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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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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153 公司简称:上海建科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53 证券简称:上海建科 公告编号:2024-030

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现将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0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5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1.4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085.0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3,194.42万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59,890.5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6-9号)。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56,379.00万元,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4,161.45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联席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1日分别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西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家汇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闵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鉴于“核心业务能力提升项目”及“数智科技产业能力提升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下属全资公司(以下合称“全资公司”)上海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建科检验有限公司、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及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经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同意,公司、全资公司、商业银行及联合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义务。五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及全资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在各监管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29,373.36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其中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7,557.90万元、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1,815.46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及联合保荐机构均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6-264号)。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置换项目前期自有资金投入事项已实施完毕。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一年期内的投资产品。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购买结构性存款尚未到期的金额为0.00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4月,数智科技产业能力提升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结项。公司于2024年4月将结项后募集资金账户中节余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总计0.33万元转入企业科创中心和信息化能力建设项目继续使用。

2024年7月,核心业务能力提升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结项。公司于2024年8月将结项后募集资金账户中节余的利息收入4.58万元转入企业科创中心和信息化能力建设项目继续使用。

上述2个项目对应的下述6个募集资金账户已办理账户注销手续。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报告。

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5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153 证券简称:上海建科 公告编号:2024-031

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内增加

被担保对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了满足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建科深水港检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科深水港”)及上海建科消防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科消防”)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在2024年度授信额度内追加建科深水港及建科消防为共享授信子公司,为其开具银行保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5月3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部分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为下属14家控股子(孙)公司在招商银行开具银行保函提供授信额度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超过7亿元。

为了满足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在2024年度授信额度内追加建科深水港及建科消防为共享授信子公司,为其开具银行保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本次增加共享授信子公司的担保预计情况

本次调减原担保预计中上海建研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担保额度,从1000万元降至500万元,同时分别新增建科深水港300万元及建科消防担保额度200万元。本次新增共享授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的2024年度担保额度内,2024年度公司担保额度未发生变化。担保有效期自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新增被担保对象担保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新增被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1、上海建科深水港检验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132202640G

成立日期:1992-06-25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江山路2699弄5号

法定代表人:李维涛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建筑,建材,施工技术、检测、检验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建筑工程与建筑材料质量检测,建筑科研相关仪器、设备销售,质检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建科检验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经审计财务数据:2023年12月31日,建科深水港资产总额4,608.23万元,负债总额763.28万元,净资产3,844.95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7,896.22万元,净利润1,490.41万元。

2、上海建科消防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2MA1GE8TH5T

成立日期:2021-03-22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春中路399号1幢北101室

法定代表人:车燕萍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消防技术服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实验分析仪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建科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经审计财务数据:2023年12月31日,建科消防资产总额825.18万元,负债总额139.98万元,净资产685.19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853.40万元,净利润220.73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仅在2024年度授信额度内追加建科深水港及建科消防为共享授信子公司,为其开具银行保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原担保协议中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为部分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9)。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负面影响,不会影响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拥有被担保方的控制权,并已审慎判断被担保方偿还债务的能力,本次担保风险可控,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在2024年度担保预计额度不变的前提下,增加建科深水港、建科消防为被担保对象,有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担保对象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实际对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为33,853.2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79%。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3153 证券简称:上海建科 公告编号:2024-034

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8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8月30日 10点 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75号4号楼412多功能报告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8月30日

至2024年8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大会有序组织和召开,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同时,建议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通过信函、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会议登记:

1、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75号4号楼董事会办公室(200032)

2、联系电话:021-31655960

3、联系传真:021-31655962

4、电子邮件:ir@sribs.com

信函或传真登记须将股东身份凭证复印件在2024年8月28日下午15:00前以信函或传真送达本公司。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股东大会将坚持朴素从简原则,对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不给予礼品及其他经济利益,不设餐食接待

特此公告。

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8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53 证券简称:上海建科 公告编号:2024-032

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14日以现场会议结合视频方式召开。

(二) 公司已于2024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

(三)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

(四)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吉杰先生主持。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五)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0)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内增加被担保对象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内增加被担保对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提名赵金城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同意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其为独立董事后,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战略、科技与ESG委员会委员。赵金城先生的提名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确认其符合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赵金城先生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待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正式履职,任期同本届董事会任期。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战略规划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4)。

特此公告。

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5日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赵金城先生:男,中国籍,1965年4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1984年毕业于同济大学工民建专业,1990年、1995年分别获得同济大学硕士、博士学位。1995年参加工作,历任上海交通大学博士后、副教授,现任上海交通大学船舶海洋与建筑工程学院教授,中国钢结构协会疲劳稳定分会常务理事、上海市土木工程学会常务理事,曾获上海市科技进步一等奖、上海市科技进步二等奖。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金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3153 证券简称:上海建科 公告编号:2024-033

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14日通过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二)公司已于2023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

(三)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2名,秦刘伟监事因公务原因委托林磊监事出席。

(四)本次会议由监事林磊先生主持。

(五)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在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审议通过《关于在2024年度担保额度内增加被担保对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年度担保额度内增加部分全资子公司在招商银行开具银行保函提供授信额度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特此公告。

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