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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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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司法拍卖过户完成暨将被
二次司法拍卖的公告

2024-08-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4-049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司法拍卖过户完成暨将被

二次司法拍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司法拍卖竞价成功完成过户手续的股份为控股股东深圳市得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50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0.50%,占公司总股本的0.08%。

2.本次将被二次司法拍卖的标的为控股股东深圳市得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7,207,982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7.30%,占公司总股本的2.85%;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邱建民先生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511,017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0.05%,占公司总股本的0.58%。

3.本次司法拍卖事项目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等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形。

4.本次司法拍卖不涉及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减持。

一、股东司法拍卖股份过户完成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得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得胜公司”)所持公司股份5,000,000股于2024年7月15日10时至2024年7月16日10时被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根据该平台公布的拍卖结果,得胜公司首轮司法拍卖的5,000,000股,其中500,000股被用户姓名为“王灯城”的用户竞价成功,剩余4,500,000股已流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一)股东司法拍卖股份过户完成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网上业务平台查询获悉,上述得胜公司司法拍卖竞价成功的500,000股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控股股东得胜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二、股东股份被二次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得胜公司所持公司股份17,207,982股以及实际控制人之一邱建民先生所持公司股份3,511,017股于2024年8月8日10时至2024年8月9日10时被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根据该平台公布的拍卖结果,得胜公司及邱建民先生首轮司法拍卖的合计20,718,999股已流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股东部分股份司法拍卖流拍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近日,公司通过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查询获悉,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对前述流拍股份进行二次公开司法拍卖。

(一)股东股份被二次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注:上述股份比例计算以得胜公司司法拍卖竞价成功的500,000股完成股份过户手续后所持公司股份总数为基数。

(二)拍卖公告的主要内容

1.拍卖标的:深圳市得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邱建民先生所持公司的部分无限售流通股,股数分别为17,207,982股和3,511,017股,前述股份将分批次进行拍卖,起拍价以2024年8月8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价乘以拍卖股票总股数乘以90%确定(具体情况请见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目前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起拍公示价格为展示价格,非实际价格,实际起拍价将在起拍日前进行调整。得胜公司和邱建民先生所持有的此部分股份已被司法冻结和被标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2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份被司法标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2022年11月1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份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4)。

2.拍卖机构: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

3.拍卖时间:2024年8月29日10时至2024年8月30日10时(延时除外)。

4.竞买人条件: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条件的规定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5.多人联合竞买标的物的应于2024年8月23日前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相关材料,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联合竞买;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于2024年8月23日前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拍卖情况

除上述被司法拍卖股份情形以外,公司控股股东得胜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10时至2024年7月16日10时司法拍卖的5,000,000股,其中500,000股竞价成功并已完成过户手续,剩余4,500,000股因无人出价,已流拍,该流拍股份二次司法拍卖被中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二次司法拍卖中止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公司将持续关注事项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2.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事项对公司治理及日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得胜公司持有公司股份99,462,6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45%,邱建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511,0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0%;得胜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9,173,6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37%。如上述司法拍卖均最终成交,得胜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将下降为108,454,6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94%,得胜公司仍为公司控股股东,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股东因司法强制执行或者股票质押、融资融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违约处置等减持股份的,应当根据具体减持方式分别适用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并遵守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及第十三条第一款:“大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或者其他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的,股份出让方、受让方应当遵守证券交易所有关协议转让的规定,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规定,本次司法拍卖的出让方及受让方后续股份变动时,应当遵守股份变动比例、信息披露等相关限制性要求。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5.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根据相关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可能涉及竞拍(或流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督促相关股东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4-050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公司放弃权利事项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交易概述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公司放弃权利的议案》,并经2024年7月29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引入嘉能美达(台州)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能美达”或“投资人”)对公司控股子公司Meta System S.p.A.(以下简称“Meta”)进行增资,嘉能美达通过以现金认购股份方式向Meta增资总金额人民币13.52亿元(或等值欧元),取得增资后Meta的51.96%股权。公司放弃对Meta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增资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公司放弃权利的公告》(2024-036)等相关公告。

二、交易进展情况

根据双方协议约定,本次增资事项首次交易阶段的增资款项人民币4亿元(或等值欧元)应于2024年8月15日之前到位,由于Meta为意大利境内公司,此次交易事项需获得意大利“黄金权力法案”(“Golden Power”,一项旨在保护其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的法案,以下简称“GP”)审批和国内“境外直接投资”(“ODI”)备案,尽管双方已经提前进行了大量准备工作,但过程中相关资料准备以及沟通的时间远超预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资事项尚处于GP申请审批阶段,因此首次交易阶段增资款项未能在2024年8月15日之前到位。

经与投资人沟通,鉴于相关手续办理时长的客观原因,预计首次交易阶段增资款项到位的时间需要延期至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除此之外,本次增资事项其余情况未发生变化,双方将按照协议约定予以执行。公司对本次增资事项高度重视,将敦促、配合投资人全力推进增资事项,促使首次交易阶段增资款项尽快到位,如首笔增资款项在2024年10月31日前仍不能到位,公司将就相关补偿或增信措施与投资人进行协商,并视情况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本次交易顺利实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其他说明

本次增资事项首次交易阶段增资款项的延期到位,不会对公司目前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推动双方积极开展后续各项工作,保障增资事项的顺利落实,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四日