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及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4-08-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17 证券简称:天域生态 公告编号:2024-083

天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及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4年8月13日,天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将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9,3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 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4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7,4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01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835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32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2,272,000.00元,扣除不含税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8,406,457.62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3,865,542.3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于2021年06月22日出具了“众会字(2021)第06405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

(二)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9,3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详情见公司2023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及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码:2023-084)。

截至2024年8月13日止,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9,3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19,048,520.96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5,0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273,310.05元,全部为累计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4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或进度,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投资建设需要使用该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以确保项目进展,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24年8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于2024年8月13日全部归还前次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9,300万元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不超过7,4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有利于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4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特此公告。

天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