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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249 公司简称:晶合集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249 证券简称:晶合集成 公告编号:2024-048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5月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54号)同意,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1,533,789股。公司每股发行价格19.8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960,461,049.54元,扣除发行费用236,944,589.6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723,516,459.91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4月2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230Z0099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以及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专项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晶合集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晶合集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214,240,240.72元,均为协定存款。此外,报告期内公司购买的收益凭证全部已赎回,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投项目“收购制造基地厂房及厂务设施”结项

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收购制造基地厂房及厂务设施”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4,214.87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账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晶合集成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将全部节余募集资金344,436,563.93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从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合肥四牌楼支行开立的账号为1302010129200389609的募集资金专户已办理销户手续,在中国建设银行合肥龙门支行开立的账号为34050144770800002618的募集资金专户由于涉及“收购制造基地厂房及厂务设施”项目外其他募集资金存储,仍将继续保留用于其余募集资金存储及使用。

2、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贷款”结项

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贷款”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517,274,213.08元至该募投项目,该募投项目自此结项,产生的节余资金856.72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已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望江东路支行开立的账号为499050100100419345的募集资金专户、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开立的账号为551904996610555的募集资金专户均已办理销户手续,公司与中金公司及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5.3.10条规定,单个或者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1,000万元的,可以免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且无需监事会、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因此,本次事项无需董事会审议,亦无需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使用基本存款账户、银行电汇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2023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基本存款账户、银行电汇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确保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基本存款账户、银行电汇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再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晶合集成关于使用基本存款账户、银行电汇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基本存款账户、银行电汇及信用证等方式累计支付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共计637,266,166.76元,以募集资金410,204,079.82元进行了等额置换,剩余227,062,086.94元待置换。

2、使用超募资金、自有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023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超募资金、自有及自筹资金,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该方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晶合集成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3-042)及《晶合集成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164,520,697.56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3、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募投项目“后照式CMOS图像传感器芯片工艺平台研发项目(包含90纳米及55纳米)”、“40纳米逻辑芯片工艺平台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分别延期至2024年底、2025年中。本次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等,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晶合集成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除上述情况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

特此公告。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4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包含: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使用基本存款账户、银行电汇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金额;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金额;

注2:募投项目“收购制造基地厂房及厂务设施”已结项,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三、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注3: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贷款”已结项,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三、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累计投入金额含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故投入进度超过100%;

注4:累计投入进度超过100%,原因系投入金额含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证券代码:688249 证券简称:晶合集成 公告编号:2024-049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8月13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8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国庆主持,应参加本次监事会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本次监事会会议的监事3名。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晶合集成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晶合集成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同公司募集资金相关信息披露的内容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晶合集成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晶合集成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48)。

特此公告。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