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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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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184 公司简称:光电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184 股票简称:光电股份 编号:临2024-17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于2024年8月9日以邮件、电话及专人送达书面通知的方式告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4年8月14日9点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会议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全体委员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以9票同意获得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2、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崔东旭、孙峰、陈良、周立勇、张沛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以4票同意获得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3、 审议通过《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本议案以9票同意获得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2024-19号《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特此公告。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184 股票简称:光电股份 编号:临2024-18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9日以邮件、电话及专人送达等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14日9点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经过审议,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本次半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半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本次半年报作出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184 股票简称:光电股份 编号:临2024-19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的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电股份”或“公司”)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为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制定了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稳步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深耕光电领域,致力于光电事业的发展,面向军用和民用市场提供产品和服务,主要业务包括防务和光电材料与元器件两大板块。防务业务主要包括以大型武器系统、精确制导导引头、光电信息装备为代表的光电防务类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光电材料与元器件业务主要包括光学玻璃材料及压型件、精密模压件、红外镜头等光学元器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的关键一年,公司将坚定不移实施既定的发展战略,不断增强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在防务业务上,聚焦主责主业,保证装备生产履约任务,在保持传统防务市场竞争力的基础上,瞄准新形势新要求,加快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融合,通过产品转型升级助推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在光电材料与元器件业务上,聚焦产业链延伸、下游客户的开拓,积极发展高性能光学材料产品,拓展产品应用领域;同时深化人力资源建设,打造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紧盯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增收拓市等核心价值环节,完善差异化考核激励机制,激发各类人才的创新创造活力和价值贡献成效。

二、重视投资者回报,持续现金分红

公司高度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充分考虑股东的长远利益,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公司《章程》中规定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和具体政策,自2012年起每三年滚动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严格按照《章程》落实分红政策,分红政策保持连续、稳定,自上市以来,公司已连续8年持续分红,累计现金分红2.08亿元,每次现金分红比例均超过当年净利润的30%,最高一年分红比例达到65%。

2024年上半年,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严格执行相关分红政策规定,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股东要求和意愿、公司现金流量状况等因素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公司现金分红的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努力提升股东回报,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深化科技创新引领,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公司坚持深化科技创新引领,全资子公司新华光公司作为国内第二大光学玻璃材料生产企业,主导了行业内多项国际和国家标准的制定,成功开发出多种新产品,是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公司将以建设全面感知、数字管控、智能制造的科技创新型智能化光电企业为目标,深化科技创新引领,着眼新一代光电技术,提升产品高精度定位、系统集成等核心技术能力;深化数智强企发展,逐步向智能化、数字化、自动化转变,实施数字化排产,提升数字研发能力。

四、加强投资者沟通,提升公司透明度

公司高度重视与投资者的沟通,持续高质量、常态化召开年度和季度业绩说明会,积极参加湖北证监局、兵器集团等组织的投资者集中交流活动,与投资者深入交流;通过E互动、电话、邮箱等方式,与中小投资者进行双向交流;通过现场调研、电话会议、参加投资策略会等方式,加强与机构投资者的互动交流。

2024年上半年,公司参加了沪市年报业绩说明会“新质生产力”主题周活动,通过企业云参观、可视化动画等方式创新互动模式;参加了湖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参加了“走进兵器工业”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中交流活动,公司董事、总经理陈良就公司产品结构、经营情况、行业趋势、发展规划等方面进行了主题推介。公司将认真开展投资者的服务工作,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努力推动公司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相匹配。不断丰富业绩说明会召开形式,有效传递公司价值;健全多层次投资者良性互动机制,多渠道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注重媒体的传播效能,对公司舆情进行持续关注监督,维护企业良好资本市场形象。

五、坚持规范运作,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公司深入贯彻中国证监会制定的《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5)》,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持续修改、完善、优化了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细则等治理制度,将法律合规管理纳入公司章程,完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进一步提升治理合规水平。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已持续3年发布社会责任报告、3年发布ESG报告,展现公司在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履行社会责任、提高治理水平方面的成果,推动公司树立良好品牌形象。公司连续两年在上交所信息披露工作评价中获得A级评价。

公司将继续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监管要求,持续提升信息透明度,坚持及时、准确、公平的原则,关注投资者信息需求,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坚持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的专业作用,健全公司与独立董事沟通机制,为独立董事履职创造有利条件和充分保障。

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提升履职水平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保持紧密沟通,及时传达最新监管政策法规,组织参加内外部与履职相关的培训,提高“关键少数”履职担当和规则意识。开展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根据经理层年度绩效考核完成情况确定及发放薪酬。根据规定,相关议案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公司将不断提高治理水平,充分借助培训平台资源,积极组织“关键少数”参加相关培训,继续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向“关键少数”传递最新政策法规;全面深化法治建设,持续完善法律合规体系和内控体系,压实合规管理“三道防线”职责,完善合规管理“三张清单”,抓好法律合规风险防范,提升“关键少数”合规意识及履职能力。

七、其他

公司将持续评估本方案的落实情况,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方案涉及的前瞻性陈述,未来可能会受到宏观政策调整、行业竞争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