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38 证券简称:鹏鼎控股 公告编号:2024-044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4年上半年,随着下游消费电子行业回暖及以AI为代表的科技革命新浪潮的来临,公司及时把握行业发展机遇,上下一心,实现了营业收入的稳步成长。2024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1.2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79%。同时,行业复苏并非一蹴而就,行业整体发展正处于稳步恢复的阶段,为把握行业发展先机,公司采取更灵活的市场开发策略,以促进市场份额的进一步扩大,并保持了毛利率水平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2024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净利润7.84亿元,较上年下降3.40%,其中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56亿元,较上年增长2.17%。

1、以顶层设计为核心,推动公司管理高效稳健运行

2023年以来,公司以顶层设计为核心,全面深化管理体系改革,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围绕公司长远发展,公司自上而下推动各部门围绕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结合部门职能,制定部门战略规划、目标及组织架构,确保各部门切实服务公司长远规划,各司其职,实现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面对VUCA(Volatility、Uncertainty、Complexity、Ambiguity)时代的来临,公司面临着比以往更加快速变化和充满挑战的市场环境,更为复杂的运营环境和高度的不确定性,为灵活应对各种变化,减缓外部环境对公司的影响,一方面,公司强化风险管理,将公司风险管理提升至董事会层面,成立董事会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将推动公司风险管理,预防及应对公司经营风险纳入董事会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职责,健全公司风险治理及强化公司风险管理机制运作。另一方面,公司组织实施全方位的风险识别、评估与管控策略,不断优化风险防范体系,显著增强公司对各类风险的应对和处置能力。

公司践行稳健的财务策略,确保各项财务指标的健康和现金流的充沛,以应对变化市场带来的不确定性。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103.92亿,资产负债率为26.83%,公司应收账款周转天数为72天,存货周转天数57天,均为行业较好水平。公司坚定不移地推进“提质、增效、降本、减存、减碳”的的五位一体战略,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确保在复杂多变的经营环境中保持稳定发展。

2、有效把握各产品线市场趋势,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

公司针对下游产品的市场情况,采取积极灵活的市场开发策略,充分利用自身技术及规模优势,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在高端PCB市场的市场份额。2024年上半年,公司通讯用板业务实现营收87.30亿元,较上年成长3.68%,消费电子及计算机用板业务实现营收39.31亿元,较上年成长36.57%。

2024年上半年,各品牌加快推出以AI手机及AI PC为代表的AI终端产品,折叠手机市场蓬勃发展,新一轮行业创新周期的到来,预计将为行业发展带来新的增长动力。公司提前做好相关技术布局,针对AI相关产品带来的高阶HDI及SLP等产品的产能需求,公司加快推进淮安三园区高阶HDI及SLP印刷电路板扩产项目,截止目前,项目一期工程已投产,二期工程正在加快建设中,预计项目完成后,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在高阶HDI及SLP产品领域的市场占有率。

同时,公司亦积极把握AI服务器及智能汽车快速发展对PCB带来的市场需求,在车用产品的开发领域,2024年上半年,公司雷达运算板与自动驾驶域控制板产品持续放量成长,相关产品已与多家国内tire1 厂商展开合作,同时取得了国际级Tier1客户的认证通过,预计下半年开始量产出货。在服务器领域,得益于AI 服务器出货量成长显著,2024年上半年公司相关业务产品显著成长,公司积极把握AI服务器市场发展机遇,一方面推动淮安园区与国内外服务器大厂的合作,目前多家新客户陆续进入认证、测试及样品阶段,另一方面,以对标最高等级服务器产品为方向,加快泰国园区建设进程。2024年上半年,公司汽车及服务器产品实现销售收入4.30亿元,同比增长94.31%。

3、加大研发投入,布局前瞻性技术,赋能绿色制造

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2024年上半年,公司研发投入10.79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增长20.43%,占营业收入比重为8.22%。公司以「满足客户需求」、「超越客户期望」、「引领产业技术」,作为研发工作目标,不断完善产品技术平台,通过与客户合作开发,为客户提供多元的解决方案,并通过产品验证,加快推动研发新产品的市场化进程。面对人工智能、低碳发展、6G通信、虚拟现实等带来的科技新浪潮,公司积极布局前瞻技术,为客户提供具有新功能与新应用的绿色环保新产品,在低轨卫星、毫米波天线、基站天线、光模块、激光雷达等领域,公司利用高阶任意层+高频高速技术推动高端HDI发展。在智慧折叠终端设备方面,公司推动动态弯折结合高频传输仿真测试、应用研究与产业化发展;针对各领域对AI的需求日益迫切,为应对高频GPU/CPU/NPU发展需求,公司加速进行高阶高速混压厚板、功率晶片内埋、高精度定深背钻、新型Cavity开盖等技术布局。

在推进绿色技术方面,公司与台湾科技大学携手完成局部产品碳排放核算, 找出产品生产过程中的碳排放热点,公司与SGS完成产品碳足迹ISO14067认证,现积极致力于Scope1生产工艺过程直接排放的废液废物使用量优化和回收再利用; Scope2能源间接排放的可回收材料应用与绿电使用;Scope3其他间接排放的供应链上下游减碳活动等方面推进低碳技术发展,且与台湾科技大学合作,进行环境足迹盘查,针对产品生产过程中,对环境影响的程度进行量化解析,后续将持续推动绿色制造,生产对环境友善的产品;公司与台湾新竹清华大学展开多项智能制造、制程仿真技术产学研深度合作;与成功大学展开模流模拟研究助力前瞻预研产品设计;与广东工业大学开展的绿色制程产品技术正进入客户验证推广阶段;与中央大学携手创立「永续与绿能科技研究学院」,以发展绿色技术积极践行“发展科技,造福人类;精进环保,让地球更美好”的公司发展使命。

4、数字化转型引领企业智能化管理新纪元

公司将数字化转型作为企业发展的重要战略,已获得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四级认证,并已取得信息安全27001体系认证。公司持续开展数据治理相关工作,导入报表分析平台,提升系统数据分析能力,为公司数字化运营奠定础。

2024年上半年,公司在数字化转型方面的主要工作包括:优化智能工厂系统设计与规划,完成工厂数据仓储的改造,并在内部推广大模型应用,开展数字化基础设施的汰换和报表平台性能优化,推广移动办公应用。2024年上半年公司间接控股股东臻鼎科技先后与多家业界知名智能制造企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未来将持续加强公司与国际领先的智能制造服务商在AI赋能智能制造、PCB产业数智化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推动公司实现全面数字化、智慧化和绿色化转型升级。

证券代码:002938 证券简称:鹏鼎控股 公告编号:2024-043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8月13日在鹏鼎时代大厦31层会议室及台湾新店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及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相关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4年8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沈庆芳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充分讨论,经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确保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①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权日;

②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③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④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因员工离职或员工个人原因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予以注销;

⑤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事宜等;

⑥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⑦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⑧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⑨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⑩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继承事宜,终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办理因回购注销而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事宜;

授权董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剔除或更换同行业企业或对标企业样本;

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直接行使。

5、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2025年业绩指标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2025年业绩指标的公告》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调整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调整后)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调整后)。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沈庆芳、游哲宏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关于增加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公告》。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对子公司鹏鼎投资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关于对子公司鹏鼎投资增资的公告》。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调整2024年公司和全资子公司鹏鼎国际有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额度,并同意全资子公司宏启胜精密电子(秦皇岛)有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额度,相关借款主要用于贷予对象日常经营所需。具体信息如下:

单位:万元

10、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以下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11、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上议案2、3、4、5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5、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002938 证券简称:鹏鼎控股 公告编号:2024-050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本次会议在鹏鼎时代大厦31层会议室及台湾新店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及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柯承恩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充分讨论,经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作出如下决议并发表意见: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3、审议通过《关于〈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4、审议通过《关于核实〈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2025年业绩指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2025年业绩指标的公告》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调整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调整后)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调整后)。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2025年业绩指标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2025年业绩指标的审核意见》。

以上议案2、3、5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002938 证券简称:鹏鼎控股 公告编号:2024-045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4-2025年业绩指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鹏鼎控股《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拟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 2024-2025年业绩指标,并同步调整《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和《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具体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调整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调整后)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调整后)。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实施情况

1、2021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公司通过内部网站对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4月21日至2021年4月30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并于2021年5月7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30)。

3、2021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提案》、《关于〈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提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提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32)。

4、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2021年6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如下:鉴于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1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故对公司此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授予287名激励对象1,008.5万股限制性股票。因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由16.94元/股调整为16.44元/股。同时,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1年6月15日。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自激励计划授予日至登记日,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4万股,公司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008.5万股调整为1,004.5万股,实际授予对象由287名调整为286名。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6日披露的鹏鼎控股《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5、2022年3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决定对10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20,0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回购价格16.44元/股。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6、2022年4月18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提案》,批准对10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20,0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7、2022年4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23年3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决定对19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18,0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回购价格16.44元/股。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9、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批准对19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18,0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10、2023年4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1、2024年3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决定对8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50,000股限制性股票,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考核不满足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000股,以及公司249名在职激励对象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因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对应不得解除限售的1,721,000股限制性股票,合计1,877,0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回购价格16.44元/股。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2、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批准对25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877,0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二、本次调整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情况说明

(一)调整原因

公司在制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考核指标时,是基于公司在未来一定时期行业状况相对良好,并结合行业地位、业务规模、盈利能力和未来发展战略等情况以及合理预期,在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下,设置了较为严格的公司业绩考核条件,但当前外部环境及公司经营环境与公司在制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时发生较大变化,致使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原设定的2024-2025年考核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不能和公司目前发展经营情况相匹配,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中层技术及管理骨干,为继续保持激励计划的初衷,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保证股权激励效果、达到激励目的,保持公司人才队伍的稳定,兼顾战略目标达成和业绩可实现性,公司拟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2025年业绩指标。

(二)调整内容

调整前:

本激励计划分年度对公司的经营业绩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调整后:

本激励计划分年度对公司的经营业绩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按照以上业绩考核目标值,公司层面2024-2025年解锁比例与考核期业绩目标达成率相挂钩,具体挂钩方式如下:

P=考核当年实际营业收入/原考核当年营业收入指标

(三)解除限售条件设置的合理性说明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调整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2024-2025年考核年度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是公司根据当前外部环境及实际经营环境情况所采取的应对措施,能进一步激励员工发挥主动性和积极性,经调整后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兼顾了挑战性与可实现性,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运营成果不会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亦不会影响员工对公司发展的信心和决心,不会降低公司后续发展的目标和员工对自己的要求,将更好地促进公司可持续、稳健的发展。本次调整不会导致提前解除限售、不涉及授予价格的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意见

经审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024-2025年涉及公司层面的部分业绩考核指标进行调整,是根据公司当前客观环境而确定的,调整后的考核指标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经调整后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仍是具有挑战性的业绩目标,能客观反映内外因素与公司经营现状的关系,并能有效发挥激励作用。本次修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024-2025年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五、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全体委员一致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2025年业绩指标的议案》。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2025年业绩指标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决策合法有效。调整后的业绩指标能够客观反映外部环境及公司经营环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保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公司的持续良性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律师意见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激励计划》本次调整的内容不违反《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002938 证券简称:鹏鼎控股 公告编号:2024-046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2024年1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4月24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公司2024年度与臻鼎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臻鼎控股”) 及其除本公司以外的其他控股子公司销售商品、设备及提供服务等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根据公司截至目前与臻鼎控股及其除本公司以外的其他控股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实际使用情况及下半年经营计划情况,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增加向臻鼎控股及其除本公司以外的其他控股子公司销售商品、设备及提供服务等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15,000万元。本次增加日常销售及采购额度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后,与前述关联方 2024年1-6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臻鼎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英属开曼群岛

上市地:台湾证券交易所(4958.TW)

成立时间:2006年6月5日

公司地址:P.O. Box 31119 Grand Pavilion, Hibiscus Way, 802 West Bay Road, Grand Cayman, KY1-1205, Cayman Islands

实收资本:9,470,491,610元(新台币)

主营业务:投资控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臻鼎控股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公司依照《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一款的规定,将臻鼎控股及其除本公司以外的其他控股子公司认定为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臻鼎控股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且为台湾地区上市公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其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新台币仟元

经查询臻鼎控股及其除本公司以外的其他控股子公司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公司与臻鼎控股及其除本公司以外的其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包含:向臻鼎控股控股子公司礼鼎半导体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之秦皇岛子公司提供环保服务等,价格通过成本加成5%的方式进行收取;向臻鼎控股全资子公司先丰通讯销售商品,其产品价格根据市场化原则谈判确定,交易公允。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臻鼎控股及其除本公司外的其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产生的原因主要包含以下几项:臻鼎控股控股子公司礼鼎半导体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之秦皇岛子公司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宏启胜精密电子(秦皇岛)有限公司同在一个厂区,公司为其提供环保服务以及同一厂区内为其代缴水电费所形成的交易,交易金额较少,为其提供环保服务价格通过成本加成5%的方式进行收取。先丰通讯作为全球知名的汽车用雷达板及通讯用板、服务器用板制造商,公司与其交易有利于扩展公司在汽车与服务器类PCB业务布局。

以上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开展的正常商业行为,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以上关联交易占公司同类业务比例较低,开展以上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关于增加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经审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关于增加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主要是基于公司2024年经营情况所制定,属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需要,系公司正常业务往来。开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增加公司销售收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我们同意将《关于增加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六、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全体委员一致通过《关于增加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002938 证券简称:鹏鼎控股 公告编号:2024-047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本次吸收合并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充分发挥资源协同效益、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庆鼎精密电子(淮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庆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裕鼎精密电子(淮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鼎”)。吸收合并完成后,庆鼎存续,裕鼎将依法注销,裕鼎全部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由庆鼎承继。

二、吸收合并双方基本情况

(一)吸收合并方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庆鼎精密电子(淮安)有限公司

住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鹏鼎路8号

法定代表人:林益弘

注册资本:316058.203586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大型电子计算机零部件、计算器零部件、电子专用设备、新型电子元器件、仪表元器件、精冲模、模具标准件、印刷电路板的研发与生产;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自有房屋出租;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仓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庆鼎100%股权。

主要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二)被吸收合并方

公司名称:裕鼎精密电子(淮安)有限公司

住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鹏鼎路18号

法定代表人:林益弘

注册资本:24094.01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新型电子元器件的生产;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自有房屋出租;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裕鼎100%股权。

主要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三、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安排

1、合并方式:本次合并的方式为吸收合并。

2、合并范围:吸收合并完成后,庆鼎存续,裕鼎将依法注销,裕鼎全部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由庆鼎承继。

3、期间损益的安排:吸收合并变更之日前,由裕鼎及庆鼎根据实际情况各自承担其相关的损益,一并纳入合并报表中。

4、债权债务处理:吸收合并变更之日前,原责任主体继续履行相关偿债义务,自吸收合并完成之日起,相关债权债务由庆鼎承继。

5、吸收合并各方将依法办理本次吸收合并的工商登记等相关手续,履行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程序。

四、本次吸收合并对公司的影响

全资子公司庆鼎及裕鼎均为公司淮安第二园区注册企业,其中裕鼎业务规模较小,因此通过本次吸收合并有利于优化公司管理架构、充分发挥资源协同效益、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本次实施吸收合并的子公司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构成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吸收合并事项的相关手续,并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五、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全体委员一致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002938 证券简称:鹏鼎控股 公告编号:2024-048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鹏鼎投资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本次增资情况概述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子公司鹏鼎投资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鹏鼎投资增资人民币2.5亿元。本次增资完成后,鹏鼎投资注册资本将增加至人民币7亿元。

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事宜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标的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鹏鼎控股投资(深圳)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松罗路鹏鼎园办公楼501

法定代表人:萧得望

注册资本:45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企业管理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经济信息咨询(不含信托、证券、期货、保险及其它金融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权结构:本次增资前后公司均持有鹏鼎投资100%股权。

主要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出资方式:以自有资金现金出资

三、对外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主要系满足全资子公司鹏鼎投资下一步经营需要。本次增资前后,鹏鼎投资的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鹏鼎投资为公司100%持股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四、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全体委员一致通过《关于对子公司鹏鼎投资增资的议案》。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002938 证券简称:鹏鼎控股 公告编号:2024-049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9月9日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9月9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松罗路鹏鼎园区厂房A11栋10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均须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出席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4年9月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滨社区海秀路2038号鹏鼎时代大厦A座30层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女士、韩女士

电话:0755-29081675

传真:0755-33818102

电子邮箱:a-h-m@avaryholding.com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滨社区海秀路2038号鹏鼎时代大厦A座30层

5.与会股东及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1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38

2、投票简称:鹏鼎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单位(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如没有做出明确指示,委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

受托人签名: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938 证券简称:鹏鼎控股 公告编号:2024-051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8月21日(星期三)15:00-17:00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4年08月21日前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gK1n6lGT6M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8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4年08月21日(星期三)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8月21日(星期三)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 沈庆芳先生,独立董事 张建军先生,独立董事 张沕琳女士,独立董事 魏学哲先生,董事、首席执行官兼总经理 林益弘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萧得望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周红女士(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4年08月21日(星期三)15:00-17: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gK1n6lGT6M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4年08月21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特此公告。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