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沃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8月1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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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本次分红符合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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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目前本基金处于封闭期, 暂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4年8月16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通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若投资者通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中心查询到的分红方式与相关销售机构记录的分红方式不符,以客服中心查询到的分红方式为准。如投资者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2024年8月15日15:00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咨询相关事宜。
5、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5日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银中债3-5年期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增加D类基金份额、降低管理费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一、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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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时间安排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投资理财需求、进一步提高产品的竞争力,本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约定,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中银中债3-5年期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24年8月15日起增加D类基金份额并于当日开始办理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含定投)、赎回和转换业务,同时降低管理费率,并相应修改《中银中债3-5年期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中银中债3-5年期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
三、降低管理费的基本情况
本基金的管理费年费率由0.25%调整为0.15%
四、新增D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1、基金份额的分类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赎回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A类、D类基金份额。本基金原有的基金份额类别自动转为A类基金份额,相关费用及申赎规则不变。新增的基金份额类别为D类基金份额。D类基金份额与A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其中A类基金份额代码为006224,新增D类基金份额代码为021997;D类基金份额与A类基金份额单独公布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2、基金费率及申购、赎回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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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申购本基金A类或D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通过公司直销中心申购该基金A类或D类基金份额的,适用的申购费率为对应申购金额所适用的原申购费率的10%,申购费率为固定金额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优惠。其中,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职业年金计划、养老目标基金。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平台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A类、D类基金份额时,每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下同);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柜台申购本基金A类、D类基金份额时,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
3、基金份额分类规则
(1)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为A类基金份额、D类基金份额共两类。其中:
A类、D类基金份额均收取申购费、赎回费,但设置不同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均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2)本基金A类和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该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3)本基金A类和D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人,将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的投资人,所收取赎回费用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
(4)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托管费与A类基金份额一致。
(5)本基金同一类别内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收益分配权。
4、基金份额的估值
本基金每个工作日分别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D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5、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10楼、11楼、26楼、45楼
法定代表人:章砚
电话:(021)38848999
传真:(021)50960970
1)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柜台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10楼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 4788,400-888-5566
电子信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曹卿
2)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直销平台
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包括:
中银基金官方网站(www.bocim.com)
中银基金官方微信服务号(在微信中搜索公众号“中银基金”并选择关注)
中银基金官方APP客户端(在各大手机应用商城搜索“中银基金”下载安装)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 4788,400-888-5566
电子信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朱凯
(2)其他销售机构
1)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客户服务热线:020-89629066
公司网站:www.yingmi.cn
2)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 360-1 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 16 层
客户服务热线:95510
公司网站:http://fund.sinosig.com/
3)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兰溪路900弄15号526室
客户服务热线:400-118-1188
公司网站:http://www.66liantai.com
4)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客户服务热线: 400-820-5369
公司网站: https://www.jiyufund.com.cn
5)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4层401-2
客户服务热线:400-055-5728
公司网址:www.hcfunds.com
6)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客服电话:4008202899
公司网址:www.erichfund.com
7)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19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6105568
公司网址:www.boserawealth.com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将于2024年8月15日起暂停在上述代销机构销售。投资者将无法通过上述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和转入等业务,已通过上述代销机构购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客户,当前持有基金份额的赎回、转出业务不受影响。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6、日常转换业务
6.1转换费率
(1)在本基金可办理转换转入和转换转出业务。
(2)基金间的转换业务需要收取一定的转换费。
(3)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的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1)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的差额收取补差费。当转出基金申购费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时,补差费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时,补差费为零。
2)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4)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A=[B×C×(1-D)/(1+H)+G]/E
F=B×C×D
J=[B×C×(1-D)/(1+H)]×H
其中,
A 为转入的基金份额数量;
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数量;
C 为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E 为转换当日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F 为转出基金份额的赎回费;
G为转出基金份额对应的未支付收益,若转出基金为非货币市场基金,则G=0;
H 为申购补差费率,当转出基金净金额所对应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时,则H=0;
J 为申购补差费。
赎回费按照转出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比例归入转出基金资产,转出金额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在转出基金的基金资产中列支;转入份额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在转入基金的基金资产中列支。
注: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且该销售机构同时代理拟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销售。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公式并公告。
6.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办理时间
自2024年8月15日起正式开通D类基金份额转换业务。本基金转换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转换时除外。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相关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2)适用基金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与如下基金之间的相互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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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办理机构
上述转换业务办理机构适用于本基金的各基金销售机构,销售机构名单具体参见基金管理人官网公示。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相关业务时,需遵循各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以各销售机构的实际业务开展为准。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调整业务办理机构,届时将按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4)基金转换的申请
1)基金转换的申请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必须根据基金管理人与相关销售机构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交易时间段内提出基金转换申请。
2)基金转换申请的确认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以收到基金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基金转换申请日(T日),并在T+1工作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T+2工作日及之后到其提出基金转换申请的网点或网站进行成交查询。
(5)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
本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转换,申请转换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单笔转换份额不得低于1000份。
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转换时,如剩余份额低于1000份,应选择一次性全部转出,具体数量限制以各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6)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1)基金投资者提出的基金转换申请,在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前可以撤销,交易时间结束后即不得撤销。
2)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基金转换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工作日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相关的注册登记手续。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公告。
四、《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内容
本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
《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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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协议》的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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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重要提示
1、本公司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中银中债3-5年期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登载于公司网站(www.bocim.com)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
2、本次新增D类基金份额、降低管理费率的相关修订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事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基金合同》的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以及更新的《中银中债3-5年期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4、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 / 400-888-5566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了解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