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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8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6日以直接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毅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增加实施地点事项,是公司结合发展规划,为推动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的需要做出的安排,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以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未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

表决结果: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特此公告。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603112 证券简称:华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0

转债代码:113637 转债简称:华翔转债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8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8月29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甘亭镇华林村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7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8月29日

至2024年8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4年8月13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1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8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登记地点: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甘亭镇华林村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政编码041609;

(三)登记方式:

1、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请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代理人参会请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他人出席的,请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在2024年8月27日15: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并进行电话确认。

证券部送达地址详情如下:

通讯地址: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甘亭镇华林村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封请注明“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041609

传真号码:0357-3933636

联系电话:0357-5553369

(四)注意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

六、其他事项

(一)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敏

联系电话:0357-5553369

联系传真:0357-3933636

电子邮箱:hx.zm@huaxianggroup.cn

联系地址: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041609

(二)参加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所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8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

增加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翔股份”或“公司”)拟将可转债募投项目“机加工扩产升级及部件产业链延伸项目”实施主体新增:全资子公司广东翔泰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翔泰”),实施地点新增: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

● 公司拟将可转债募投项目“铸造产线智能化升级与研发能力提升项目”实施主体新增:全资子公司华翔(洪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洞智能”),实施地点新增: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洪洞经济技术开发区秦壁工业园。

● 本次事项仅为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增加,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及投向,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88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8.0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本次发行可转债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等费用合计13,489,284.90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6,510,715.1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28日划至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字【2021】3-81号《验证报告》。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截止2024年6月30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未经审计数据。

二、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具体情况

(一)新增情况

本次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后,可转债募投项目“机加工扩产升级及部件产业链延伸项目”原实施主体华翔股份和洪洞智能,将部分募投项目的设备转至新增实施主体广东翔泰,并在新增实施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使用;同时,广东翔泰将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广东翔泰将通过内部往来等方式具体划转募投项目实施所需募集资金。

可转债募投项目“铸造产线智能化升级与研发能力提升项目” 原实施主体华翔股份,将部分募投项目的设备转至新增实施主体洪洞智能,并在新增实施地点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洪洞经济技术开发区秦壁工业园华翔(洪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厂房使用;同时,洪洞智能将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洪洞智能将通过内部往来等方式具体划转募投项目实施所需募集资金。

(二)新增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1、广东翔泰

2、洪洞智能

(三)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针对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事项,拟安排全资子公司广东翔泰、洪洞智能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华翔股份、洪洞智能和广东翔泰将与新增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国泰君安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确定本次开立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户银行、办理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以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具体事宜。拟新增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文本与公司现行已经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文本无重大差异。

三、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原因

广东翔泰主营业务为机加工零部件的生产销售,主要辐射广东地区及周边地区下游客户,新增广东翔泰作为“机加工扩产升级及部件产业链延伸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有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机加工产能布局,提高广东生产基地的产业协同能力,提升响应客户速度,有效满足客户需求、强化客户粘性,增强公司竞争力。

洪洞智能所处的临汾市洪洞县洪洞经济技术开发区秦壁工业园,系公司“三园建设”之洪洞白色家电产业园战略的重要落地举措,目前正在有序推进建设。新增洪洞智能作为“铸造产线智能化升级与研发能力提升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有助于优化公司内部资源配置并有效控制成本,为加快落实公司“三园建设”的战略发展规划,打通产业链智能化升级,实现向高端集群化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公司增加上述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系根据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及项目实施安排确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募投项目推进的实际情况及便利性,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除新增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外,上述募投项目其他内容均未发生变更。

四、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增加实施地点事项,是公司结合发展规划,为推动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的需要做出的安排,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以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未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募投项目所面临的风险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提示风险仍然保持相同。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对应新增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公司暂不存在新增风险及不确定性,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及时发挥募集资金效益,实现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最大化。

五、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六、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此次事项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运作需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增加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事项已经由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审核事项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等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上述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对华翔股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增加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4日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6日以直接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王春翔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公司拟将可转债募投项目“机加工扩产升级及部件产业链延伸项目”实施主体新增全资子公司广东翔泰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实施地点新增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拟将可转债募投项目“铸造产线智能化升级与研发能力提升项目”实施主体新增全资子公司华翔(洪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新增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洪洞经济技术开发区秦壁工业园。

同时,董事会批准新增募集资金专户,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确定本次开立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户银行、办理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以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70)。

特此公告。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