购公租房,并将其分批租售给公司员工。
近期,公司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对认购员工的资格进行逐一审查,符合认购条件的员工中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公租房认购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本次交易于2024年8月13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邱慈云回避表决。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暨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泥城镇云端路1565弄内,交易涉及的建筑面积总计为273.39m2。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以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标的产权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也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涉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人,具体如下:
1、邱慈云,公司董事、总裁;
2、黄燕,公司财务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上述公租房房屋产权前期登记在上海新昇名下,关联方本次认购后,与上海新昇签订《上海市公共租赁住房“先租后售”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将于上海新昇取得公租房项目预售许可证之日届满10年,且认购人员在签署《上海市公共租赁住房“先租后售”合同》后持续为公司服务满约定年限后,方可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本次关联交易价格以公司取得房屋产权时的价格为基础,由上海新昇房屋管理委员会制定。
四、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公租房租售给公司员工是为了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增强员工对公司的归属感,提高员工凝聚力及工作积极性。本次交易定价遵循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关联方获取公租房的定价原则与公司其他员工一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2024年8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向关联方出售公租房的议案》,关联董事邱慈云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2024年8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出售公租房的议案》。经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认为:上海新昇向关联方出售公租房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为公司吸引并留住优秀人才提供了保障,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向关联方出售公租房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基于公司吸引并留住优秀人才的需要而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关联方获取公租房的定价原则与公司其他员工一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688126 证券简称:沪硅产业 公告编号:2024-038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8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8月29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新徕路200号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8月29日
至2024年8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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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8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及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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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及其委托的代理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者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或者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提供1或者2中需要的资料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二)登记时间:2024年8月23日(9:00-11:30,14:00-16:30);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4年8月23日16:30前送达。
(三)登记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云水路1000号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需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云水路1000号
邮编:201306
电话:021-52589038
传真:021-52589196
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特此公告。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8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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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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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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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26 证券简称:沪硅产业 公告编号:2024-037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公司董事辞职情况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袁健程先生的辞职报告。因个人离职原因,袁健程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后,其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袁健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袁健程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对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以及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及董事会对袁健程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公司董事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杨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杨柳先生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4日
附:杨柳先生简历
杨柳,男,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华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资深经理。曾任应用材料公司技术工程师,大族激光工艺总监,中广核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产业投资项目经理兼科技委办公室主任、投资管理高级经理,国开金融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资深副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